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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啦啦啦!(第七更)

    然后路德看到了爱丽丝,巴顿,这位巴顿领内最出名的美女,不仅她人美,还有她的放荡作风。

    当然路德不认识爱丽丝,巴顿,他只是觉得眼前这个美女很美丽,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让他的雄性激素正在疯狂的分泌。

    路德喜欢美女,他从不否认这一点。他还是一个立志当花花公子的男人,不想结婚,只想流连在女人们之间。

    俗称渣男。

    所以路德见到爱丽丝,巴顿的时候,下意识的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免得唐突美女。

    但路德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他身上的衣服都被风给割裂不成样子了,还整理个什么。

    “日安,诸位。”路德很有礼貌的对着一伙人行礼道。

    爱丽丝一伙人显然是注意到了路德的眸光在爱丽丝的身上停顿了少许时间,并似乎擦出了火花。

    一伙人并不以为意,因为这是男人的天性。

    爱丽丝反而有些笑盈盈的看了一眼路德,那眸光仿佛能勾魂夺魄一样,路德差点就沦陷了。

    心里边大呼受不了,这个女人太有魅惑力了。

    比魅惑术还厉害。

    魅惑术还不能影响到俺呢。

    人都说红颜祸水,避之不及。但路德却不是这样的,他想与眼前这位美女发生一段某种不用多说的关系。

    爱丽丝看见路德为自己的着迷,十分满意效果,然后也说道“日安,冒险者。”

    “冒险者?”路德先楞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他现在的形象非常的落魄,狼狈,超级像那些在风里雨里讨生活的冒险者。

    不过路德不打算揭穿这个。

    虽然路德的雄性激素被疯狂的激发了起来,隐约有泛滥的痕迹。但是路德是不会失去理智的。

    他孤身一人,对方有八个人。

    路德曾经看过一本小说,小说是这样写的。

    “在野外的人,往往比野兽更加的危险。因为在城市里的人,还有一种名叫秩序的力量束缚着人们,而在野外没有这种力量。所以如果你在遇到人,请隐藏自己财富,如果可以迅速远离他们。”

    路德认为这非常有道理。

    在这片深林内,人绝对比魔兽更加的危险。

    而虽然这里接近巴顿男爵的领地,但绝对不要期望男爵的名声能镇住在野外的人们。

    更不要说是庞贝家。

    被当做一位普通的冒险者也不错。

    但路德的身份很快就被揭穿了,爱丽丝一伙人之中的一位中年骑士认出了路德,并惊讶道“路德骑士?”

    “您认识我?”路德讶然的抬起头看向这位中年人,仔细一看确实是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了。

    见路德似乎不认识自己,中年骑士却也不在意,反而笑着说道“上一次您与庞贝骑士拜访男爵,男爵的贴身护卫骑士中就有我。”

    路德恍然大悟,难怪不认识,原来只是远远看过一眼而已。

    不过,这家伙是巴顿男爵的贴身骑士,怎么会到达这里。路德再看了一眼爱丽丝,巴顿,觉得心中有所顿悟。

    猜测到了爱丽丝身份。

    “原来老爸说的不是假的,这位男爵家的长女,绝对是祸水。”

    “您好,骑士先生。”面上路德则很有礼貌的对这位骑士再次行礼道。

    “您也好。”中年骑士笑了笑,然后介绍道“我是霍华德,巴基。这位是爱丽丝,巴顿小姐,这位是慕斯,甘道尔少爷。”

    其余骑士,也获得了一一介绍。

    “原来是男爵大人的长女,爱丽丝小姐和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能见到二位,真是我的荣幸。”路德对着二人再次行礼,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路德,庞贝,庞贝家的继承人。”

    既然被人认出来了,对方也是男爵家的骑士,路德也就大大方方的表明身份了。

    “原来您就是路德,庞贝,让庞贝家强盛的男人。”慕斯惊讶的看了一眼路德,随即又笑着说道“因为您的关系,我经常被我的父亲数落,说是平庸的继承人。”

    路德摸了摸自己的头,这就传说中的躺枪吗?

    现在的我,经常被某些贵族父母用来教育平庸的子女。

    正面教材。

    “原来你就是路德庞贝,向我爸爸借了十万金币的人。”爱丽丝的语气就随意了许多,用很有兴趣的目光的看着路德。

    借出十万金币。

    借来十万金币。

    不管是哪一种人,都是不能让人忽视的人。

    爱丽丝生性活泼好动,很爱结交朋友,经常在巴顿领以及数个周边的贵族领内玩,玩的很开。

    而巴顿领就那么大,凯越城说是城市,其实也就是乡下小城,很少能发生大的新闻。

    最近庞贝家的新闻可是连续不断。

    招募农民,建造城池,庞贝酒,剿灭秋风盗贼团。

    就算是宅在家里不经常出门的人,都知道这些新闻,更别说爱丽丝了。

    尤其是庞贝酒。

    爱丽丝想起了那酒的口味,不免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自己的红唇,回味无穷。

    美丽的女人,总是不经意间散发着诱惑。

    这小小的举止,让包括路德在内的在场男人们浑身骨头都轻了几两。

    “咳。”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猪哥相,路德咳嗽了一下,然后转移话题道“诸位来这个蛮荒的地方干什么?”

    进入无尽深林内的人有很多,大多都是冒险者,佣兵,但无尽深林实在是太大了,路德上一次,这一次进入无尽深林遇到的人都是寥寥无几。

    而佣兵,冒险者之所以来这里显然不是玩的,他们或是为了捕获某种魔兽,找到眸中矿石,草药,宝物等等,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这里的。

    为了生存,为了赚钱。

    但是显然,爱丽丝,巴顿和慕斯,甘道尔是不差钱的。

    所以路德有点好奇。

    “这座鹰山上住着高山之鹰,有高山之鹰的地方,就有“雪明花”,我来讨要雪明花的。”

    爱丽丝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很爽快的说道。

    “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听说你是个初级骑士,你是不能抗衡这座鹰山上的狂风,登上山顶的。”

    爱丽丝随即又好奇的问道,顺便看了一眼某人。

    慕斯顿时一阵胸闷,我是中了魅惑术了,才会相信这个女人。

    说什么登上山顶,就跟我交往。

    结果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见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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