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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接头人

    小二一方面是真的忙不开,一方面是真的可怜这兄妹两,他虽然只是一个小二,可是却是这希乐城里最大的客栈的小二,体面地很。

    狗蛋连忙往街头跑去,好多卖水的人,都是认识狗蛋的,好些人还是挺照顾狗蛋的,所以狗蛋直接把认识的人的水全部都买下来了“你们跟我走,这水,有贵客要用。”

    一行人一听,诧异不已,这希乐城,缺水得厉害,谁家买了这么一挑水,不得用个两三天,煮饭烧水能用多少,他们这一行人,可是有好几十人呢。

    “价格跟你们平时的价格一样,贵客是买来洗澡的。”狗蛋当然看到了这些人的疑问,所以才解释了,并且把价格都定好了。

    这样算下来,狗蛋一挑水可以赚好几十文钱,几十挑,赚的钱足够他买几十斤的粮食了,至少这个月他和妹妹是就不会只是吃得半饱了。

    为首的一人说到:“狗蛋这孩子从来不撒谎,咱们就信他一回,再说也没有多远。”

    等客栈后门的人,看到好几十个挑水的汉子来,吓得有些目瞪口呆,结果就看到等了一会的小二,出来了:“来了,快,挑进来。”

    小二用修远打赏给他的银子,先付了这些汉子的水钱,拿到钱的才才相信原来真的有人奢侈到用喝的水来洗澡。

    烧水房的动静,惊动了大掌柜,知道是客人额外要求的,并且答应额外给钱,大掌柜就默认了,不过到手的钱,要交一部分到柜面了,毕竟私下拿外水,跟被掌柜的知道了不一样,占用了店里的资源,就得交钱给店里。

    小二动作很快,很快就把水烧好了,源源不断的往修远他们一行人包下的房间送水,把好些因为没水只能憋着的客人给气得大声质问,为何修远他们后来,却可以先享受这样的待遇。

    掌柜的只好出面解释,“这是客人吩咐人去街头买的喝的水烧的,这一大桶洗澡水,就得值一两银子呢,还别说用了我们人和柴火,加起来,起码的二两银子了。”

    听到这样的天价洗澡水,好些商人都有些吃不消,毕竟按照修远他们这些人买下的水,光是洗澡就得花了五十几两银子了。

    他们大老远的来这个地方受罪,不就是为了赚点银子吗?这么奢侈的做派不适合他们,不过是晚一点洗澡而已,河水却便宜得多,住这家店至少能洗澡能吃好的,其他店可比这里的条件差多了。

    路漫漫洗好之后,就美美的睡了一觉。

    等路漫漫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总算是没有那么热了,路漫漫打算出门走走,就带了葡萄出门,刚一出门,就看到一个黑黝黝的小伙子,直接跪在地上,“谢谢贵人今日买了我的水。”

    路漫漫一脸懵逼,葡萄连忙把下午的事情说了一遍,路漫漫才反应过来,看着眼前的男子,笑着说:“我不是什么贵人,男子汉不要随便跪人,反正都是买水,买谁的不是买,你用不着谢我。”

    可是狗蛋十分固执:“我今日赚到的钱,足够我和妹妹这一月都吃饱,谢谢贵人的恩典。”

    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路漫漫看着有些想笑:“真是个固执的孩子。”

    葡萄却感同身受:“小姐,您不知道,普通人活着多辛苦,以前我爹辛苦一整天,才仅够买几斤粮食,我们一家人人口又多,根本吃不饱,饿肚子可难受了,也是奴婢命好,被夫人买下了,现在吃饱穿暖,奴婢看那个小伙子,年纪不大,想来一天挣的天,也不够几人吃的,这里的粮食可贵了,比京城的粮食都要贵一半呢,难怪他们吃不饱。”

    “就你话多,不过那小子还挺懂事的,至少会感激别人的随手帮助,要知道这个世上,多的是忘恩负义之人,有些人,受了别人一辈子都报答不了的恩情,最后却把恩人全家都害死。”路漫漫漫不经心的说到。

    “小姐,您说的是真的吗?奴婢受了夫人的大恩,可是打算一辈子不要命也要好好报答呢。”葡萄虽然名义是路家的丫头,其实就跟那些没有经过调教的小丫头没有区别,心智还很简单,路漫漫也不打算用语言来让葡萄明白这世间的恶,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足够她慢慢的发现。

    流放到这里的犯人,脸上都是有黥面的,全部都被拖去开垦和挖水井,所以虽然这里是流放之地,可城里却一个犯人都看不到。

    不那么热了,虽然天快黑了,但城里反而热闹了起来,好多外地的商人,开始带着自己的货物出来了,很快街边就亮起了灯笼,琴娘一直远远的跟着路漫漫。

    官差们,也开始出来了,维持秩序的同时,后面还跟着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拿着笔和账簿,一边收取摊位费,一边记账。

    “这里还有挺有意思的,跟京城的夜市差不多。”

    “奴婢没有去过夜市,不知道,不过奴婢听过,很热闹。”

    “是好热闹啊,看来不管是这些商人还是官差,都受不了这里白天的天气,难怪我们进城的时候,城里都没有什么人,稀稀拉拉的,商铺生意也不好,没想到这里的人,竟然是晚上做生意呢。”

    “小姐,咱们要不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买啊。”葡萄也就比路漫漫大一岁,但比路漫漫见识的东西少多了,所以比路漫漫幼稚许多。

    “行,看看吧。”

    路漫漫很快就被一个不起眼的摊位给吸引住了,这里卖的,是被晒干一点都看不出原来样子的草药,而路漫漫之所以会被吸引,就是因为这里竟然有一株晒干了的风雪草,只长在雪山之上,对烧伤火毒有奇效。

    “这个怎么卖,”路漫漫看向这个十分没有存在感的摊主问道。

    “好眼力啊,婆婆我这一堆草药里面,唯独这一株是最珍贵的。”

    “风雪草,确实是这一堆草药里面价钱最贵重的,不过其他的药,看起来也不差,只是治的病没有风雪草能治的病严重一些罢了,但真要说起珍贵,只有对症的药才是珍贵的,不对症,再贵重的药,对于病人来说,都是毒药。”

    婆子看了路漫漫一眼,然后说道:“谷主说,路姑娘是一个有趣的人,老婆子还不信呢,没想到这样都能与姑娘遇到,看来姑娘跟我们药谷真是缘分不浅啊。”

    “你是药谷的人,风婆婆?”路漫漫有些不确定的说到。

    谁能想到,代表着坏蛋的毒王,竟然跟药谷仙风道骨的谷主是莫逆之交呢,虽然两人几十年不曾见面,也很少联系,可真要有事的时候,绝对是尽全力相帮的,不过仅限是两人的私人相帮,不会涉及到药谷和铁箕山的势力的来往。

    “老婆子听说你们要经过希乐城,所以已经等你好几天了,还想远距离观察一下你呢,不过你刚才说的话,十分得老婆子的心,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药,也没有绝对的毒药,这才是谷主和老怪物相交的原因,你是毒王教出来的,果然心思通透,不错不错。”

    “谢谢风婆婆的夸奖,晚辈竟然让您等了那么久,真是抱歉。”

    风婆婆,直接站起来,把自己摆在地上的药材一拉,全部收了起来,然后说道:“走吧,带老婆子去看看你那个同伴,要我说,老怪物就是医术不行,还不承认,下次被老婆子看见他,非得好好说道他不可,这么好棵苗子,医术是半吊子,多可惜。”

    琴娘看着路漫漫和葡萄跟一个老婆婆一直站在一起,有些担心,就直接走了出来,“主家姑娘。”

    路漫漫看着琴娘,点了点头,对着风婆婆说道:“风婆婆,这是我请的护卫,琴娘,琴娘,这位是风婆婆。”

    琴娘现在完全不怀疑,被路漫漫认识的人,没有一个是平庸之人,所以十分恭敬的行了一个晚辈礼:“琴娘见过风前辈。”

    “嗯,不错,是个好的。”然后风婆婆突然抓起了路漫漫的手腕,惊得琴娘差点就动手了,然后又生生的忍住了,因为她看到风婆婆好像是在给路漫漫把脉,无论是路漫漫还是风婆婆都看到了琴娘的动作,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风婆婆好奇的是,路漫漫明明是老怪物教出来的,不说毒术,就算是武功也不会太弱,竟然会请护卫,而且看到路漫漫的时候,路漫漫也给人一种十分虚弱的感觉,所以才给路漫漫把脉。

    等风婆婆放下路漫漫的手的时候,说了句:“说到毒术,果然还是老怪物厉害,你身体里的毒,就算是谷主,恐怕都找不到更好的办法,难怪你这么虚弱。”

    “回头老婆子给你点药,那药可以让药蛊长得更好,对你的毒,有好处。”然后风婆婆就一个人往前走去。

    琴娘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大秘密,他们的主家姑娘,竟然是老怪物教出来的,还身中剧毒,连老怪物都没有办法完全解掉,不过琴娘完全没有把路漫漫当成是那个惊才绝艳的食人花,毕竟路漫漫才十三岁,食人花可是几年前就已经很有名气了,谁能相信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能这么厉害。

    风婆婆很快到了客栈黑鹰的房间,看着黑鹰,一个好好的男子,就这样躺着,风婆婆觉得有些惋惜,不过想到既然她来了,那黑鹰的伤总归是能好上许多的。

    等风婆婆把完脉后,脸上的表情并不轻松,她还以为老怪物的医术比不上毒术,所以路漫漫治不好这黑鹰,是正常的,同时也觉得或许并没有那么严重,可是真的把脉后,风婆婆才发现,路漫漫能把黑鹰的伤控制成这样已经非常的厉害了,至少就算她,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也只能把黑鹰的伤控制到这个地步。

    黑鹰的五脏六腑,全部受损,最重要的是,筋脉全部都有了裂痕,或许再用点力,筋脉就要全部碎掉一样。

    风婆婆最擅长的是外伤,“看来还真的只有谷主的不传之法九转金针法才能救他了。”

    九转金针法,算是药谷谷主的绝学,只有成为谷主的人才有资格学,更重要的是,这九转金针法,需要强大的内力支撑,如果内力不够,强行使用九转金针法,不仅病人,连施针的人,也会受重伤。

    所以历代以来,能练成九转金针法的谷主,真的不多。

    为了黑鹰,一行人,第二日早早的就离开了客栈,走的时候,路漫漫交代了修远让小二给那个叫做狗蛋的孩子五百两的银票,让他能有点作为,就冲他等到傍晚,就为给路漫漫磕头致谢这份感恩之心,就值得路漫漫相帮。

    路漫漫一行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小二当然不敢私吞这个钱,所以老老实实的把这钱给了狗蛋,狗蛋拿到银票的时候,当即给了一百两给小二,剩下的钱,就带着妹妹离开了希乐城,打算去别的地方讨生活,走的时候,还对着路漫漫一行人离开的方向磕了好几个头。

    后面的路,并没有遇到什么不长眼的人,毕竟路漫漫这群人,一看就不好惹,何况还跟着风婆婆这个地头蛇,就连喜欢打劫过路商人的土匪们,都乖乖的窝在山上,手下人不解:“大当家,咱们怕什么啊。”

    大当家直接一巴掌给问话的小弟打去:“你懂个屁,你看看那行人,看着普通,可那些人的下盘很稳,走路呼吸均匀绵长,在看看地上的脚印,轻盈,那是武林高手才有的特征,而且还是几十个高手,这样的人,你敢打劫?我就叫你大哥了。”

    小弟委屈的不行,但还是知道大当家说的话是真的,这些人是他们招惹不起的。

    经过四天的赶路,一行人终于到了北山郡了。

    北山郡,也就被希乐城好一点,但好像也荒凉得很,唯一好的就是北山郡山比较多。

    北山郡再往北走两天,就是大海了,与千鸟国的繁城就隔一道海峡。没有大船,根本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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