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奇怪的“抢劫”(二)
下午,茵茵去找刘丁山律师讨论案件。
“刘律师,郎吉林等三人抢劫案申诉材料看了没?”茵茵问,“预备犯判刑的情况,只要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一半不会被判刑?”
“本案三人以抢劫罪(未遂)定性,是正确的。”刘律师说,“主犯湛姜单、从犯管薄,预备犯郎吉林,这种认定,也是正确的。一般预备犯是会被免除处罚的,但本案认定抢劫数额为十万元,属抢劫数额巨大。湛姜单向宝马车驾驶室上的受害人身上泼洒汽油,拿出打火机威胁索要十万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如受害人稍微有反抗,那么人车具毁皆有可能。预备犯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刑,也是正确的。”
“本案抢劫数额,三人在密谋抢劫前,说好抢劫三万元,大概是一人一万。”茵茵说,“但从本案被告人湛姜单的供述,抢劫数额为四万。而判决书上显示,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登记表,受案登记表证实2017年4月28日23时38分,受害人鄂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称,其驾驶一辆宝马牌小轿车(车牌号xxxxx)在烘焙店开车回家时,突然有人打开副驾驶室车门,往其身上泼汽油,并点燃打火机,威胁索要十万元钱,否则同归于尽。其说身上没带现金,要去银行取钱,后该男子开车载其去银行取钱,途中受害人跳车逃离现场并一路高声呼救,该男子见状弃车逃跑。公安机关于次日对本案立案侦查。从被抢车辆的行车记录视听资料也证实湛姜单趁被害人鄂某不备时,登上鄂某驾驶的车辆,向鄂某泼洒汽油,威胁索要十万元。”
“本案被告三人,受害人一人,对于抢劫数额有三种说法。”刘律师分析,“应该是,三人在抢劫前商议抢劫数额为三万元,但在湛姜单实施抢劫是突然改变主意,提出要四万元,这也有可能。至于受害人的说法,人在那种突发情况下,听错也不是没有可能。行车记录里声音,要去法院调取来回来,好好听听。”
茵茵与王建开车去市郊外的监狱,办好会见手续之后。首先会见是郎吉林。郎吉林在狱警的陪同下,坐好后,脸带微笑。监狱会见系统自动打开,茵茵问话,王建笔录。
“你是郎吉林?”茵茵问。
“是的。”郎吉林答。
“我是你奶奶孟滔花委托的刑事申诉代理人。”茵茵说,“关于郎吉林等三人抢劫案,有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告诉我。”
“我不会撒谎。”郎吉林说。
“你与湛姜单、管薄等三人密谋抢劫时,对抢劫的数额是怎样说的?”茵茵问。
“在抢劫前,我们三人经过‘踩点’。”郎吉林说,“发现烘焙店管事的人,是个女的,又是外地人,她那里的生意也不是很大,一天最多三万,又加之,她每天晚上十一二点一个人回家,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便于抢劫。”
十分钟后,又会见管薄。
“你是管薄?”茵茵问。
“是的。”管薄答。
“我是郎吉林等三人抢劫申诉案中,郎吉林的刑事申诉代理人。”茵茵说。
“找我有什么事?是否对我有什么好处?”管薄问。
“本案中,有一个事实,向你了解一下。”茵茵说,“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对任何人不会承诺好处。”
“我是冤枉的,我三人事前谁也没有说要抢十万元。”管薄说,“我也要申诉。”
“你可以向据监狱检察官反映,也可向监狱值班律师反映。”茵茵说。
“我也委托你。”管薄说。
“不可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王建说,“律师办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本规范相关程序的规定进行辩护或代理,但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一名律师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涉嫌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你与湛姜单、管薄在实施抢劫前,对从受害人那里抢多少钱。”茵茵说,“三人是否商议过?”
“只抢三万,一人刚好分一万。”管薄说,“讲多了,那也没用,人家也拿不出来,还罪加一等,何必呢?”
“你业懂点法?”茵茵笑着说。
“人在江湖混,听得多,见得多。”管薄说,“这监狱里人,抢的越多,偷的越多,刑期也长得多。”
“你对本案被害人,了解多少?”茵茵问。
“我去过她的烘焙店,吃过三次烘焙。”管薄说,“味道不错。还发现她是个外地人,比较有钱,开宝马车呢,在本地做生意还没有三个月。”
“你怎么知道,她到当地还没三个月?”茵茵问。
“像我这种人,经常混迹于街头。”管薄说,“特别注意那些做生意的人,也特别注意观察那些人的底细。”
会见管薄与郎吉林两人之后,由于湛姜单在本市另外一处监狱。茵茵与王建开车去市西郊,二十分钟后就到了,马上办理会见手续。办理会见手续。
湛姜单在狱警陪同下,来到会见室。湛姜单牛高马大,一脸横肉。
“你是湛姜单?”茵茵问,“我是湛姜单、管薄、郎吉林等三人抢劫申诉案中,郎吉林的刑事申诉代理人。”
“不是我,还是谁?”湛姜单凶巴巴地说。“难道你会见的不是我吗?有屁就放,老子还要去睡觉。”
“我来核实一个问题。”茵茵说,“请如实告诉我,或许对你有好处。”
“不相信你们。”湛姜单阴阳怪气地说,“我只抢劫那个女的四万,其实一分钱也没到手,那个女人跑掉了,法院最后还是判我抢劫十万。”
“那你们三人,事前计划抢多少?”茵茵问。
“三万,不多。”湛姜单说。
“你们三人事前计划抢三万,为何在抢劫时,突然变成要抢劫那个女的四万?”茵茵问。
“劳者多得。”湛姜单说,“我一人实施抢劫,他们两人打下手,我想我应该多分一万,于是提出要四万。”
会见完毕后,开车回律师事务所。在路上,茵茵猜出这个案件,在某个环节存在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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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郎吉林等三人抢劫案申诉材料看了没?”茵茵问,“预备犯判刑的情况,只要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一半不会被判刑?”
“本案三人以抢劫罪(未遂)定性,是正确的。”刘律师说,“主犯湛姜单、从犯管薄,预备犯郎吉林,这种认定,也是正确的。一般预备犯是会被免除处罚的,但本案认定抢劫数额为十万元,属抢劫数额巨大。湛姜单向宝马车驾驶室上的受害人身上泼洒汽油,拿出打火机威胁索要十万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如受害人稍微有反抗,那么人车具毁皆有可能。预备犯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刑,也是正确的。”
“本案抢劫数额,三人在密谋抢劫前,说好抢劫三万元,大概是一人一万。”茵茵说,“但从本案被告人湛姜单的供述,抢劫数额为四万。而判决书上显示,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登记表,受案登记表证实2017年4月28日23时38分,受害人鄂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称,其驾驶一辆宝马牌小轿车(车牌号xxxxx)在烘焙店开车回家时,突然有人打开副驾驶室车门,往其身上泼汽油,并点燃打火机,威胁索要十万元钱,否则同归于尽。其说身上没带现金,要去银行取钱,后该男子开车载其去银行取钱,途中受害人跳车逃离现场并一路高声呼救,该男子见状弃车逃跑。公安机关于次日对本案立案侦查。从被抢车辆的行车记录视听资料也证实湛姜单趁被害人鄂某不备时,登上鄂某驾驶的车辆,向鄂某泼洒汽油,威胁索要十万元。”
“本案被告三人,受害人一人,对于抢劫数额有三种说法。”刘律师分析,“应该是,三人在抢劫前商议抢劫数额为三万元,但在湛姜单实施抢劫是突然改变主意,提出要四万元,这也有可能。至于受害人的说法,人在那种突发情况下,听错也不是没有可能。行车记录里声音,要去法院调取来回来,好好听听。”
茵茵与王建开车去市郊外的监狱,办好会见手续之后。首先会见是郎吉林。郎吉林在狱警的陪同下,坐好后,脸带微笑。监狱会见系统自动打开,茵茵问话,王建笔录。
“你是郎吉林?”茵茵问。
“是的。”郎吉林答。
“我是你奶奶孟滔花委托的刑事申诉代理人。”茵茵说,“关于郎吉林等三人抢劫案,有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告诉我。”
“我不会撒谎。”郎吉林说。
“你与湛姜单、管薄等三人密谋抢劫时,对抢劫的数额是怎样说的?”茵茵问。
“在抢劫前,我们三人经过‘踩点’。”郎吉林说,“发现烘焙店管事的人,是个女的,又是外地人,她那里的生意也不是很大,一天最多三万,又加之,她每天晚上十一二点一个人回家,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便于抢劫。”
十分钟后,又会见管薄。
“你是管薄?”茵茵问。
“是的。”管薄答。
“我是郎吉林等三人抢劫申诉案中,郎吉林的刑事申诉代理人。”茵茵说。
“找我有什么事?是否对我有什么好处?”管薄问。
“本案中,有一个事实,向你了解一下。”茵茵说,“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对任何人不会承诺好处。”
“我是冤枉的,我三人事前谁也没有说要抢十万元。”管薄说,“我也要申诉。”
“你可以向据监狱检察官反映,也可向监狱值班律师反映。”茵茵说。
“我也委托你。”管薄说。
“不可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王建说,“律师办理再审案件,应当按照本规范相关程序的规定进行辩护或代理,但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一名律师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涉嫌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你与湛姜单、管薄在实施抢劫前,对从受害人那里抢多少钱。”茵茵说,“三人是否商议过?”
“只抢三万,一人刚好分一万。”管薄说,“讲多了,那也没用,人家也拿不出来,还罪加一等,何必呢?”
“你业懂点法?”茵茵笑着说。
“人在江湖混,听得多,见得多。”管薄说,“这监狱里人,抢的越多,偷的越多,刑期也长得多。”
“你对本案被害人,了解多少?”茵茵问。
“我去过她的烘焙店,吃过三次烘焙。”管薄说,“味道不错。还发现她是个外地人,比较有钱,开宝马车呢,在本地做生意还没有三个月。”
“你怎么知道,她到当地还没三个月?”茵茵问。
“像我这种人,经常混迹于街头。”管薄说,“特别注意那些做生意的人,也特别注意观察那些人的底细。”
会见管薄与郎吉林两人之后,由于湛姜单在本市另外一处监狱。茵茵与王建开车去市西郊,二十分钟后就到了,马上办理会见手续。办理会见手续。
湛姜单在狱警陪同下,来到会见室。湛姜单牛高马大,一脸横肉。
“你是湛姜单?”茵茵问,“我是湛姜单、管薄、郎吉林等三人抢劫申诉案中,郎吉林的刑事申诉代理人。”
“不是我,还是谁?”湛姜单凶巴巴地说。“难道你会见的不是我吗?有屁就放,老子还要去睡觉。”
“我来核实一个问题。”茵茵说,“请如实告诉我,或许对你有好处。”
“不相信你们。”湛姜单阴阳怪气地说,“我只抢劫那个女的四万,其实一分钱也没到手,那个女人跑掉了,法院最后还是判我抢劫十万。”
“那你们三人,事前计划抢多少?”茵茵问。
“三万,不多。”湛姜单说。
“你们三人事前计划抢三万,为何在抢劫时,突然变成要抢劫那个女的四万?”茵茵问。
“劳者多得。”湛姜单说,“我一人实施抢劫,他们两人打下手,我想我应该多分一万,于是提出要四万。”
会见完毕后,开车回律师事务所。在路上,茵茵猜出这个案件,在某个环节存在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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