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敬芳华已老,祝庸人安好。(倒叙开端)
今年南京的春天,风刮得比往年要早。
我于11日的凌晨,下了从多伦多回国的飞机。当在等行李的时候,我听到了有人喊我的名字:“曹沐夕!”我回头,见到了那个傻里傻气的丫头,刘贞。我冲她摆了摆手,又指了指行李,便回了头。我的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往外涌,没错,是眼泪。它留下的速度让我始料未及,我没有让刘贞看出来我哭了。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这眼泪里,究竟都掺杂了些什么。
在传送带转了近4圈之后,我才定了定神儿,取走我的行李箱。我拖着它走向刘贞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从脸上流进了心里。
“哈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没想到吧!看,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当~当!一束鲜花!送给美人儿!欢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我接过那束百合和玫瑰相映的花,仔细瞧了瞧。
红的红艳,白的干净纯粹。这鲜明的对比,就像我如此36年的人生一般,两级分化。
我曾经烈焰红唇高傲于这世上,仿佛自己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我锋芒毕露在我灵魂深处,我拼尽全力摆脱身边一切庸人,我力证自己与众不同。而如今,我伤痕累累地从高空折翅而落,我以为没有人在乎我现如今的近况究竟如何,因为,那些我在青春里摒弃在我世界的玻璃窗外的人们,被我一次次地伤害着。没错,我现在就如同那花束里的百合,我不纯洁,但,灵魂却是干净的。
而当那些我伤害过的人一次次地选择原谅,我在无地自容的同时,深感自己是幸福的。
刘贞在我看花入了神时猛然给了我一个拥抱。她抱得很用力,披散得头发撩到我的脖子,有些许痒。可我并没有躲。
刘贞在我耳边淡淡说了一句:“回来就好。”这一句,语气淡得离奇,就像是她在自言自语一般。
她接过我手里的行李,抢在我前面拖着往前走,边走边回头和我说:“沐夕,我呀,把床单给你换好了,是我昨天去国贸亲自给你选的,你最爱的向日葵花哦!你一定会喜欢的。你这次呀,就老老实实地在我这住着,我一日三餐,一定把你养得胖胖的。”
我像一个小孩子一般,紧紧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回答道:“嗯,听你的。”
南京的春天,风里总是夹杂着些许温柔。我见到刘贞在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风把她的头发吹得飘啊飘的,飘得让我想起似水流年般的青春娇媚和害羞。刘贞戴了一条鹅黄色的纱巾,风卷起纱巾和她的头发四下飘散,我好想冲上去抓住她的手,因为,我怕风太大,吹走了我曾经生命中的那个庸人,不,希望她永远都如平庸之人一样活着,庸生活琐事无常,平凡且快乐着。
我伸手想要拽住刘贞,但手却定格在空气中,不知所措。可能,我怕惊扰这时光遗留的美好吧。
刘贞打开车门,叫我先上车,她去安顿我的行李。我看到车子,心里五味杂陈,一辆卡宴。
我在24岁的时候,也曾有这款,我的是藏蓝色,而眼前这辆是白色。我当时开着它驰骋在多伦多的市区时,我不知晓刘贞当时在国内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或许是在进修,或者是在打工。当时不知,现在亦不需要知道了。我只清楚,我曾经的,都已经没有了。
刘贞关了后背箱,见我还没有上车,上来拍了我一把:“喂!想什么呢?傻了啊!上车呀,姐带你吃大餐!”
我淡淡一笑,随即打开车门。
这一路上,刘贞不停地说着,我只是简短的回复几句。她似乎觉得我可能是行程太久所致的劳累,所以并未在意。
我确实有些累了。拒绝了她吃饭的邀请,我们驱车直接去了她的公寓。
这是一所面积不算大的房子,但格局和装修却很有品味。
其实,品味这个词,一向是我自诩给自己的词汇。我曾用品味来隔绝身边所有人,也曾用这个词来划分人的界限。刘贞,这个上学时候粗枝大叶不修边幅的丫头,在我当时的人生中,根本是连界限都划不进去的。而如今,她方方面面所表露出来的细节,竟全是我未曾想象到的惊讶。
我换上一双缎面的拖鞋,在刘贞给我弄水果的空闲里,看着书架上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一共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从左至右依次是蒋珊珊、我、刘贞和刘贞当年的男朋友李恺。而现在,四个人中,只剩下了刘贞和我。
蒋珊珊在疯人院里,即将度过她的余生,而李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上快5年。
我拿着照片的手,是颤抖的。我努力想控制,却似乎无济于事。
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青春了在此,我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刘贞站在我身后,一把夺过来照片,放回了书架。“都过去了。快来,看我今天买的哈密瓜如何?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你最爱吃哈密瓜了。我那时候穷,还趁你下楼接电话的时候偷吃了一块,回来被你发现骂惨了呢。哈哈”
刘贞说的很轻松,可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她扎起一块,喂进我的嘴里,然后撒娇一般在我脸旁问我:“甜不甜?甜不甜?”
我其实鼻腔里已经涌上了眼泪的滋味,怎么能尝得出来酸甜与否?奈何她不停问,便生涩的回答道:“甜。”
刘贞笑得很开心,那双媚气的丹凤眼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好看。她在我身边絮叨着给我备好的牙刷牙膏等等。我忽然开口问了一句不该问的话:“你男朋友呢?我来了,他住哪里?”
刘贞怔了一下,转过头去,面对着墙壁给我挂风衣,随口说道:“我没有男朋友。李恺死后,我只谈了一个。后来对方父母嫌弃我不能生孩子,而他又是家里独子,所以,就分开喽。你看,自己一个人不挺好?多自由?所以,我说你就在这安心住着。”
刘贞的话句句扎进我的心里,等她回过头时候,我已经坐在沙发上泣不成声。
刘贞坐过来抱住我肩膀,用手捋了捋我泪水沾湿的头发,轻声说道:“傻丫头,我没有怪你。真的。这就是我的命。况且,你看,我现在很好呀?要什么有什么。你好好休息,千万别多想。听话。”
我哭得更凶。
刘贞用纸擦了擦我脸上哭花了的妆,用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们都已不再年轻。时间教会我们,青春,注定都是悲伤且留有遗憾的。谁的青春没有过过错?好在,青春不再,我们都还在。”
我并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该回答一些什么。
刘贞说的没错,我们是都不再年轻了。就像,南京夜晚春天的风吹起刘贞的头发一般,转眼,可能就是冬夏。
我曾经排斥所有平庸之人,而当我年华不在之时,我又是如此羡煞庸人之态,且接纳我的,恰是我当时未曾放在眼里且伤害过的一个庸人。
当刘贞熟睡之后,我独自站在窗台旁看远处的霓虹倒映在夜幕里的光影。高楼里有尚未熄灭的灯,路上有仍在驰骋找寻出口的人生旅程,他们是否如我这般渴望平庸?
我喝了一口刘贞冲给我的柠檬水,酸酸涩涩的,就像我此时的心情一般,孤独中带着隐隐不安。
我冲着月光举起玻璃杯晃了晃,柠檬片在光下上下浮沉几许,我将杯子与天上的月亮重叠,企望透过窗,看到芳华里那些庸人的影子。
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我对着月亮举起杯,敬路过我青春的所有人,愿,庸人,一切安好。
喝干了这杯水,我发现,我的眼角,落下了两行泪。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我于11日的凌晨,下了从多伦多回国的飞机。当在等行李的时候,我听到了有人喊我的名字:“曹沐夕!”我回头,见到了那个傻里傻气的丫头,刘贞。我冲她摆了摆手,又指了指行李,便回了头。我的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往外涌,没错,是眼泪。它留下的速度让我始料未及,我没有让刘贞看出来我哭了。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这眼泪里,究竟都掺杂了些什么。
在传送带转了近4圈之后,我才定了定神儿,取走我的行李箱。我拖着它走向刘贞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从脸上流进了心里。
“哈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没想到吧!看,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当~当!一束鲜花!送给美人儿!欢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我接过那束百合和玫瑰相映的花,仔细瞧了瞧。
红的红艳,白的干净纯粹。这鲜明的对比,就像我如此36年的人生一般,两级分化。
我曾经烈焰红唇高傲于这世上,仿佛自己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我锋芒毕露在我灵魂深处,我拼尽全力摆脱身边一切庸人,我力证自己与众不同。而如今,我伤痕累累地从高空折翅而落,我以为没有人在乎我现如今的近况究竟如何,因为,那些我在青春里摒弃在我世界的玻璃窗外的人们,被我一次次地伤害着。没错,我现在就如同那花束里的百合,我不纯洁,但,灵魂却是干净的。
而当那些我伤害过的人一次次地选择原谅,我在无地自容的同时,深感自己是幸福的。
刘贞在我看花入了神时猛然给了我一个拥抱。她抱得很用力,披散得头发撩到我的脖子,有些许痒。可我并没有躲。
刘贞在我耳边淡淡说了一句:“回来就好。”这一句,语气淡得离奇,就像是她在自言自语一般。
她接过我手里的行李,抢在我前面拖着往前走,边走边回头和我说:“沐夕,我呀,把床单给你换好了,是我昨天去国贸亲自给你选的,你最爱的向日葵花哦!你一定会喜欢的。你这次呀,就老老实实地在我这住着,我一日三餐,一定把你养得胖胖的。”
我像一个小孩子一般,紧紧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回答道:“嗯,听你的。”
南京的春天,风里总是夹杂着些许温柔。我见到刘贞在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风把她的头发吹得飘啊飘的,飘得让我想起似水流年般的青春娇媚和害羞。刘贞戴了一条鹅黄色的纱巾,风卷起纱巾和她的头发四下飘散,我好想冲上去抓住她的手,因为,我怕风太大,吹走了我曾经生命中的那个庸人,不,希望她永远都如平庸之人一样活着,庸生活琐事无常,平凡且快乐着。
我伸手想要拽住刘贞,但手却定格在空气中,不知所措。可能,我怕惊扰这时光遗留的美好吧。
刘贞打开车门,叫我先上车,她去安顿我的行李。我看到车子,心里五味杂陈,一辆卡宴。
我在24岁的时候,也曾有这款,我的是藏蓝色,而眼前这辆是白色。我当时开着它驰骋在多伦多的市区时,我不知晓刘贞当时在国内是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或许是在进修,或者是在打工。当时不知,现在亦不需要知道了。我只清楚,我曾经的,都已经没有了。
刘贞关了后背箱,见我还没有上车,上来拍了我一把:“喂!想什么呢?傻了啊!上车呀,姐带你吃大餐!”
我淡淡一笑,随即打开车门。
这一路上,刘贞不停地说着,我只是简短的回复几句。她似乎觉得我可能是行程太久所致的劳累,所以并未在意。
我确实有些累了。拒绝了她吃饭的邀请,我们驱车直接去了她的公寓。
这是一所面积不算大的房子,但格局和装修却很有品味。
其实,品味这个词,一向是我自诩给自己的词汇。我曾用品味来隔绝身边所有人,也曾用这个词来划分人的界限。刘贞,这个上学时候粗枝大叶不修边幅的丫头,在我当时的人生中,根本是连界限都划不进去的。而如今,她方方面面所表露出来的细节,竟全是我未曾想象到的惊讶。
我换上一双缎面的拖鞋,在刘贞给我弄水果的空闲里,看着书架上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一共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从左至右依次是蒋珊珊、我、刘贞和刘贞当年的男朋友李恺。而现在,四个人中,只剩下了刘贞和我。
蒋珊珊在疯人院里,即将度过她的余生,而李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上快5年。
我拿着照片的手,是颤抖的。我努力想控制,却似乎无济于事。
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青春了在此,我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刘贞站在我身后,一把夺过来照片,放回了书架。“都过去了。快来,看我今天买的哈密瓜如何?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你最爱吃哈密瓜了。我那时候穷,还趁你下楼接电话的时候偷吃了一块,回来被你发现骂惨了呢。哈哈”
刘贞说的很轻松,可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她扎起一块,喂进我的嘴里,然后撒娇一般在我脸旁问我:“甜不甜?甜不甜?”
我其实鼻腔里已经涌上了眼泪的滋味,怎么能尝得出来酸甜与否?奈何她不停问,便生涩的回答道:“甜。”
刘贞笑得很开心,那双媚气的丹凤眼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好看。她在我身边絮叨着给我备好的牙刷牙膏等等。我忽然开口问了一句不该问的话:“你男朋友呢?我来了,他住哪里?”
刘贞怔了一下,转过头去,面对着墙壁给我挂风衣,随口说道:“我没有男朋友。李恺死后,我只谈了一个。后来对方父母嫌弃我不能生孩子,而他又是家里独子,所以,就分开喽。你看,自己一个人不挺好?多自由?所以,我说你就在这安心住着。”
刘贞的话句句扎进我的心里,等她回过头时候,我已经坐在沙发上泣不成声。
刘贞坐过来抱住我肩膀,用手捋了捋我泪水沾湿的头发,轻声说道:“傻丫头,我没有怪你。真的。这就是我的命。况且,你看,我现在很好呀?要什么有什么。你好好休息,千万别多想。听话。”
我哭得更凶。
刘贞用纸擦了擦我脸上哭花了的妆,用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们都已不再年轻。时间教会我们,青春,注定都是悲伤且留有遗憾的。谁的青春没有过过错?好在,青春不再,我们都还在。”
我并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该回答一些什么。
刘贞说的没错,我们是都不再年轻了。就像,南京夜晚春天的风吹起刘贞的头发一般,转眼,可能就是冬夏。
我曾经排斥所有平庸之人,而当我年华不在之时,我又是如此羡煞庸人之态,且接纳我的,恰是我当时未曾放在眼里且伤害过的一个庸人。
当刘贞熟睡之后,我独自站在窗台旁看远处的霓虹倒映在夜幕里的光影。高楼里有尚未熄灭的灯,路上有仍在驰骋找寻出口的人生旅程,他们是否如我这般渴望平庸?
我喝了一口刘贞冲给我的柠檬水,酸酸涩涩的,就像我此时的心情一般,孤独中带着隐隐不安。
我冲着月光举起玻璃杯晃了晃,柠檬片在光下上下浮沉几许,我将杯子与天上的月亮重叠,企望透过窗,看到芳华里那些庸人的影子。
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我对着月亮举起杯,敬路过我青春的所有人,愿,庸人,一切安好。
喝干了这杯水,我发现,我的眼角,落下了两行泪。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