第29章王效班的铁制器具
“怎么,不行?”其实林晗玉在见识了那些工具之后也心里直打鼓,砍个树都要大半天,这要做成精细的水车,估计得半年以上。
“当然不行。”林楼杰伸手将林晗玉一拉,“走,跟我去找我一个朋友,让他给你做。”
他又朝林家三兄弟道:“你们都回吧,别弄了,该干嘛干嘛去,我带晗玉去一趟王家村。”
说完,他也不问别人是不是同意,拉上林晗玉就往山下跑。
“喂,大少爷,你把我妹带去做什么,几时回来?”林大灶追在后面问,可人家族长家的大少爷根本不理他,加上身轻腿长跑得飞快,话还没说完,那人影都不见了。
王家村就在河下游,林楼杰带着林晗玉坐上一条独木挖空而成的小船往河的下游驶去。
“我朋友王效班跟我一样喜欢周游列国,但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做木工。”林楼杰一边用只小桨划船,一边向林晗玉介绍着他的朋友,“几年前,他到了荣国,得遇一个木匠大师指点,传授技艺,并赐了他十八般器具。说起他那套器具,那可是世上难得一见的宝贝啊,你一会儿见了就知道了。”
林晗玉一愣,那不就是鲁班一样的匠工大师么,心里倒是期待了起来。
王家村虽然和林家村一样也是背山面河,但山下好大一片平地。平地开辟成了水田,初春之际,一片片青绿绿的秧苗像绿色的积木块一样整齐地排列着,一看就是个富饶之乡。
那个王效班的家就在山脚下。小小的院子,院子外有一条深沟,沟上架着一木桥。走过木桥,林楼杰就在门外叫:“效班,开门。”
人不见出来,门却开了。
林楼杰朝林晗玉嘻嘻一笑,“神奇吧。”
林晗玉指着门后与门栓相连的一条细线,“就是一条线的机关而已,线的这头钉进了木栓,那头一定在屋里。只不过做机关的人小心地把线藏进了木缝墙缝里,一般人没注意就没察觉罢了。”
“哈哈,姑娘好眼力。请进来一述。”朗朗笑声从屋里传出来。
里屋的门开了,这次是手动的,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门内朝他们招手。
“刚才……就是姑娘你在说话?”王效班看到林楼杰身边只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愣了。
“当然,不然你还看见了别人?”林晗玉反问,一边从王效班让出的地方走进屋,一边已经用眼睛打量起他这间屋子来。
一个字,乱。
到处都是大块的木头或者小片的碎屑,唯一摆放整齐的就是那张长桌上的工具。
有各种大小的锯、刀、铲、划子、刨子、凿子和墨斗。
最关键是,这些工具的金属部分看着似乎都是用铁做的。
青铜看着澄黄漂亮,但论锋利和实用,还是铁啊。
“铁,原来这个时代已经有铁了呀。”林晗玉感叹,终于看到铁了,她又想起来张景浓那套银针,当时只是远看,没得近瞧,应该是铁的。还有曾明羽腰上挂的佩剑,似乎也是铁的。
“小姑娘还知道铁?”王效班惊讶,走过来,将一把锯拿了起来,献宝似的道:“姑娘请看,这是锯,锋利一边成齿状,光是这一把锯,可就价值连城呢。”
林晗玉当然知道那是锯,不过听王效班这么说,她就确定了,铁在这个世界虽然已经出现了,但绝对是个稀罕物,而且煅造不易,难怪公子木说张景浓那套银针需要三年时间打造呢。
王效班继续道:“这套工具可是我师父用其家族在十年时间为荣王所用为条件换来的,十年换十套,师父送了我一套。”
王效班说完此话,还朝北方躬身一鞠。
“荣王?荣国,这么说荣国产铁。”林晗玉记下了。
曾明羽当时给她讲七国时只说过荣国物产丰富,可没和她说产铁。冷兵器时代,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有两个决定条件,一是马,二就是铁,而铁的产量和技艺直接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武力值。这么说,这碎成七大块的天下迟早会是荣国的?
“咱们别说荣国、铁什么的了。”林楼杰插言打断,“晗玉,你将图画出来,让效玉看看。”
林楼杰似乎挺讨厌荣国的,提到荣国二字,口气明显有些不屑。他从桌边拿过一块羊皮布铺开,又不知从哪里拿来一只笔,沾上了墨递给林晗玉。
林晗玉接过笔,只见这笔与现代的毛笔略有不同,是夹缠式固定笔头,笔尾部削尖,宛若粗针。
这种笔要是放在现代可不算什么好东西,估计街边一块钱一只的也比这个强,林晗玉握笔而落,笔触布,突然有了些惊喜。她发现她所轻视的这只老古董笔居然下笔流畅,且毫有弹性,张现笔力,连一向不爱写毛笔字的她也觉得这笔上手容易,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见林晗玉盯着笔看,林楼杰得意一笑,“这笔可是我送给效班兄的,你要喜欢,我也送你一只。”
“喜欢是喜欢,但好像……没什么用得到的地方。”林晗玉说的是实话,就算有笔,没墨没纸也不顶用。
林楼杰努嘴,“你怕是小看了这笔了。不是我夸大,这笔,连楚王见了估计都要艳羡。”
“啊,这笔竟如此金贵?”林晗玉讶,不由得又看了看手里的笔,但看不出来什么特别。于是便望着林楼杰求解释。
林楼杰眉稍一挑,慢慢道:“这笔筒倒没什么特别,但毫就不一般了。用的是最上乘的紫毫。紫毫是什么你肯定不知道吧?”
见林楼杰得意的样子,林晗玉嘻嘻一笑,“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
林楼杰惊呆,指着林晗玉道:“你……你怎么会知道?”
他一向以自己学游天下、见多识广而自豪,可没想到,眼前这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也不输他,实在不由他不惊讶。
怎么会知道?林晗玉撅嘴,这下为难了,她总不能告诉他她是从几百年后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诗里知道的吧。
“天机不可泄露。”林晗玉决定还是把功劳记在天神身上了。
“什么天机,怕是通过哪个去过宣州的人口里知道的吧,对我,还卖什么关子。”
“是是,就是去县城里卖豆腐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街头说起的。”好不容易交了个朋友,林晗玉可不想让林楼杰心存芥蒂。
“别争论笔的事情了,还是让林姑娘画图吧。”一边的王效班插言。
林晗玉耸耸肩,“嗯,正事要紧。”开始认真画图。
林晗玉一边画,一边听到王效班惊叹的声音。
“你这……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图,居然跟我师父做出的天车如出一辙,太神奇了,太神奇了,而且看着似乎比我师父做出来的那个更好,尤其是这里……还是这里。”
林晗玉本来还担心自己提早画这个水车会改变这个世界的农业工具的发展轨迹呢,现在知道原来水车已经有人做出来了,心里一松,她虽然想致富,但不想夺他人智慧的成果,提前暴露太多后期的文明产物。
林楼杰瞄了眼不说话的林晗玉,挑了挑眉,朝王效班道:“你不知道,咱林家这小姑娘啊,是天神赐下来的,那小脑袋瓜里大概就住着一个神仙吧,不但会治病,还会做些稀奇的吃食,这个水车算什么。”
他又望着林晗玉,眼睛一眨一眨地,“玉妹妹,你说我说得对吧。”
林晗玉知道这林楼杰没那么好唬弄,八成是不相信她那套天神的说辞,像刚才那笔的事就是一个例证,但很多事情她根本无从解释,只能咬死往天神那里扯,至于他信还是不信,她就不管了。反正他总不能严刑逼供吧。
更何况,这个世界,科技如此不发达,连地球是圆是方都还没弄懂呢,谁敢怀疑天上是不是住着神仙。
不一会儿就画好了,她将笔搁下,朝林楼杰吐舌,“对,就是天神告诉我的。”
转头看着那只笔,她心里又痒了,“那个……”
她望了王效班和林楼杰各一眼,“你们不觉得把毫塞进中空的笔筒里更好些么?”
王效班和林楼杰互望了一眼,同时眼中一亮。
王效班不愧是木匠出身,立即将笔拿起,将上面的毫取下,又从别处拿了条丝线,将毫的末端缠紧,又拿刚才那只笔筒,用尖锥刺成中空,再将毫塞进了中空的笔筒头。
一切做好,他提笔写下一个王字,果然比原本夹缠法要稳固得多。
他激动抬头望着林晗玉,“姑娘的心思太巧了,如此一来,这笔可耐用多了。”
林楼杰抢过笔也写下一字,比王字多了一点,却是个玉字。
“夹缠法初时还行,清洗几次笔头便会松弛,毫便开始不齐、掉落,再用于写字绘画便会开叉生涩,你这样看似简单一改,可是一大进步啊。”
林晗玉面微红,这可是秦人蒙恬发明的,她又拣了个便宜罢了。
“王兄,这只笔有意义,我可要收回,以后再送你几只。”林楼杰说完,将笔直接插进头上的发束之中。
呃,原来笔尾削尖是做这个用的,省了买笔盒了。
王效班摇手,“无事,反正我用刀比用笔多。”
他说完,拿起那张羊皮纸看起来,越看眼里兴奋的光芒越盛。
“怎么样,这能做么?”林晗玉问。
“能,能,绝对能,必须能啊。你这画画得详细,连比例尺寸都标注好了,我要是再做不出来,那真是白浪费了师父送的好器具。你给我七天,七天准时交货。”
关于尺寸,林晗玉又想感谢那个萧雨仙了,要不是他给的那块百科锦布,她就是半个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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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行。”林楼杰伸手将林晗玉一拉,“走,跟我去找我一个朋友,让他给你做。”
他又朝林家三兄弟道:“你们都回吧,别弄了,该干嘛干嘛去,我带晗玉去一趟王家村。”
说完,他也不问别人是不是同意,拉上林晗玉就往山下跑。
“喂,大少爷,你把我妹带去做什么,几时回来?”林大灶追在后面问,可人家族长家的大少爷根本不理他,加上身轻腿长跑得飞快,话还没说完,那人影都不见了。
王家村就在河下游,林楼杰带着林晗玉坐上一条独木挖空而成的小船往河的下游驶去。
“我朋友王效班跟我一样喜欢周游列国,但他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做木工。”林楼杰一边用只小桨划船,一边向林晗玉介绍着他的朋友,“几年前,他到了荣国,得遇一个木匠大师指点,传授技艺,并赐了他十八般器具。说起他那套器具,那可是世上难得一见的宝贝啊,你一会儿见了就知道了。”
林晗玉一愣,那不就是鲁班一样的匠工大师么,心里倒是期待了起来。
王家村虽然和林家村一样也是背山面河,但山下好大一片平地。平地开辟成了水田,初春之际,一片片青绿绿的秧苗像绿色的积木块一样整齐地排列着,一看就是个富饶之乡。
那个王效班的家就在山脚下。小小的院子,院子外有一条深沟,沟上架着一木桥。走过木桥,林楼杰就在门外叫:“效班,开门。”
人不见出来,门却开了。
林楼杰朝林晗玉嘻嘻一笑,“神奇吧。”
林晗玉指着门后与门栓相连的一条细线,“就是一条线的机关而已,线的这头钉进了木栓,那头一定在屋里。只不过做机关的人小心地把线藏进了木缝墙缝里,一般人没注意就没察觉罢了。”
“哈哈,姑娘好眼力。请进来一述。”朗朗笑声从屋里传出来。
里屋的门开了,这次是手动的,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门内朝他们招手。
“刚才……就是姑娘你在说话?”王效班看到林楼杰身边只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愣了。
“当然,不然你还看见了别人?”林晗玉反问,一边从王效班让出的地方走进屋,一边已经用眼睛打量起他这间屋子来。
一个字,乱。
到处都是大块的木头或者小片的碎屑,唯一摆放整齐的就是那张长桌上的工具。
有各种大小的锯、刀、铲、划子、刨子、凿子和墨斗。
最关键是,这些工具的金属部分看着似乎都是用铁做的。
青铜看着澄黄漂亮,但论锋利和实用,还是铁啊。
“铁,原来这个时代已经有铁了呀。”林晗玉感叹,终于看到铁了,她又想起来张景浓那套银针,当时只是远看,没得近瞧,应该是铁的。还有曾明羽腰上挂的佩剑,似乎也是铁的。
“小姑娘还知道铁?”王效班惊讶,走过来,将一把锯拿了起来,献宝似的道:“姑娘请看,这是锯,锋利一边成齿状,光是这一把锯,可就价值连城呢。”
林晗玉当然知道那是锯,不过听王效班这么说,她就确定了,铁在这个世界虽然已经出现了,但绝对是个稀罕物,而且煅造不易,难怪公子木说张景浓那套银针需要三年时间打造呢。
王效班继续道:“这套工具可是我师父用其家族在十年时间为荣王所用为条件换来的,十年换十套,师父送了我一套。”
王效班说完此话,还朝北方躬身一鞠。
“荣王?荣国,这么说荣国产铁。”林晗玉记下了。
曾明羽当时给她讲七国时只说过荣国物产丰富,可没和她说产铁。冷兵器时代,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有两个决定条件,一是马,二就是铁,而铁的产量和技艺直接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武力值。这么说,这碎成七大块的天下迟早会是荣国的?
“咱们别说荣国、铁什么的了。”林楼杰插言打断,“晗玉,你将图画出来,让效玉看看。”
林楼杰似乎挺讨厌荣国的,提到荣国二字,口气明显有些不屑。他从桌边拿过一块羊皮布铺开,又不知从哪里拿来一只笔,沾上了墨递给林晗玉。
林晗玉接过笔,只见这笔与现代的毛笔略有不同,是夹缠式固定笔头,笔尾部削尖,宛若粗针。
这种笔要是放在现代可不算什么好东西,估计街边一块钱一只的也比这个强,林晗玉握笔而落,笔触布,突然有了些惊喜。她发现她所轻视的这只老古董笔居然下笔流畅,且毫有弹性,张现笔力,连一向不爱写毛笔字的她也觉得这笔上手容易,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见林晗玉盯着笔看,林楼杰得意一笑,“这笔可是我送给效班兄的,你要喜欢,我也送你一只。”
“喜欢是喜欢,但好像……没什么用得到的地方。”林晗玉说的是实话,就算有笔,没墨没纸也不顶用。
林楼杰努嘴,“你怕是小看了这笔了。不是我夸大,这笔,连楚王见了估计都要艳羡。”
“啊,这笔竟如此金贵?”林晗玉讶,不由得又看了看手里的笔,但看不出来什么特别。于是便望着林楼杰求解释。
林楼杰眉稍一挑,慢慢道:“这笔筒倒没什么特别,但毫就不一般了。用的是最上乘的紫毫。紫毫是什么你肯定不知道吧?”
见林楼杰得意的样子,林晗玉嘻嘻一笑,“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
林楼杰惊呆,指着林晗玉道:“你……你怎么会知道?”
他一向以自己学游天下、见多识广而自豪,可没想到,眼前这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也不输他,实在不由他不惊讶。
怎么会知道?林晗玉撅嘴,这下为难了,她总不能告诉他她是从几百年后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诗里知道的吧。
“天机不可泄露。”林晗玉决定还是把功劳记在天神身上了。
“什么天机,怕是通过哪个去过宣州的人口里知道的吧,对我,还卖什么关子。”
“是是,就是去县城里卖豆腐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街头说起的。”好不容易交了个朋友,林晗玉可不想让林楼杰心存芥蒂。
“别争论笔的事情了,还是让林姑娘画图吧。”一边的王效班插言。
林晗玉耸耸肩,“嗯,正事要紧。”开始认真画图。
林晗玉一边画,一边听到王效班惊叹的声音。
“你这……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图,居然跟我师父做出的天车如出一辙,太神奇了,太神奇了,而且看着似乎比我师父做出来的那个更好,尤其是这里……还是这里。”
林晗玉本来还担心自己提早画这个水车会改变这个世界的农业工具的发展轨迹呢,现在知道原来水车已经有人做出来了,心里一松,她虽然想致富,但不想夺他人智慧的成果,提前暴露太多后期的文明产物。
林楼杰瞄了眼不说话的林晗玉,挑了挑眉,朝王效班道:“你不知道,咱林家这小姑娘啊,是天神赐下来的,那小脑袋瓜里大概就住着一个神仙吧,不但会治病,还会做些稀奇的吃食,这个水车算什么。”
他又望着林晗玉,眼睛一眨一眨地,“玉妹妹,你说我说得对吧。”
林晗玉知道这林楼杰没那么好唬弄,八成是不相信她那套天神的说辞,像刚才那笔的事就是一个例证,但很多事情她根本无从解释,只能咬死往天神那里扯,至于他信还是不信,她就不管了。反正他总不能严刑逼供吧。
更何况,这个世界,科技如此不发达,连地球是圆是方都还没弄懂呢,谁敢怀疑天上是不是住着神仙。
不一会儿就画好了,她将笔搁下,朝林楼杰吐舌,“对,就是天神告诉我的。”
转头看着那只笔,她心里又痒了,“那个……”
她望了王效班和林楼杰各一眼,“你们不觉得把毫塞进中空的笔筒里更好些么?”
王效班和林楼杰互望了一眼,同时眼中一亮。
王效班不愧是木匠出身,立即将笔拿起,将上面的毫取下,又从别处拿了条丝线,将毫的末端缠紧,又拿刚才那只笔筒,用尖锥刺成中空,再将毫塞进了中空的笔筒头。
一切做好,他提笔写下一个王字,果然比原本夹缠法要稳固得多。
他激动抬头望着林晗玉,“姑娘的心思太巧了,如此一来,这笔可耐用多了。”
林楼杰抢过笔也写下一字,比王字多了一点,却是个玉字。
“夹缠法初时还行,清洗几次笔头便会松弛,毫便开始不齐、掉落,再用于写字绘画便会开叉生涩,你这样看似简单一改,可是一大进步啊。”
林晗玉面微红,这可是秦人蒙恬发明的,她又拣了个便宜罢了。
“王兄,这只笔有意义,我可要收回,以后再送你几只。”林楼杰说完,将笔直接插进头上的发束之中。
呃,原来笔尾削尖是做这个用的,省了买笔盒了。
王效班摇手,“无事,反正我用刀比用笔多。”
他说完,拿起那张羊皮纸看起来,越看眼里兴奋的光芒越盛。
“怎么样,这能做么?”林晗玉问。
“能,能,绝对能,必须能啊。你这画画得详细,连比例尺寸都标注好了,我要是再做不出来,那真是白浪费了师父送的好器具。你给我七天,七天准时交货。”
关于尺寸,林晗玉又想感谢那个萧雨仙了,要不是他给的那块百科锦布,她就是半个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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