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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因果循环(2)

    沈喻看她们愿意说了,接着又直截了当地问道:“我记得你们说,安大叔那天一直在修车?”

    “对,那天老翟跟人出去办事,结果回来的时候,社区的汽车碰巧坏了。”

    “从几点修到几点?”

    “大概是下午五点左右,老安来到社区中心这边帮着拾掇,但修了半天总是修不好,然后大概不到六点的时候吧,他就把车开到了修车铺,说那里工具齐全,还有地坑,方便。之后我们就都转战到那边去了。”

    “听说您几位一直盯着他修车?”

    “那当然,公家的东西,万一修坏了算谁的?”孙大妈嗓门洪亮地说。

    沈喻忽然笑了一下:“我猜,提出这个意见的一定是翟阿姨吧?”

    孙大妈一愣,她跟丁大妈面面相觑地看了一眼,又纷纷望向沈喻,那表情似乎在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沈喻又一笑说:“我不光知道是翟大妈说的这句话,还知道那天晚上您三位并不总是同时看着,而是轮岗看着安大叔修车的,对吧?”

    两位大妈点点头,她们之前跟余警官提过这事。

    “所以我想请两位确认一下,修车那天晚上的八九点钟,应该是翟大妈在值班吧?”

    “对对对。”孙大妈赶紧说,“我那个点儿还得回家去帮老伴儿捏腿。”

    “我得回家哄孙子睡觉。”孙大妈也赶紧说,“轮班嘛,谁有事谁就先回去忙。反正铺里留一个人盯着就行了。忙到九点半我们就赶紧回来了,后来就一直看着,直到凌晨呢!”

    “对,你可不能说我们不称职!”丁大妈也补充一句。

    “九点半之后您两位就都返回修车铺了?然后安大叔一直在铺子里忙吗?您两位亲眼所见吗?”

    “那当然,我们虽然老了,但眼睛不花!”

    沈喻意味深长地回头看看我,我明白她的意思——从刚才的询问来看,安启民在杜万芊被杀时候的不在场证明并非无懈可击——翟大妈跟安启明都快领证了,算半个家属,因此她证词的可信度会大打折扣——但这也无法与抛尸的时间相吻合。

    如果这样的话,就有点儿奇怪了。就算安启民杀了人,他也没有时间去抛尸。

    不过沈喻很快从这种失望中调整里过来。她稳稳情绪接着问道:“那您两位回来后,看到安大叔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好像没有。”丁大妈皱着眉头想着说。

    “有变化,怎么没变化——咱回来时老安那身工服明显比之前干净了许多,他还换了一双白手套。我总是手洗衣服,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们这些用洗衣机洗衣服的,不理会这些事儿!——我跟你说吧老丁,洗衣机那玩意儿,洗不干净,洗长了筒子里还滋生细菌!”

    “谁说滋生细菌了?有洗衣机消毒液啊!你手洗就干净?你手洗还洗不匀称呢!”丁大妈听着不顺耳开始反唇相讥。

    “哎哎,两位阿姨,咱不说洗衣服,咱说安大叔那天的衣服成吗?”

    “对啊,老丁你看你,让你打岔打的,耽误人警察同志工作。”

    “是你先提的洗衣机的事儿!”

    “哎哟老丁,你说话怎么不讲理呢!”

    “怎么说话呢?我可是咱社区最讲理的人了,你说说谁家的事儿不是我来调解的?街坊四邻有事儿信任谁,难道还信任你?”

    我冲沈喻吐吐舌头,看来在这里也问不出来什么了,趁着两位大妈吵得火热,我俩赶紧低头溜了出来。结果刚走出社区中心门口,林瑛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说,你俩哪儿去了?”

    沈喻一把拿过我的电话,对林瑛说道:“你们搜查过安悦父亲的修车铺没有?”

    “当然搜了,没现任何疑点,怎么了?难道你们还在怀疑安启民?”

    “对。”

    “难道有新的线索?”

    “他可能是杀人凶手——你们在安启民的修车铺里做了血液痕迹检测吗?”

    “当然了,必做功课啊。但没现什么异常啊,车铺里是有一点半点的地方有血迹反应,但是考虑到修车也经常蹭破皮什么的,总不能说有点儿血迹就说人家杀人了吧?”

    “安启民那天之后又去过其他地方没有?”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我们的确询问过周围的人,他后来天天在修车铺忙活,根本没时间去别的地方,更不可能去芦桥公园——哎我说,你们在哪儿?”

    沈喻忽然咔嚓一声挂断电话,她直愣愣地盯着停车场的方向。

    我也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她是在盯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的侧面还漆着“露珠街社区”的字样。

    不用多想也知道,那就是安启民修了一个晚上的面包汽车。

    “九点半两位大妈回到修车铺,现安启民换了衣服和手套,但后来他没有去别的地方,修车铺里也没有现痕迹——车还没有修完,他就换了工服,那说明原来工服上有容易被人现的东西,而且直到现在凶器也还没有找到——你说,他会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呢,肯定不能藏在自己身边,那早就暴露了。”

    “趁着在地坑修车的时候,藏在面包车底盘上!”我指着车恍然大悟道。

    “对的,嘿嘿,既然你猜到了,那就麻烦一下,钻到车底下去看看吧。”

    “我?”我看看沈喻,又看看那辆又脏又矮的面包车,不免有些为难。

    “怎么?难道你想让我钻进去?”沈喻杏目圆睁地瞪着我问。

    “不不不,我去我去。”

    我俩走到停车场,沈喻看看四下无人,冲我递个眼色。我一咬牙直接躺在了地上,然后摆动着肩膀和腿部,蹭着地面钻了进去。

    面包车的底盘很低,好几次我都感觉自己的额头要蹭到底盘上的管子。

    好在我还比较瘦,钻到里面也没特别费劲。

    车底下一片漆黑,我右手摸索着裤兜,掏出手机,揿亮手机上的电筒。

    我不懂机械,更看不懂汽车底盘的构造,但我分得清新旧,因为我看到那脏污破旧的底盘上新焊上了一块挡板,这肯定是那晚安启民修车的杰作。

    我试图用手抠开挡板,但那块铁板焊得十分坚固,我晃了半天它都纹丝不动。

    我想了想,只好扒住挡板的一条边儿,使劲半抬着头,用手机电筒照着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一只眼睛往里面望去——

    挡板和底盘之间的缝隙里更窄更黑,但就在那窄小黑暗的空间里,我依稀看到了一只沾满了血迹的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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