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林菲菲
“小雅姑娘,你怎么在这?”
身后的声音轻快明亮,占小雅似是在哪里听过,。
但并有没熟悉到听一声就能想起来是谁。
她转身回头,只见一只上十人的队伍正从山上往下走来。
每人手上或多或少拎着些野物。
有野鸡,狍子,山羊……
其中兔子居多。
而领头的,正是那日被她和易夏打劫的纨绔子弟林修竹。
“小雅姑娘,真的是你?”
林修竹三步并作两步,如同一只灵活的猴子,蹿的一下在占小雅跟前站定。
他低头理了理还算干净的衣服,再抬眸时,眼中释放着欣喜与激动的光芒,站在占小雅面前时,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咦?
不是来找茬的?
占小雅太熟悉这种表情了。
弯眼咧嘴,笑容谄媚。
又是一个为她的绝世美颜所倾倒的追崇者!
唉~
人太完美了,也是一种罪。
累赘。
“请叫我白四夫人!”
占小雅手指点着下巴,挑眼看向林修竹,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小雅姑娘,”林修竹宛若未闻,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遇见了香甜的花蜜,不停的围着占小雅转圈,倍儿殷勤的说道:“你是要上山去么?是去弄野菜,还是抓野兔?这山里我熟,你要什么我带你去找。”
随从:“……”不是说好对外人要封山的咩?
“嗯?我可以上山?”
“当然,小雅姑娘又不是外人,自然想什么时候上山都可以。”
并唤来林二林三,让他们认人,说以后凡是占小雅上山,都不准收取任何进山费。
“……”说的我们好像很熟一样!
“这,不太好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还是不做那出头鸟。”占小雅装模作样的拒绝。
她和林修竹非亲非故,村民都不能上山,偏就她能,这让别人怎么想她,怎么想她家无凡哥哥。
“……”殷勤不被接受,林修竹试探的问道:“那我把封山的指令解除?”
占小雅点头,“如此甚好!”
林修竹:“……”
他怎么觉得自己被骗了呢?
挥手让林二林三下去,林修竹又道:“小雅姑娘准备上山弄些什么?”
视线装作不经意的往他身后扫了一眼,占小雅轻轻勾唇,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看到什么就弄什么,如果有野味的话当然更好。再弄点柴火、蘑菇什么的,那一天的吃食便有着落了。”
她的脸精致小巧,五官精美动人,微笑时,漆黑明亮的杏眼陡然变成一弯朦胧的弯月,美的不像话。
“这些山上都有,我带你去!”林修竹眼都不眨的望向她,目露欣赏,完全下意识的说道。
并把打来的狍子分了一只出来,又加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命人弄了两担柴火,一并送去白大郎家。
他带着她上山看看风景,采采蘑菇就好。
“哥,我们该回去了!”
林菲菲见不得哥哥一副没见过女人的样子,从队伍后头走上前来,不耐烦的说道。
不就是个村姑吗?
以她们家的钱财势力,再加上林修竹长的也不差,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等她嫁入皇家后,母家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哥哥完全可以找个京城的官家闺秀。
何必自降身价,给一个村姑献媚?
更何况听这村姑说的话,她还是个嫁了人的。
林菲菲鄙夷之,抬起高傲的头颅,眼底的余光都不带往占小雅身上瞟的。
林菲菲一行人在山上打猎,累了半日,早就口干舌燥、精疲力尽,如今却因为一个村妇被堵在烈日底下,不能回马车里歇息。
不仅林菲菲不满,齐王世子的脸色更是阴沉的吓人。
齐王世子生的稍胖,五官还算端正,可那气喘吁吁的狼狈样子,走路得由人搀扶着,歪歪斜斜的将自身全部的重量压在旁人身上。
跟风度翩翩的林修竹比起来,便显得他格外的虚胖。
身子骨不行。
“修竹!”
齐王世子走近,语调微扬,眉眼里满是烦躁与杀意。
这杀意是上位者经年累月堆积而来的威严,是他们优越的、不容人抗逆的天性。
——习惯藐视一切,控制一切,高高在上。
哪怕他放下身段与你做朋友,可他骨子里的霸道不容任何人置喙。
“你若想要美人,本世子这就飞鸽传书回京城命人给你搜罗各地美人,最晚五日后便能到府里。为今之计,我们且先回林府去吧!”
因为是林菲菲的哥哥,齐王世子好歹留了几分面子,忍着没说重话。
“修竹还另行有事,世子狩猎半日也乏了,还请先随家妹回府歇着,如有怠慢之处,修竹日后再来与世子请罪。”
林修竹双手抱拳拱手,语气淡淡的,嗓音低沉平静,神色却冷不丁有点阴沉。
不若面对占小雅时,一脸痴汉的模样。
此时的他虽然规矩得体的站着,可面若寒霜,表面看似平静无波,却又隐隐夹杂着几分邪气与冷厉。
林菲菲深知哥哥的脾性。
他表面看似闲散纨绔,吊儿郎当,可实则内有乾坤,城府极深。
她敬他、爱他,却也更怕他。
所以,当她看到林修竹卑躬屈膝、为一个村姑献媚的样子,她私心里怎么也接受不了。
若不是哥哥生在了商人之家,祖训限制其不能走仕途。
否则凭哥哥的能力,未必不能在官途上闯出一番天地。
再加上她的助力,哥哥平步青云、位居朝堂也未可知。
“世子,请吧!”
有哥哥这样的人中豪杰、翩翩公子做对比,林菲菲真看不上与之差了一大截的齐王世子。
若不是他的身份摆在这,林菲菲真心不想搭理。
见佳人不悦,齐王世子微微一怔后,不禁软和了神色。
“听菲菲的。”
由人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往马车车队走去。
林菲菲看着他那连自己都不如的狼狈样子,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跟要了半条命似的。
就这样的人,还是曾经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部落的后裔呢。
林菲菲在暗处撇撇嘴,琥珀色的眸子里,透着满满的鄙夷。
“哥哥,我也回去了。”
林菲菲从他身后走到前边,抬头看他“你也早些回,我们等你一起吃饭。”
“不必!”
林修竹收敛起满身的戒备,神情慵懒而随意。
慢条斯理的说道:“齐王世子饿不得!”
说着,微微侧目,笑眯眯的看向占小雅,微微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小雅姑娘,我们上山去吧!”
呵呵。
东西都到手了,谁爱跟你走。
“你有事就先去忙吧!我突然想起来,我得回家吃饭了。”
放风结束,她得趁家人不注意,再偷偷溜回去。
说完,摆摆手,毫不留恋的转身就走。
“……”
小滑头!
只是刚走出一步,便被人从后面抓住了肩膀,占小雅眉宇微皱,紧接着,男人的声音从头顶倾斜而下。
慵懒,邪魅。
“我给你找了柴火和食材,你不留我回家吃顿饭?”
“不了,乡下手艺,粗鄙不堪,省得公子吃坏了肚子,反倒得不偿失,罪过罪过。”
“我不嫌弃!”
“我不能恩将仇报!”
“我不介意。”
草!
占小雅龇牙,“我男人介意。”
林菲菲走到一半,觉得那村妇的声音有些耳熟,下意识的回过头看……
——“占小雅?”
林菲菲怔愣半晌,不顾齐王世子在身后唤她,快步走到占小雅身边,拧着眉头,上下打量她。
抓住肩上的手腕,占小雅用力往前一拉。
随即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深藏功与名。
挑眉,神情慵懒的看向林菲菲。
“我们认识?”
看着被摔在地上,一脸懵逼的哥哥,林菲菲咽了口口水,干笑道:“没想到真的是你!”
精致的脸上永远带着高傲的自信,不管在哪都有数不清的追求者。
林菲菲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看她出手教训人了,相反的,每一次看,都有习以为常的错觉。
“菲菲,林菲菲!”
见占小雅惊愕的张大了嘴巴,满眼的不敢置信,林菲菲苦涩一笑,主动说道:“能陪我去车上聊聊么?”
“……”
占小雅想了想,终是没有拒绝。
林修竹看着两个女人携手离去的倒影,凤眸微眯,迸发出一抹玩味的笑意。
从地上站起身,拍拍天蓝印花长袍上的泥土,俊雅从容的往车队走去。
仿若刚才那个被女人一招打趴的不是他老人家。
经过林菲菲的马车时,他的脚步顿了顿,唇畔微扬,薄唇性感而魅惑,那身慵懒随意的气息也随之减弱了几分。
泰然,自若,严谨。
走到队伍前头,脚踩马镫,飞身上马,动作流畅而霸气。
面容冷峻。
“回府!”“菲菲,你不是……?”
“死了,对吗?”
“……”
有了自身和易夏的两次穿越,占小雅并不意外这个世界还有别的穿越者。
只是有些惊讶的是,会这么巧遇到熟人。
“你呢?怎么死的?”
林菲菲歪着头,一脸娇俏的问,平淡的语气里,隐隐有些幸灾乐祸。
占小雅眸色微顿,不明白林菲菲对自己的敌意从何而来。
从现代到现在,自己似乎并没有得罪过她。
占小雅试着回想林菲菲原来的容貌,再代入她此时故作娇俏的样子,没由来的打了个激灵。
倒不是说曾经的林菲菲丑,只是她的声音和容貌都偏向于中性偏男,不同于此时容貌的端庄秀丽,小家碧玉。
体型也偏肥胖。
与现在的她完全两个类型。
并不适合做撒娇卖萌的姿态。
有违和感。
“车祸。”
占小雅并没有把话说全。
她和林菲菲是室友,但没有深交。
大学里的四人宿舍,她,易夏,林菲菲,还有顾西西住同一间。
她和易夏本来就是闺蜜,再加上与顾西西的性子又合得来,三人理所应当的黏在了一起。
偏偏林菲菲觉得她们三个因为她的外貌和家境而看不起她,故意疏远她。
便经常对她们没有好脸。
久而久之,她们也没有了和她处好关系的欲望。
后来,她、易夏还有顾西西合租了一套房子,三人搬了出去住。
和林菲菲的关系也越发的淡了,在学校见着了,也仅仅只有点头之交。
直到有一天,林菲菲从她们所住的公寓楼楼顶一跃而下——
她们那辈子的关系就此彻底终结。
没人知道林菲菲为什么突然寻短见。
只听说她跳楼时,手上还挂着输液瓶。
只是事后,警察只找到了一个摔碎的盐水瓶,针和输液管却不知道掉落去了哪里。
“车祸?我还以为不是被男人甩了,想不开寻短见,便是被情敌给报复了呢?”
林菲菲笑着。
面上明明看起来很和善,可无论是语言还是语气,都让人听了极为不爽。
靠!
还有谈下去的必要?
占小雅挑开帘子,马车已经到了村头,她猫腰起身,走到门口,回头冷冷说道:“我该下车了,有时间再约。”
再约是客气的说法。
因为她这辈子都不会有多余的时间,看她阴阳怪气。
转身时,林菲菲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腕,袖口飞出一根银针,直朝占小雅的脸上射去。
占小雅反应迅速,微微偏头,避过危险的同时,右手抓住对方的手腕,身子前倾,膝盖抵在林菲菲的胸前。
抽出另一只手,狠狠锁住她的下巴(学以致用,白家男人的必杀技。
“老子把你当熟人,你把老子当仇人,有病吧你!”
在学校的时候就看她不正常,没有任何嫌隙,她却把宿舍的其他三人,当敌人看。
一天到晚横眉冷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若不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感觉到压抑和不爽,她和西西也不会急着找房子,搬出去住。
没想到重活一世,这女人仍然是这般德性!
当真印证了那句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林菲菲好似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似的,呸了占小雅一脸口水,阴恻恻的笑着,那仇视的眼神,如毒蛇一般狠毒。
“占小雅,是你杀了我!”
她咬着牙,一字一顿,说的咬牙切齿。
“有病!”
占小雅松开她的下巴,嫌弃的抹了把脸。
真特么没素质!
却不想就这么一个无意的眼神,彻底激怒了林菲菲。
她抬手,袖子一挥。占小雅只看到一层白白的灰雾。
眼睛一黑,人没了意识。
无耻!
“占小雅,你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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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声音轻快明亮,占小雅似是在哪里听过,。
但并有没熟悉到听一声就能想起来是谁。
她转身回头,只见一只上十人的队伍正从山上往下走来。
每人手上或多或少拎着些野物。
有野鸡,狍子,山羊……
其中兔子居多。
而领头的,正是那日被她和易夏打劫的纨绔子弟林修竹。
“小雅姑娘,真的是你?”
林修竹三步并作两步,如同一只灵活的猴子,蹿的一下在占小雅跟前站定。
他低头理了理还算干净的衣服,再抬眸时,眼中释放着欣喜与激动的光芒,站在占小雅面前时,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咦?
不是来找茬的?
占小雅太熟悉这种表情了。
弯眼咧嘴,笑容谄媚。
又是一个为她的绝世美颜所倾倒的追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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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太完美了,也是一种罪。
累赘。
“请叫我白四夫人!”
占小雅手指点着下巴,挑眼看向林修竹,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小雅姑娘,”林修竹宛若未闻,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遇见了香甜的花蜜,不停的围着占小雅转圈,倍儿殷勤的说道:“你是要上山去么?是去弄野菜,还是抓野兔?这山里我熟,你要什么我带你去找。”
随从:“……”不是说好对外人要封山的咩?
“嗯?我可以上山?”
“当然,小雅姑娘又不是外人,自然想什么时候上山都可以。”
并唤来林二林三,让他们认人,说以后凡是占小雅上山,都不准收取任何进山费。
“……”说的我们好像很熟一样!
“这,不太好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还是不做那出头鸟。”占小雅装模作样的拒绝。
她和林修竹非亲非故,村民都不能上山,偏就她能,这让别人怎么想她,怎么想她家无凡哥哥。
“……”殷勤不被接受,林修竹试探的问道:“那我把封山的指令解除?”
占小雅点头,“如此甚好!”
林修竹:“……”
他怎么觉得自己被骗了呢?
挥手让林二林三下去,林修竹又道:“小雅姑娘准备上山弄些什么?”
视线装作不经意的往他身后扫了一眼,占小雅轻轻勾唇,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看到什么就弄什么,如果有野味的话当然更好。再弄点柴火、蘑菇什么的,那一天的吃食便有着落了。”
她的脸精致小巧,五官精美动人,微笑时,漆黑明亮的杏眼陡然变成一弯朦胧的弯月,美的不像话。
“这些山上都有,我带你去!”林修竹眼都不眨的望向她,目露欣赏,完全下意识的说道。
并把打来的狍子分了一只出来,又加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命人弄了两担柴火,一并送去白大郎家。
他带着她上山看看风景,采采蘑菇就好。
“哥,我们该回去了!”
林菲菲见不得哥哥一副没见过女人的样子,从队伍后头走上前来,不耐烦的说道。
不就是个村姑吗?
以她们家的钱财势力,再加上林修竹长的也不差,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等她嫁入皇家后,母家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哥哥完全可以找个京城的官家闺秀。
何必自降身价,给一个村姑献媚?
更何况听这村姑说的话,她还是个嫁了人的。
林菲菲鄙夷之,抬起高傲的头颅,眼底的余光都不带往占小雅身上瞟的。
林菲菲一行人在山上打猎,累了半日,早就口干舌燥、精疲力尽,如今却因为一个村妇被堵在烈日底下,不能回马车里歇息。
不仅林菲菲不满,齐王世子的脸色更是阴沉的吓人。
齐王世子生的稍胖,五官还算端正,可那气喘吁吁的狼狈样子,走路得由人搀扶着,歪歪斜斜的将自身全部的重量压在旁人身上。
跟风度翩翩的林修竹比起来,便显得他格外的虚胖。
身子骨不行。
“修竹!”
齐王世子走近,语调微扬,眉眼里满是烦躁与杀意。
这杀意是上位者经年累月堆积而来的威严,是他们优越的、不容人抗逆的天性。
——习惯藐视一切,控制一切,高高在上。
哪怕他放下身段与你做朋友,可他骨子里的霸道不容任何人置喙。
“你若想要美人,本世子这就飞鸽传书回京城命人给你搜罗各地美人,最晚五日后便能到府里。为今之计,我们且先回林府去吧!”
因为是林菲菲的哥哥,齐王世子好歹留了几分面子,忍着没说重话。
“修竹还另行有事,世子狩猎半日也乏了,还请先随家妹回府歇着,如有怠慢之处,修竹日后再来与世子请罪。”
林修竹双手抱拳拱手,语气淡淡的,嗓音低沉平静,神色却冷不丁有点阴沉。
不若面对占小雅时,一脸痴汉的模样。
此时的他虽然规矩得体的站着,可面若寒霜,表面看似平静无波,却又隐隐夹杂着几分邪气与冷厉。
林菲菲深知哥哥的脾性。
他表面看似闲散纨绔,吊儿郎当,可实则内有乾坤,城府极深。
她敬他、爱他,却也更怕他。
所以,当她看到林修竹卑躬屈膝、为一个村姑献媚的样子,她私心里怎么也接受不了。
若不是哥哥生在了商人之家,祖训限制其不能走仕途。
否则凭哥哥的能力,未必不能在官途上闯出一番天地。
再加上她的助力,哥哥平步青云、位居朝堂也未可知。
“世子,请吧!”
有哥哥这样的人中豪杰、翩翩公子做对比,林菲菲真看不上与之差了一大截的齐王世子。
若不是他的身份摆在这,林菲菲真心不想搭理。
见佳人不悦,齐王世子微微一怔后,不禁软和了神色。
“听菲菲的。”
由人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往马车车队走去。
林菲菲看着他那连自己都不如的狼狈样子,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跟要了半条命似的。
就这样的人,还是曾经在马背上长大的草原部落的后裔呢。
林菲菲在暗处撇撇嘴,琥珀色的眸子里,透着满满的鄙夷。
“哥哥,我也回去了。”
林菲菲从他身后走到前边,抬头看他“你也早些回,我们等你一起吃饭。”
“不必!”
林修竹收敛起满身的戒备,神情慵懒而随意。
慢条斯理的说道:“齐王世子饿不得!”
说着,微微侧目,笑眯眯的看向占小雅,微微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小雅姑娘,我们上山去吧!”
呵呵。
东西都到手了,谁爱跟你走。
“你有事就先去忙吧!我突然想起来,我得回家吃饭了。”
放风结束,她得趁家人不注意,再偷偷溜回去。
说完,摆摆手,毫不留恋的转身就走。
“……”
小滑头!
只是刚走出一步,便被人从后面抓住了肩膀,占小雅眉宇微皱,紧接着,男人的声音从头顶倾斜而下。
慵懒,邪魅。
“我给你找了柴火和食材,你不留我回家吃顿饭?”
“不了,乡下手艺,粗鄙不堪,省得公子吃坏了肚子,反倒得不偿失,罪过罪过。”
“我不嫌弃!”
“我不能恩将仇报!”
“我不介意。”
草!
占小雅龇牙,“我男人介意。”
林菲菲走到一半,觉得那村妇的声音有些耳熟,下意识的回过头看……
——“占小雅?”
林菲菲怔愣半晌,不顾齐王世子在身后唤她,快步走到占小雅身边,拧着眉头,上下打量她。
抓住肩上的手腕,占小雅用力往前一拉。
随即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深藏功与名。
挑眉,神情慵懒的看向林菲菲。
“我们认识?”
看着被摔在地上,一脸懵逼的哥哥,林菲菲咽了口口水,干笑道:“没想到真的是你!”
精致的脸上永远带着高傲的自信,不管在哪都有数不清的追求者。
林菲菲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看她出手教训人了,相反的,每一次看,都有习以为常的错觉。
“菲菲,林菲菲!”
见占小雅惊愕的张大了嘴巴,满眼的不敢置信,林菲菲苦涩一笑,主动说道:“能陪我去车上聊聊么?”
“……”
占小雅想了想,终是没有拒绝。
林修竹看着两个女人携手离去的倒影,凤眸微眯,迸发出一抹玩味的笑意。
从地上站起身,拍拍天蓝印花长袍上的泥土,俊雅从容的往车队走去。
仿若刚才那个被女人一招打趴的不是他老人家。
经过林菲菲的马车时,他的脚步顿了顿,唇畔微扬,薄唇性感而魅惑,那身慵懒随意的气息也随之减弱了几分。
泰然,自若,严谨。
走到队伍前头,脚踩马镫,飞身上马,动作流畅而霸气。
面容冷峻。
“回府!”“菲菲,你不是……?”
“死了,对吗?”
“……”
有了自身和易夏的两次穿越,占小雅并不意外这个世界还有别的穿越者。
只是有些惊讶的是,会这么巧遇到熟人。
“你呢?怎么死的?”
林菲菲歪着头,一脸娇俏的问,平淡的语气里,隐隐有些幸灾乐祸。
占小雅眸色微顿,不明白林菲菲对自己的敌意从何而来。
从现代到现在,自己似乎并没有得罪过她。
占小雅试着回想林菲菲原来的容貌,再代入她此时故作娇俏的样子,没由来的打了个激灵。
倒不是说曾经的林菲菲丑,只是她的声音和容貌都偏向于中性偏男,不同于此时容貌的端庄秀丽,小家碧玉。
体型也偏肥胖。
与现在的她完全两个类型。
并不适合做撒娇卖萌的姿态。
有违和感。
“车祸。”
占小雅并没有把话说全。
她和林菲菲是室友,但没有深交。
大学里的四人宿舍,她,易夏,林菲菲,还有顾西西住同一间。
她和易夏本来就是闺蜜,再加上与顾西西的性子又合得来,三人理所应当的黏在了一起。
偏偏林菲菲觉得她们三个因为她的外貌和家境而看不起她,故意疏远她。
便经常对她们没有好脸。
久而久之,她们也没有了和她处好关系的欲望。
后来,她、易夏还有顾西西合租了一套房子,三人搬了出去住。
和林菲菲的关系也越发的淡了,在学校见着了,也仅仅只有点头之交。
直到有一天,林菲菲从她们所住的公寓楼楼顶一跃而下——
她们那辈子的关系就此彻底终结。
没人知道林菲菲为什么突然寻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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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事后,警察只找到了一个摔碎的盐水瓶,针和输液管却不知道掉落去了哪里。
“车祸?我还以为不是被男人甩了,想不开寻短见,便是被情敌给报复了呢?”
林菲菲笑着。
面上明明看起来很和善,可无论是语言还是语气,都让人听了极为不爽。
靠!
还有谈下去的必要?
占小雅挑开帘子,马车已经到了村头,她猫腰起身,走到门口,回头冷冷说道:“我该下车了,有时间再约。”
再约是客气的说法。
因为她这辈子都不会有多余的时间,看她阴阳怪气。
转身时,林菲菲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腕,袖口飞出一根银针,直朝占小雅的脸上射去。
占小雅反应迅速,微微偏头,避过危险的同时,右手抓住对方的手腕,身子前倾,膝盖抵在林菲菲的胸前。
抽出另一只手,狠狠锁住她的下巴(学以致用,白家男人的必杀技。
“老子把你当熟人,你把老子当仇人,有病吧你!”
在学校的时候就看她不正常,没有任何嫌隙,她却把宿舍的其他三人,当敌人看。
一天到晚横眉冷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若不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感觉到压抑和不爽,她和西西也不会急着找房子,搬出去住。
没想到重活一世,这女人仍然是这般德性!
当真印证了那句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林菲菲好似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似的,呸了占小雅一脸口水,阴恻恻的笑着,那仇视的眼神,如毒蛇一般狠毒。
“占小雅,是你杀了我!”
她咬着牙,一字一顿,说的咬牙切齿。
“有病!”
占小雅松开她的下巴,嫌弃的抹了把脸。
真特么没素质!
却不想就这么一个无意的眼神,彻底激怒了林菲菲。
她抬手,袖子一挥。占小雅只看到一层白白的灰雾。
眼睛一黑,人没了意识。
无耻!
“占小雅,你欠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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