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气吞万里如虎
一望无际的荒漠上,夜色中火把点点,远远看过去,那些火把似乎和天融为了一体,变成了天上的繁星一般。
日夜兼程,宋文松率领骑兵火速南下,步兵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后面,他现在能掌握的唯有这五千猎虎骑。
黑夜中路难行,在荒漠中马跑得太快了,看不清楚,容易伤蹄子。一匹好马,倘若伤了蹄子短时间内便无法作战,损失的将是一名骑兵。
“三公子,我们该扎营了!晚上赶路事倍功半,再说了,这个时候我们就算赶到坎儿河边,可能也过不了河,榆木县此时已经易主了!”邢正拍马凑到宋文松身边道。
他是这一次宋文松出兵的随军军师,宋文松出兵从南到北的横扫,邢正的计谋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宋文松在大获全胜,形势大好的时候忽然决定南下,邢正对此意见很大,在他看来,既然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就不能够瞻前顾后。
榆木县留的本来就是一些老兵弱兵,留下了就是准备弃掉的,舍得二字,要懂得舍才能得到,逢危需弃,岂能优柔寡断?
宋文松要想称霸西北,要想成为枭雄,妇人之仁绝对不行,就算要故作姿态,笼络人心,也没有必要昼夜兼程,自伤战力。
宋文松肥硕的身躯坐在马上,连连的征战并没有让他有丝毫的消瘦,脸上的肥肉对垒在一起的模样依旧很骇人。
他轻轻的哼了一声,摇头道:“此地离坎儿河只有二十余里地了,绝对不能停,明日清晨之前,我们越过坎儿河,就在我们榆木弯的地方和合阔太决一死战!”
宋文松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他双目之中慑出精芒,一双大手握着镔铁长枪,一身尽是杀意。
“传我的令下去,将所有的马料全部用来喂马,谁倘若还敢剩马料,军法从事!”宋文松道。
喂马赶路,速度放缓,让马恢复脚力,骑兵变步兵,二十里路一路走完,这样既不伤马掌,也不耗费马的脚力。
众多将领从各自的队伍中汇聚过来,很多人都受到了邢正的影响,或多或少对宋文松的做法有些迟疑。
宋文松对此洞若观火,他淡淡的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其实就是一场赌博!对我来说,从去年桥潭一战开始,选择就不在我这一方。
而这一次合阔太倾巢而出,非得要和我死磕,背地里不知收了老大和老二多少的好处,我西北十万精兵抵抗突厥尚只能自保,互有胜负。
现在让我五千骑兵和万余步兵独挡合阔太,这能有胜负么?”
宋文松一席话说得周围众人面面相觑,纷纷低下头,宋文松将手中的镔铁长枪猛然插到地上,大喝一声,道:
“所以,富贵险中求,我只能赌!陆铮此人,和我性情相合,是个了不得的人。他敢守城,我敢攻,他在赌,我也在赌。
如果我怂了,他死,我也没有活路。如果他怂了,他难活,我也活不了!他懂得这一点,所以他根本不担心我不履行承诺。我堂堂西北宋家三公子,胆子还不如一个文弱书生么?”
宋文松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眼睛望着无垠的前方,榆木就在前方,他自己也不相信陆铮依旧还活着,所以,他赶回来的脚步任谁看起来都犯了大错。
但是,他终究决定赌了,因为他觉得陆铮不像是早夭之人,更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从来就没有看透过陆铮其人。
宋文松纵横西北,整个西北除了齐家王爷和父亲宋乃峰之外,其余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放在眼里过,他的两个哥哥无论是智谋还是武力拍马都赶不上他,在同龄人中,他孤独得连说话的对象都没有。
一直到他遇到陆铮,他几次和陆铮交手,竟然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尤其是在榆木,宋文松占据了地利,本来想给陆铮一个下马威,没想到陆铮反而在他帐中杀人,而且还乘势把宋文松拉下了水,让宋文松彻底和两个哥哥撕破脸。
宋文松走上了绝路,唯有和陆铮绑在一起,那样陆铮便不用再担心来自京城的威胁了。
这些事情说起来似乎很容易,可是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陆铮的没一个举动,没一次决策都可能招致杀身之祸,可是关键时候,他当断便断,果决果敢,没有半分犹豫,那一份老辣和气魄,宋文松都自愧不如。
所以,宋文松没有逃之夭夭,很大的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信任陆铮,他自觉得陆铮比他要高,以他的思维很难守城,可是陆铮兴许不一定!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宋文松手中是一把烂牌,他没有太多的选择,所以明知极其冒险他也要去赌,赌输了就血本无归,赌赢了就一飞冲天,的确就是如是……
“陆铮啊,陆铮,希望你真能创造奇迹,如果这一次我都能赌赢,下半辈子我永远跟着你混,我的野心只在西北,你的野心志在天下啊……”宋文松在心中默默的道。
一夜赶路,天色还未亮先头骑兵便赶到了坎儿河边,宋文松立刻命令搭浮桥,所有人整顿装备连夜上马过河。
等他一行人赶到榆木城下,天色刚刚蒙蒙亮,宋文松看到了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从远处看榆木城,那哪里还是一座城池?那分明就是一处血肉堆积起来的屠场,无数的尸体堆垒在城墙下面,血水汇聚在荒漠上成了一条小河,就这样一眼望过去,榆木就是人间的炼狱,以宋文松十数年的打仗经验,他不能想象这一仗是怎么打的,陆铮是用了何种手段把仗打成了这样。
不仅是他,他身边的所有谋士,将军们全都傻了眼,没有人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的,这怎么可能?
“三公子,您看,城墙上面挂的旗子依旧是‘陆’字骑!”一名千户极度震惊的道。
“哈哈!”宋文松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将手中的镔铁长枪举起来,道:“陆铮,我之二弟,果然英雄出少年,我宋文松从不服人,今天心服口服!”
“传我军令,所有人列队准备进城!”宋文松朗声道。
他话刚落音,忽然听到城中号角声响起来,南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南门中杀出来,为首之人不是陆铮又是谁?
骑兵出了城门列队,后面的步兵鱼贯出来,步兵在前面,列队巨盾,号角声再一次响起,这一次的号角声激昂澎湃,俨然是要进攻的信号。
对面的小山包下面,传来马嘶的声音,紧接着便有如鼓点一般密集的马蹄声,山坳那边看到了突厥铁骑露了头,为首的人红色头盔,一身金甲,此人宋文松不用看面容就能认识,这便是他的老对手合阔太无疑!
合阔太亲自领兵,骑兵上万人,如风卷残云一般杀了过来,还在路途他便远远看到了榆木城外的战阵,他嘴角微微翘起,道:
“给我杀!这个姓陆的总算是一条汉子,知道站着死,不愿跪着生。那没有什么好说的,杀过去,杀光这帮大康的王八蛋!”
“杀光!”
突厥铁骑,掀起漫天的尘土,号称野战天下第一的骑兵开始进攻了,宋文松看到这一幕,心底的热血瞬间被点燃,不仅是他,他身边所有的将领和士兵,所有人胸膛中都染起了熊熊的火焰。
陆铮几千士卒守城,便能让突厥大可汗合阔太寸步难进,这等手段,简直堪称是鬼神莫能比。
守城到最后,弹尽粮绝,不愿意坐以待毙,率领区区几百骑兵,几千残卒出城迎战,直面突厥铁骑的冲锋,这是什么样的气魄?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死也要站着死,死也要死在沙场之上,男子汉大丈夫,不惧马革裹尸!
宋文松举起镔铁长枪,大吼道:“亮出旗帜,吹响号角,到了这个地步,但凡是我大康的男儿,除了杀其他任何念想都是多余,兄弟们!袍泽就在城下,我们和守城的兄弟们前后夹击,打垮合阔太,杀光突厥蛮子!”
宋文松这一吼,全军都大吼起来,五千人马就只吼一个字:“杀!”
养足了马力的猎虎骑瞬间启动,激越的号角声响起,“宋”字的旗帜高高的举起,迎风招展飘扬,宋文松冲在最前面,他高大壮硕的身躯如同雕塑一般威武强壮,他身后的铁骑如同黑云卷积一般倾泻而下,气吞万里如虎!
“我宋文松在此!合阔太,你可敢和我决一死战!”宋文松仰天长吼,如图虎狼在嚎叫一般。
凭空一声惊雷响,城墙下面守城的兵丁们齐齐欢呼,有老兵忍不住老泪纵横,喊道:“援兵到了,三公子的援兵杀回来了!”
就这一喊,整个行伍瞬间炸了,本来抱了决死之心的众人,忽然之间看到了生的希望,可谓是绝处逢生,那种感觉真是用言语难以表达。
陆铮坐在马上,捏了捏拳头,发现春寒料峭,重甲在身,浑身却被汗水完全浸透,像是刚刚在水里泡过一般……
日夜兼程,宋文松率领骑兵火速南下,步兵已经被远远的甩在了后面,他现在能掌握的唯有这五千猎虎骑。
黑夜中路难行,在荒漠中马跑得太快了,看不清楚,容易伤蹄子。一匹好马,倘若伤了蹄子短时间内便无法作战,损失的将是一名骑兵。
“三公子,我们该扎营了!晚上赶路事倍功半,再说了,这个时候我们就算赶到坎儿河边,可能也过不了河,榆木县此时已经易主了!”邢正拍马凑到宋文松身边道。
他是这一次宋文松出兵的随军军师,宋文松出兵从南到北的横扫,邢正的计谋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宋文松在大获全胜,形势大好的时候忽然决定南下,邢正对此意见很大,在他看来,既然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就不能够瞻前顾后。
榆木县留的本来就是一些老兵弱兵,留下了就是准备弃掉的,舍得二字,要懂得舍才能得到,逢危需弃,岂能优柔寡断?
宋文松要想称霸西北,要想成为枭雄,妇人之仁绝对不行,就算要故作姿态,笼络人心,也没有必要昼夜兼程,自伤战力。
宋文松肥硕的身躯坐在马上,连连的征战并没有让他有丝毫的消瘦,脸上的肥肉对垒在一起的模样依旧很骇人。
他轻轻的哼了一声,摇头道:“此地离坎儿河只有二十余里地了,绝对不能停,明日清晨之前,我们越过坎儿河,就在我们榆木弯的地方和合阔太决一死战!”
宋文松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他双目之中慑出精芒,一双大手握着镔铁长枪,一身尽是杀意。
“传我的令下去,将所有的马料全部用来喂马,谁倘若还敢剩马料,军法从事!”宋文松道。
喂马赶路,速度放缓,让马恢复脚力,骑兵变步兵,二十里路一路走完,这样既不伤马掌,也不耗费马的脚力。
众多将领从各自的队伍中汇聚过来,很多人都受到了邢正的影响,或多或少对宋文松的做法有些迟疑。
宋文松对此洞若观火,他淡淡的道:“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其实就是一场赌博!对我来说,从去年桥潭一战开始,选择就不在我这一方。
而这一次合阔太倾巢而出,非得要和我死磕,背地里不知收了老大和老二多少的好处,我西北十万精兵抵抗突厥尚只能自保,互有胜负。
现在让我五千骑兵和万余步兵独挡合阔太,这能有胜负么?”
宋文松一席话说得周围众人面面相觑,纷纷低下头,宋文松将手中的镔铁长枪猛然插到地上,大喝一声,道:
“所以,富贵险中求,我只能赌!陆铮此人,和我性情相合,是个了不得的人。他敢守城,我敢攻,他在赌,我也在赌。
如果我怂了,他死,我也没有活路。如果他怂了,他难活,我也活不了!他懂得这一点,所以他根本不担心我不履行承诺。我堂堂西北宋家三公子,胆子还不如一个文弱书生么?”
宋文松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眼睛望着无垠的前方,榆木就在前方,他自己也不相信陆铮依旧还活着,所以,他赶回来的脚步任谁看起来都犯了大错。
但是,他终究决定赌了,因为他觉得陆铮不像是早夭之人,更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从来就没有看透过陆铮其人。
宋文松纵横西北,整个西北除了齐家王爷和父亲宋乃峰之外,其余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放在眼里过,他的两个哥哥无论是智谋还是武力拍马都赶不上他,在同龄人中,他孤独得连说话的对象都没有。
一直到他遇到陆铮,他几次和陆铮交手,竟然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尤其是在榆木,宋文松占据了地利,本来想给陆铮一个下马威,没想到陆铮反而在他帐中杀人,而且还乘势把宋文松拉下了水,让宋文松彻底和两个哥哥撕破脸。
宋文松走上了绝路,唯有和陆铮绑在一起,那样陆铮便不用再担心来自京城的威胁了。
这些事情说起来似乎很容易,可是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陆铮的没一个举动,没一次决策都可能招致杀身之祸,可是关键时候,他当断便断,果决果敢,没有半分犹豫,那一份老辣和气魄,宋文松都自愧不如。
所以,宋文松没有逃之夭夭,很大的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信任陆铮,他自觉得陆铮比他要高,以他的思维很难守城,可是陆铮兴许不一定!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宋文松手中是一把烂牌,他没有太多的选择,所以明知极其冒险他也要去赌,赌输了就血本无归,赌赢了就一飞冲天,的确就是如是……
“陆铮啊,陆铮,希望你真能创造奇迹,如果这一次我都能赌赢,下半辈子我永远跟着你混,我的野心只在西北,你的野心志在天下啊……”宋文松在心中默默的道。
一夜赶路,天色还未亮先头骑兵便赶到了坎儿河边,宋文松立刻命令搭浮桥,所有人整顿装备连夜上马过河。
等他一行人赶到榆木城下,天色刚刚蒙蒙亮,宋文松看到了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从远处看榆木城,那哪里还是一座城池?那分明就是一处血肉堆积起来的屠场,无数的尸体堆垒在城墙下面,血水汇聚在荒漠上成了一条小河,就这样一眼望过去,榆木就是人间的炼狱,以宋文松十数年的打仗经验,他不能想象这一仗是怎么打的,陆铮是用了何种手段把仗打成了这样。
不仅是他,他身边的所有谋士,将军们全都傻了眼,没有人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的,这怎么可能?
“三公子,您看,城墙上面挂的旗子依旧是‘陆’字骑!”一名千户极度震惊的道。
“哈哈!”宋文松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将手中的镔铁长枪举起来,道:“陆铮,我之二弟,果然英雄出少年,我宋文松从不服人,今天心服口服!”
“传我军令,所有人列队准备进城!”宋文松朗声道。
他话刚落音,忽然听到城中号角声响起来,南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南门中杀出来,为首之人不是陆铮又是谁?
骑兵出了城门列队,后面的步兵鱼贯出来,步兵在前面,列队巨盾,号角声再一次响起,这一次的号角声激昂澎湃,俨然是要进攻的信号。
对面的小山包下面,传来马嘶的声音,紧接着便有如鼓点一般密集的马蹄声,山坳那边看到了突厥铁骑露了头,为首的人红色头盔,一身金甲,此人宋文松不用看面容就能认识,这便是他的老对手合阔太无疑!
合阔太亲自领兵,骑兵上万人,如风卷残云一般杀了过来,还在路途他便远远看到了榆木城外的战阵,他嘴角微微翘起,道:
“给我杀!这个姓陆的总算是一条汉子,知道站着死,不愿跪着生。那没有什么好说的,杀过去,杀光这帮大康的王八蛋!”
“杀光!”
突厥铁骑,掀起漫天的尘土,号称野战天下第一的骑兵开始进攻了,宋文松看到这一幕,心底的热血瞬间被点燃,不仅是他,他身边所有的将领和士兵,所有人胸膛中都染起了熊熊的火焰。
陆铮几千士卒守城,便能让突厥大可汗合阔太寸步难进,这等手段,简直堪称是鬼神莫能比。
守城到最后,弹尽粮绝,不愿意坐以待毙,率领区区几百骑兵,几千残卒出城迎战,直面突厥铁骑的冲锋,这是什么样的气魄?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死也要站着死,死也要死在沙场之上,男子汉大丈夫,不惧马革裹尸!
宋文松举起镔铁长枪,大吼道:“亮出旗帜,吹响号角,到了这个地步,但凡是我大康的男儿,除了杀其他任何念想都是多余,兄弟们!袍泽就在城下,我们和守城的兄弟们前后夹击,打垮合阔太,杀光突厥蛮子!”
宋文松这一吼,全军都大吼起来,五千人马就只吼一个字:“杀!”
养足了马力的猎虎骑瞬间启动,激越的号角声响起,“宋”字的旗帜高高的举起,迎风招展飘扬,宋文松冲在最前面,他高大壮硕的身躯如同雕塑一般威武强壮,他身后的铁骑如同黑云卷积一般倾泻而下,气吞万里如虎!
“我宋文松在此!合阔太,你可敢和我决一死战!”宋文松仰天长吼,如图虎狼在嚎叫一般。
凭空一声惊雷响,城墙下面守城的兵丁们齐齐欢呼,有老兵忍不住老泪纵横,喊道:“援兵到了,三公子的援兵杀回来了!”
就这一喊,整个行伍瞬间炸了,本来抱了决死之心的众人,忽然之间看到了生的希望,可谓是绝处逢生,那种感觉真是用言语难以表达。
陆铮坐在马上,捏了捏拳头,发现春寒料峭,重甲在身,浑身却被汗水完全浸透,像是刚刚在水里泡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