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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魔都体育馆从半个月之前就开始了舞台的搭建,在这方面魔都卫视也没有吝啬,请到了全国最好的幕后团队,包括流行乐队、管弦乐队、舞美团队都是最顶级的。

    在后台,六位现场副导演忙碌着一遍遍的在核对每一个细节,这可不仅仅是一场演出,而是现场直播,中日韩三方联合播出,毫不夸张的说,这将是华语乐坛近十年都不曾有过的盛世,他们不允许哪怕头发丝般细小的失误。

    体育馆外聚集的人流越来越多,甚至连交通都开始变得拥堵,终于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开始检票了。”

    人流猛地开始朝着体育馆开放的几个检票口涌去,一路上娱记们跟着人流奔跑,一些踩着高跟鞋的娱记甚至把高跟鞋拎在手里,光着脚做报道,不得不说,要想干这行,豁不出去肯定是不行的。

    考虑到还有一部分日韩歌迷入场,体育馆也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在检票口为他们做引导。

    魔都体育馆,又号称八万人体育馆,但就是这样大规模的体育馆,今天却鲜有空座,原本两百块钱一张的门票,到后来却被炒到了一千多,位置好一点的票更是高达三四千。

    一些vp票就完全是天价了,不禁让人感慨,华夏有钱人还真是多啊!

    随着观众的入场,后台的气氛就变得更加紧张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各项调试工作都接近尾声,随着导演一声令下,浩哥来到舞台中央,灯光、音响将整个体育馆的气氛推向了第一次。

    “欢迎大家来到中日韩歌王争霸赛的现场今天的歌王擂台赛一共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四位参赛者将会在我面前的这个拳击擂台上进行逐一竞演,最终得票数最多的两位晋级最后的冠亚军争夺。”

    “而三四名将会在现场揭面——离场,比赛进行到现在,没有失败者,也希望大家能够给今天所有揭面的歌手报以掌声,好嘛?”

    由于赛前的气氛太过热烈,浩哥不得不在现场给大家降降温,虽然知道这样的作用微乎其微。

    相比之下,真正让观众们热血沸腾的是舞台中央搭建的拳击擂台,浩哥来到擂台中央,从上面吊下一枚铃铛,像极了拳击比赛没个回合开始之前敲响的那种。

    “叮铃”随着浩哥拽紧铃铛中央的绳索,一声清脆的响声在整个体育馆上空回荡。

    “我宣布,今天的歌王擂台赛正式开始,有请四位歌手闪亮登场!”

    一行四人从后台的升降梯突然出现在舞台中央,瞬间现场的粉丝们就hold不住了,特别是王天后的粉丝,一个个看着老胳膊老腿的,却一个比一个疯狂,把旁边的小年轻追星族看得目瞪口呆,果然大爷还是你大爷,追起星来,居然这么狂热?

    王天后的升降台比较高,她又穿着一身开叉长裙,稍不留神就有走光出糗的风险,就在这时,一只手递到她的侧边,一看才发现居然是李沐。

    下意识的扶住他的手,而李沐的身形也正好卡住了一个身位,这让现场王天后的观众对“沙皮狗头”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没想到这家伙面具蛮丑,人还不错嘛。”

    四人在现场观众各种语言的欢呼声中来到了擂台之上,整个现场的气氛开始变得肃杀,似乎这个拳击擂台本身就带着一股肃杀的气质。

    “接下来就要开始现场抽签,来决定四位歌手进入擂台的顺序停!”随着浩哥的指令,抽签结果也出现在现场大屏幕上。

    现场就是一阵惊呼,王天后竟然抽到了第一个演出,仓木是第二,郑淳元第三,而李沐则是最后登场。

    “加油!”李沐退场经过王天后身边时,低声说了一句。

    王天后冲他点点头,然后缓缓来到擂台中央,此时乐队的身影也被灯光照耀,出现在观众视野里。

    现场王天后的粉丝已然没了之前的癫狂,他们只是默默的望着舞台上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那时候他们正值青春年少,就像现在所有狂热追星的孩子一样,他们珍惜一切跟天后有关的事物,哪怕只是一张批量印刷的明星画报也会珍藏许久。

    他们把歌词本当中最好的位置留给天后的每一首新歌,然后细心的粘上从各种途径剪下来的小贴纸,视若珍宝,谁动就跟谁急眼。

    吉他声渐渐将他们的思绪拉了回来,舞台上那个戴着向阳花面具的女子,身材还是如此婀娜,丝毫没有一丝显老的疲态,而他们已经到了如今这把年纪,好像时光总是偏爱那个女子,不过他们没有丝毫嫉妒,反而很庆幸,如果可以,他们希望,时光能够再对她好一点,让她二十年、三十年都不会老。

    因为,从她的身上,他们能够看到自己年轻的影子,那些沙雕的往事似乎历历在目,就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

    王天后的目光一直在体育馆各个角落扫视着,她不想遗落任何一名粉丝,然而却发现她根本看不到尽头,今天体育馆里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冲着她来的。

    “谢谢,这首歌送给你们,我最亲爱的家人。”

    王天后喃喃的说完这句话,现在粉丝已然湿了眼眶,不过这,仅仅还只是开始而已,随着吉他伴奏逐渐变得舒缓,那个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唱的却是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一首送给他们的歌。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

    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

    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

    起初这首歌并没有引起其他观众的共鸣,可是渐渐的,他们发现,这首歌似乎并不是简单的歌曲,而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似乎分成四个阶段,用四场演唱会来隐喻了她的人生,从青涩初恋的十七岁到热恋的二十五岁,再到三十三岁经历丈夫出轨的灰暗岁月,最后在四十岁小孩的安慰中再来回味,就好像歌词当中写到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

    “这,这首歌难道真的是给她的粉丝写的?但是,这首歌又是出自谁的手笔呢?”

    现场的娱乐记者开始绞尽脑汁,几乎把华语乐坛所有老一辈的音乐制作人都过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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