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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番外篇

    暴雨过后,稻田里的青蛙,呱呱的乱叫,树上的知了,不停地吵闹,无拘无束的蜻蜓,随心所欲的飞来飞去,几只欢快的燕子,在天空中,裁剪出一道道虚拟的弧形。

    郁郁葱葱的荷叶上面,躺着一滴滴圆润的的水珠,就像情人的眼泪一样,晶莹剔透。

    金城村,是江南地区的一个小村庄,人们所处的时代,是千百年前的古代。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封建社会的布衣百姓。

    今天。

    村里炸开了锅。

    不论是老弱病残,还是三姑六婆,都在背后议论纷纷:

    “你们知道吗,烟茹要当妈咪了。”

    “妈妈咪呀,真的假的,都是乡里乡亲的,你说话可要负责任哦。”

    “衣服都快系不上扣了,难道你看不出来?”

    有些喜欢嚼舌根的老八婆,一边说,还一边比划动作。

    “原来是这样啊,我是说了,这段时间,很少看到烟茹到处闲逛了。”答话的人,是个老油子,揣着明白装糊涂。

    “你说话小声点儿哦,要是金菊的二嫂费氏,听见了,我们都会挨骂的。““

    “我看你们都是吃饱了撑着,闲的慌啊,有这种瞎功夫,还不如做做针线,缝缝衣服,我都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德高望重的老银伯,刚好从田埂上路过,大声呵斥到。

    微风中,袭来一股股沁人心脾的泥土气息,让人感觉神清气爽。

    老银伯走了以后。

    那些三姑六婆,又开始在那里八卦。

    “徐忠这小子,真不是东西,典型的渣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他不是早就和金菊,定亲了吗?”““谁知道了,肯定是鬼迷心窍了,这下好了,徐忠这娃子会倒大霉的。““

    “我就纳了闷儿了,金菊哪样儿不好,无论是针线女红,还是待人接物,一板一眼,和正常人没有任何的区别,人也美,心也善,这样的姑娘上哪儿找。不就是结巴吗,这也是人所不愿的事情。徐忠这个傻瓜娃娃,居然身在福中不知福,怎么突然一下子勾搭烟茹了……

    ……“鬼迷心窍呗,我看徐忠这娃子,猴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呗。”说的人,环顾四周,感觉不会被当事人听见,故意压低声音说:

    “这事儿,其实不能完全怪徐忠,烟茹也不是个正经姑娘,虽然只有十五六岁,可是,说起话来,就像滴了蜂蜜一样,让人听的瘆得慌,两个眸子里面,透露出狐狸般的骚味。

    ”还有她走路的样子,扭啊扭,扭啊扭啊扭,就像一条水蛇似的。我作为一个中年妇女,感觉自己都被她迷得七荤八素的,更别说徐忠这样的大小伙了,他怎么可能是狐狸精的对手了……

    ……嚼舌根的这位妇女,故意扭了扭胖胖的身体,东施效颦,嘲笑烟茹。

    “这下有好戏看了。”

    “谁说不是了,金菊的爹娘,不是吃干饭的,她的几个哥哥,也不是好欺负的,到时候,说不定会引来血光之灾,咱们就等着看吧。“

    “不得了了,真要出人命了!”

    ……

    这些三姑六婆,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既对金菊感觉惋惜,又想看看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到底会恶化到什么程度,就像前段时间,皮影艺人,来到村里耍皮影,说的那句口头禅一样,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市井生活,往往过的枯燥乏味,家常里短,鸡毛蒜皮,就成为三姑六婆的调味品了。

    天。

    地。

    金城村。

    越走越近,映入眼帘的就是金菊的家。

    虽然金城村的房子,构造的模式,都是土木结构的土胚房,下面一层,上面一层,屋顶盖着土瓦。

    或许,富有的人,自带金属光环吧。

    从远处眺望,金菊家的院子,植被葳蕤,房子隐隐约约,置身其中,不像布衣百姓的寻常小屋,倒像曲径通幽处的古典园林。

    进去以后,却发现里面普普通通,并没有气宇轩昂,美轮美奂的建筑,就是寻常百姓的私家住宅。

    他们觉得准女婿,有成为凤凰男的潜质,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吉人自有天相,捡了一枚金叶子。

    或许是初恋的朦胧,打开了金菊的心扉,渐渐地,她变得自信起来,不像以前那么胆怯了,慢慢的,也敢走上社会,和别人交流了。

    可是,金菊慢慢的发现,别人并没有歧视她的意思。

    金菊的爸爸妈妈,对金菊的男朋友査南,第一印象,其实还蛮不错的。

    小伙子长得眉清目秀,待人处事大大方方,谈吐方面,也比较的稳重,并没有坏小子那种孟浪之举,油嘴滑舌。这个社会,人心浮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当的脆弱,很多年轻男女,早上说不定还在一起卿卿我我,到了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开始冤家路窄了。

    当査南唯唯诺诺的说,他是农村人,并且,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纺织工人的时候,金菊的父母,顿时明白他的意思,让他千万别有思想上大包袱。

    一来,金菊的父母,认为农村来的孩子,比较能吃苦,二来。简简单单的工薪族,对于金菊来说,也是天作之合,因为自己的女儿,是什么情况,他们做父母的,心里是有一本账的。

    他们觉得准女婿,有成为凤凰男的潜质,也觉得自己的女儿,吉人自有天相,捡了一枚金叶子。

    或许是初恋的朦胧,打开了金菊的心扉,渐渐地,她变得自信起来,不像以前那么胆怯了,慢慢的,也敢走上社会,和别人交流了。

    可是,金菊慢慢的发现,别人并没有歧视她的意思,现在,国民的素质都还蛮高的,大多数人,都不会刻意歧视残疾人。

    金菊知道自己有身体上的缺陷,所以尽量用温情去弥补遗憾,平时,她经常去纺织厂送饭送菜,听男友査南说,食堂里的饭菜难以入口,多少次,金菊亲自下厨。

    她知道男友的口味,比较清淡,所以她还不让自己的妈妈帮忙,她结结巴巴对妈妈说:“谁叫我是农村户口了,一个人来到城里,打拼也不容易呀,我还不是想为我们以后的生活做打算,要不然的话,我会喜欢上一个结巴。”査南口是心非的说。

    年轻的女子,不知道査南,说的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她聚精会神的盯着査南的眼睛,因为眼睛虽然不会说话,可是眼睛从来不会骗人。

    “我跟你说实话吧,虽然金菊对我很好,其实,我压根都没把她放心上,你想啊,她说话磕磕巴巴的,真的好急人哦,有人说话幽默,有人说话伤人,她说话要命呀。”査南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很憋屈,脑袋就像拨浪鼓似的摇个不停。赵瑞同自然轻轻的捏了一下他们的耳朵,表示对他们的欢喜。

    不过金永玉,虽然上次在上赵家竹器店和赵瑞同见过过一面,可是她毕竟是少不更事的小孩,她对赵瑞同没有任何的印象,她看着赵瑞同的时候有一点害羞,唯唯诺诺的喊了一声:。

    德娃子,标娃子,平时经常去外婆家,自然认识赵瑞同,德娃子还是故意冲他做鬼脸。

    赵瑞同自然轻轻的捏了一下他们的耳朵,表示对他们的欢喜。

    不过金永玉,虽然上次在上赵家竹器店和赵瑞同见过过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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