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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一支钢笔引往事

    一支黑色的依金笔?

    看着这支钢笔,闵欢不由自主又想起了过去。

    那一年,她大四。

    再过一周,既将迎来,她二十三岁的生日。

    喜欢临摩字帖的她,因为普通钢笔不耐磨,总得换来换去的,因此,特别想送给自己一支,像样的依金钢笔。

    于是,便提前拉着伊茉乱逛,但逛的,也全是钢笔。

    最后,服务员给她推荐了一款:“这款笔,笔尖耐磨性强,手感较好,弹性也不错,您试试?”

    那是一款黑色的依金钢笔,闵欢只看了眼外观,就喜欢上了。

    等她拿在手上,拔开笔帽,试用试写了几下,更加爱不释手。

    欣赏好半天,这才喜形于色地去问服务员多少钱?

    当对方微笑着告诉她“不贵,才一千多元”时,她握着钢笔的手,瞬间僵住,约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忙又像触电似的,把钢笔返回给对方,讪讪地说道:“谢谢啊,我,再看看。”

    不过是支钢笔而已,竟然等同于她一个月的生活费,看来,真是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

    拉着伊茉返回的路上,闵欢感慨万千,仍觉不可思议。

    唉,连个钢笔,竟然都卖那么贵!

    她心里嘀咕着,但同时,仍对那支发自内心喜欢,而最终买不起的钢笔,而更加念念不忘。

    生日那天,闵欢低落地坐在图书馆里,左手托着腮,木然的看着电脑发呆,她不知道,自己天天这样码字,究竟有什么意义?

    几乎没有点击,几乎没有稿费,也几乎没有自我。

    当别人嗨玩的时候,她在写字;当别人约会的时候,她在写字;当别人在宿舍睡养颜觉的时候,她还在写字……

    累得要死,没人看就算了,挣的钱,竟然还买不起一支,自己喜欢的钢笔。

    真不如出去,发个传单,或者做个家教什么的,没准,还能挣到一支自己想要的钢笔。

    当两个人码完字,陈野送她回宿舍时,她仍然闷闷不乐,为此迷茫。

    到了宿舍楼下,冲陈野说完再见,正在她转身准备进宿舍楼时,陈野忽然叫住了她。

    然后,塞给她一个黑色的盒子后,转身就走。

    看着陈野转身迅速消失在路灯尽头的背影,闵欢低头看了看手中黑色而又精致的盒子,上面写着某某品牌的钢笔。

    她回到宿舍,打开盒子一看,竟然就是她前两天看到的那支。

    盒子里,还有个小纸条,上面只写了几个字:傻妞,生日快乐!

    你哪里来的钱?看着那么贵的钢笔,闵欢质疑地给陈野发了条信息。

    她知道,每个月,陈野从父母那儿得到的生活费,并不比她多到哪儿去。

    因此,虽然得到了喜欢的东西,但她,却忽然没有了那份喜悦,反而心头多了些沉重和隐隐的担忧。

    陈野的回复,她至今依然记得:

    傻妞,我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更不是省出来的,这不网站给我发了第一个月稿费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花,刚好听伊茉说你喜欢这个,就买来给你,记得要好好写字,以后挣了钱,我也好帮你花啊!

    从此,闵欢便把那支钢笔视若生命,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但这事,不知怎么,后来,竟然传到了喜欢陈野的女生那里。

    毕业前夕,那个女生找了两个社会上的大哥,把闵欢堵到学校外的公园一角,态度强势地让她让出陈野,或者毕业后,就马上离开这座城市。

    看她如此不择手段,闵欢实在忍无可忍,就不高兴地回了句:“他又不是货物,不属于任何人,就算我想让,也没有这个权利”。

    这句话,被那个女孩子,当成了闵欢对她赤裸裸地挑衅。

    “拽什么拽,别送你个钢笔,就真把自己当成他女朋友了。“

    那个女生伸手夺过闵欢手中,陈野送的那支钢笔,气急败坏地摔碎在地上,又连跺两脚,直到看着钢笔变形烂碎,这才得意地说道:“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看你,同还拿什么拽!”

    说完,她又用脚踢了一下那支笔,才转身离去。

    闵欢蹲下来,看着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瞬间就变成了稀巴碎,她的泪,顿时游移在眼眶。

    把碎了的零件,一点一点往纸巾上捡时,泪也一边往纸巾上落。

    从那天之后,那再也没有练过字,也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陈野。

    直到陈野去塞情书那天,才在她包里,发现那个被她用纸包裹着的,变成碎渣的钢笔。

    他当时,并没有多问什么,就只说了句:扔了吧,改天,我再给你买个一模一样的。

    可就在第二天,看到陈野的情书后,她就选择了无声的离开。

    陈野刚刚送的这支钢笔,和她二十三岁生日那天,他用挣到的第一笔稿费,送她的那支,一模一样。

    看到这些,闵欢的心情,又变得复杂了起来。

    过去的事情,他没有忘记,她也没有忘记。

    可是为什么,两个人,总是这样,若即若离。

    想走,又走不到一起。

    想保持界限,可随便一个礼物,就能把往事随便勾起。

    正是这些过往,让她的眼圈又开始眨红。

    有时候,越是喜欢一个人,越不敢走近,越比别人更患得患失。

    她害怕争不过别人,怕争过来后才发现,他心里还装着别的人,更怕争了之后没守住,又被人看不起更丢人,好多怕的东西啊。

    毕竟,围绕在他身边女人太多了,漂亮的、家境好的、智商高的、勇敢的......

    正是这些女人的出现,让她怀疑自己不够好,不够漂亮,不够有魅力,以致于陈野态度不明朗,都是因为,他并没有他情书中说的那样喜欢她。

    他曾经所说过的那些话,不过是不走心的套路,不过是对每个女孩都一样.....

    想着这么多女人围绕在她身边,她那颗柔弱的心,像被根针刺到一样受伤,她开始退缩,她对他的好感与喜欢,也开始跟着退缩。

    是的,她不够勇敢,这一点,她自己很清楚。

    但她能不能勇敢,并不取决于自己,而是他。

    他如果界限很清楚,态度很明确,她也不至于如此犹疑。

    但她,表面上又很骄傲,正是这份骄傲,让她无法无法低下头去质问他,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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