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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久别重逢 棋逢对手

    北京三环,高楼耸立,这是城市繁华的象征。

    这家名为‘NOW’的酒吧位于三环内商务楼后排的一条小巷内,这条灯光昏暗的巷子人烟稀少偶尔会有几辆豪车停驻在路口,除此之外根本看不到其他人。

    巷子最里面有一间红色的电话亭,这便是NOW酒吧的入门口,若非常客带领常人根本寻不到NOW酒吧的入口,推门而入,一条不满玻璃的隧道,摇曳的舞台灯折射在玻璃镜上,喧嚣劲爆的音乐充斥在耳畔,身体里潜伏沉睡的细胞在音乐声中逐渐苏醒。

    坐在吧台那处身着白色西装的男子,轻缓着酒杯,杯中红酒晃动着迷人的身姿,在五彩的灯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男子清冷英俊的容貌恍若与这喧闹的酒吧形成两个世界,身旁不断有身着暴露的美女前来搭讪,对此他均视而不见,一个人默默在这哪儿,品着酒注视着入口处,像是在等着谁。

    良久,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子自入口处而入,那位坐在吧台的白色西装的男子终于有了些许变化,他换了一个更为慵懒舒适的姿势,酒保在他的身侧又放了一个高脚杯。

    放眼望去,诺大的酒吧内喝着红酒的,也仅此他一人了。

    “好久不见,这一见面就摆谱,让我好等啊!”

    白色西装的男子拿着酒杯轻轻地晃着酒杯,那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做到他的身侧,将酒杯填上红酒,碰了下白色西装男子的酒杯。

    “手上忽然有点急事,自罚一杯。”

    “这些年你爸可没少花功夫请你回来,怎么外面玩够了,想回来了?还是有什么事吗?”

    白色西装的男子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抬头朝他神秘一笑,道:“你猜,听说你现在在大学做老师?真的假的?”

    那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北大表演系的何以暮何老师,他扬着标志性邪魅的微笑,回道:“你都能跑去给别人管理公司,我怎么就不可以去做老师。”

    南宫桀默契一笑:“看样子,我们都一样。”

    两人心照不宣举杯而饮。

    酒过三巡,言过尤多,他们曾是大学里众人称颂的天才少年,两人一见面便觉得相见恨晚,自此便形影不离,成了莫逆之交,直至大学毕业南宫桀出国留学何以暮留校深造,这一别竟是十一年,再见时已是年过近十的年岁。

    “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灯光交错的玻璃酒杯之下,璀璨多姿的光芒洒在南宫桀的脸上,只见他一双漆黑的瞳孔深邃不见底,素净精致的脸上挂着一抹淡然的落寞。

    “阿暮,我此次回来……因一个女孩。”

    何以暮一愣,未曾想到这竟是他回来的原因,便问:“你别告诉我,这些年不肯回来就是因为这个女孩?”

    “也许是吧……而且那个女孩你也认识。”

    他举着酒杯,顿了顿,又故弄玄虚地朝他笑着说道。

    南宫桀如此一说,何以暮当场愣住,他认识的女孩?会是谁?竟能让一向眼高于顶的南宫桀爱了十一载,是他们的大学同学吗?可当年大雪他并未发现南宫桀有对哪位女生有过特殊?

    何以暮沉吟思索,实在不知南宫桀所说是何人,便问:“是我们大学同学?”

    “时机成熟,我会介绍给你认识的。”

    南宫桀欲言又止地回复道,而后又问:“这么些年没有见了,来说说你怎么就成了北大的老师,还是表演系的,该不会是为了方便泡妹吧!”

    “肤浅,泡妞还需大费周章做老师吗?”他一副你看不起本公子的口气,像他好歹也是一个富二代,而且还有一副好皮囊,还怕没有美女喜欢?

    笑话!虽然一直单身,但何以暮自认为自身魅力非凡锐不可当。

    “也是,不过这些年关于你的花花新闻倒不少……”

    南宫桀声音托的很长,何以暮一听愣住了,众人皆以为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谁能想他经未交过女朋友,更别提什么万花丛中过这种胡扯的话,可今天这话从南宫桀嘴里说出,他竟不知该如何解释,毕竟面对那种花花新闻他一向不予理睬,久而久之假的也就成真的了。

    似乎,假的听多了也成了真的,解释如今也显得苍白。

    “却没有我们南宫公子专一啊!我现在越发好奇你所中意的那个女孩了。”

    何以暮自酌一杯,温热地液体滑过喉咙,仅留满腔醉人的香气。

    “很快……会让你见到的。”

    桌上那瓶红酒已下去大半,久别重逢的两人都喝了不少,良久两人都觉得有些不胜酒力才相互搀扶着肩,叫了代驾两个人才分开。

    转身道别后的南宫桀摇晃着身子,但那双漆黑的眼眸却清晰明亮,方才那些酒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而身后身姿摇曳的何以暮也在转身之后原本迷离惺忪的双眸也睁大,明亮的瞳孔在寒夜中散发着凌厉的光芒。

    从前在学校,他们就是棋逢对手,惺惺相惜的对手。

    时隔十一载,他们再次激烈交锋,仍还是势均力敌。

    回酒店的路上,坐在后座上的南宫桀拨通了一则电话。

    “陆鸣,有些事可能得麻烦你来趟北京,我们需要当面聊聊。”

    “好。”

    电话那头,陆鸣简洁明了地应下。

    默契的是,何以暮在上车后也拿出手机,只是他输入了一串文字:南宫桀回京,留心观察,计划不变。“

    十月末的北京,寒冽的风吹刮着脆弱娇嫩的皮肤,南宫桀开着车窗,任由风吹打着,心绪却飘向十一年前。

    那年他18岁,刚从国外回来回环城老家小住,在环城老家,他见到了年幼的穆凉城,她总是很乖巧地坐在自家院子里看书或陪着她妈妈去花房,那段时间他闲着无聊竟总喜欢待在自家的阳台远远地眺望他们一家,久而久之竟成了一种习惯,他从未在感受过家庭的温暖,也从未品尝过那种叫幸福的味道,他向往一切也渴望拥有,可有一日他亲眼目睹那个幸福的家被一场巨大的火焰包裹着,待他赶到时便看到年幼的穆凉城从楼上跳下的情形,后来他救了她再确定她没有生命威胁之后便悄悄离开了,因为他听听救护车的声音逐渐靠近他若再待去似乎并未有合适的理由。

    阴差阳错之下,他替她接管了穆氏集团,做了代理总裁,这些年来他尽心替她打理集团大小事务,终也为她守住了穆氏集团,这些年,他一直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可当她与何以暮的名字出现在热搜上,他第一次感到慌了。

    至于为何慌,为何要放下一切回到北京,他不知。

    只想待在距离她最近的地方,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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