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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 判决

    杨国平既然愿意插手李美云的事情,顾守仁和林生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是可以搁回肚子里了。

    很简单,因为杨国平的女婿许达茂,即是这个长平县的县官老爷,管着这一方百姓。

    有了杨国平出面,将李美云被谭家大房设计陷害的事情,汇报给许达茂,再求着他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将谭家沈氏绳之以法,这个事情就容易成功得多了!

    县官许达茂受了丈人委托,自然也不会把这事等闲视之,情况了解得差不多,自然还是要走正常程序。

    先由顾守仁打听到放告日期,这才由李美云带着写好的状纸,来到县中击鼓鸣。

    这案子的背景和过程,在诉状里是不可能详细展开的,如何抓住要害,简明扼要地叙述清楚,就需要一位很好的写状人。

    又是杨国平,出面帮李美云请了一位刀笔讼师,据说他的笔就如刀那样厉害,可以把人杀死。可见他的厉害。

    随着一声咳嗽,县太爷许达茂迈着八字步走上堂来,端坐在公堂案桌后的官椅上,头顶是明镜高悬的匾额。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

    这是李美云有生以来,第一次出现在这种场合。忐忑不安,害怕,担忧,她的心里真是说不出来什么滋味。

    县太爷许达茂升堂之后,这才接过状纸细看。

    按照审判程序的规定,先审原告,再审被告,其后询问证人。首先由原告李美云跪在公案左边的原告石上,按照要求,将案由和事实陈述清楚。

    许达茂受理了此案。自然不能偏听偏信,依例传唤被告谭家沈氏,以及一应证人和四邻,调查明白,才好判断。

    沈妙琪见这事已经发作出来,也只好镇定了心神,乖乖来到公堂之上。

    沈妙琪跪在公案右边的被告石上,将冷冷的目光瞪视了原告李美云一眼。这女人居然还是那样容颜娇美。风姿楚楚。仿佛岁月格外垂怜于她,不舍得在她身上流下一丝刻痕似的。

    有那么一霎,沈妙琪有一种恶向胆边生的感觉:当初就不应该让李美云活着出了谭家,若是想个法子将她弄死了,哪会有今日的麻烦?可见自己还是不够狠,一时的妇人之仁。如今可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啦!

    许达茂便根据李美云的控诉,讯问沈妙琪道:‘谭沈氏,你快快将如何设计陷害李氏美云与人通奸。并将其赶出谭府,强霸家产的事,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沈妙琪朗声道:“大人,民妇冤枉啊!这李氏美云自先夫过世,不守妇道,与世井之徒勾搭成奸。此事不但捉奸在床,且人证物证俱全。大人可以提证人询问。至于将其赶出谭府,剥夺财产,亦是由谭家族长与族人商议后决定的,并非民妇一人作主。求大人明鉴。”

    许达茂见这沈妙琪伶牙俐齿,神色自如,晓得是个不好对付的主儿。于是一拍惊堂木道:“传唤证人。”

    先是原告方的证人丁妈上了公堂,她把自己知晓的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许达茂不动力声色地问沈妙琪道:“谭沈氏,你有何话分辩?”

    沈妙琪阴毒的眼光扫过丁妈,随即恢复了平静,口齿清晰地说道:“这个丁妈原是谭家仆妇,因为屡次偷盗,所以将之赶出府去。定是她心生怨恨,所以连同这李氏美云联手,前来诬告民妇。民妇亦有证人琴儿,可以证明清白。”

    许达茂点点头:“传这琴儿上堂。”

    琴儿上得堂来,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这才对着堂上拜了几拜,对许达茂的询问答复道:“琴儿曾经服侍过李氏美云,亲眼目睹她与人勾搭成奸,不时奸宿。然后畏惧她压制,并不敢告诉他人。那日合该事发,才会有捉奸在床一事。奴婢所说的话句句属实,不敢欺瞒。前几日,李氏美云的后夫自称姓林,找到奴婢,约到茶坊详谈,许以钱财,威逼利诱,想要奴婢为他们做假证,诬告谭府主母。这姓林的有没有和奴婢在一处,询问茶坊的茶博士,一问即知。这是当时他给奴婢的银子,并许诺事成之后,再给奴婢两百两银子。”

    李美云目瞪口呆地看着琴儿,没想到她居然猪八戒倒打一耙,说假话说得比真话还要真,手指着琴儿道:“你怎么可以这样血口喷人?人做事,天在看,你就不怕老天爷惩罚吗?”

    事情到了这一步,许达茂只得传唤了茶博士,茶博士便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眼见的事情都说了。林生也被拘了来,自然是实话实说。可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该听谁的呢?

    李美云向上叩头道:“大人听禀,当时陷害民妇,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即是这柳一挥,人唤作小柳儿,只要将他传唤来,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许达茂发了一枝签道:“即刻传这小柳儿到堂听审。”

    候了好久,书记官俯耳告知许达茂,说是这小柳儿人不见了。与他关系暧昧的小寡妇田小芳提供消息,指小柳儿躲藏在朋友某某处,而这个某某却坚称没有见到小柳儿。

    于是此案一时陷入了僵局。许达茂就算相信李美云,也有心想帮她,总不可能就这样判李美云赢吧?他的官声仕途重要,还是帮李美云重要?傻子也会做出取舍的。何况沈妙琪那边也寻人打点到了他这里,所送财物不菲。

    就在此时,河边浮起了一具男子尸体,有人报了官。

    衙役奉命将尸体打捞上来,由仵作检验一番,得出的结论是:“按尸斑及尸体僵硬程度来看,此人已经死了一日以上。身体并无伤痕与打斗痕迹,应属溺水身亡。”

    这个尸体的左肩有一处刺青,刺的是一条随风摇摆的柳枝,青青的柳叶,象真的一样。许达茂发布告示,要求知情者提供线索,有赏。

    小寡妇田小芳听说这尸体左肩的刺青,大叫一声晕倒在地方。悠悠醒转之时,哭了出来:“是我害了他呀!”

    原来这具尸体便是小柳儿。他死了,死于溺水。可是这溺水到底是自己失足掉下水的,还是被人推下水的呢?没有人知道。

    经过仵作解剖尸体,证实尸体生前喝了很多酒,也许是酒醉之后,头昏眼花,一时不辨不清水面还是地面,于是就掉进了水里,也说不定吧?

    李美云这边的证人,只有一个丁妈。还是因为屡次偷盗,被沈妙琪赶出谭府的仆妇。

    这件事经由谭府的众下人证实,确实如此,不容丁妈抵赖。那么,她挟隙报复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再说沈妙琪那边,不光有琴儿可以为她做证,就是当日捉奸的一干人,有管家,还有三个男仆,都言之凿凿地证明,小柳儿和李美云,当真是赤身裸体在床上被人发现的。

    就是谭家族长也说:“如果真是冤枉的,李氏美云早就可以告到公堂,却为何事隔几年之后,才来击鼓鸣冤呢?由此可见,定是她与人串通之后,才妄图翻案不假!对于这种不知廉耻的刁妇,大人应该严惩不贷! ”

    许达茂虽然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却不得不判处李美云败诉,且受杖刑四十,拘役一年。就是林生和丁妈也逃不脱应有的惩罚。

    即使是有杨国平在里头来往周旋,也无法改变这个判决。许达茂说得也对:“这样对李美云,其实已经算是很轻的了。不可能说诬告她人,一点惩罚都没有吧?”

    李美云和林生简直是欲哭无泪,却无法可施。顾家人这才晓得:众口一词,积非成是;流言可畏,能颠倒是非,置人于死地。

    就是秀菱,也是瞋目结舌。她真没想到,本来看着稳赢的一段官司,居然落得了这样的下场。不,她不能眼看着这件事就这样了结。秀菱连和顾守仁都没有商量,直接去找了杨国平一起想办法。

    而沈妙琪这边则不一样了,知道自己官司打赢了,李美云不但没有扳倒她,还要受杖刑时,她格格笑着说:“好啊!。让她尝一尝去衣受刑的苦,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和我做对!”

    她又暗中托人收买施刑的衙役,要他们趁县太爷还未升堂之时,便把李美云早早带到堂上,剥去衣裙等待受刑。据说这有个名目叫晾臀。若县太爷今日不升堂,那这丑可就算白出了!

    等到李美云受过杖刑之后,不待她衣裙穿好,就要将其拖起来,让她出丑。这也有个名目叫卖肉。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沈妙琪的银子花了下去,要做到这一点,又是什么难事啦?

    呵呵,李美云,让你晾完臀,卖完肉,你还有脸见人么?沈妙琪得意地忖道。

    接下来,她要开庆功宴,大肆庆祝一番。不光是庆祝,也是一种示威,让那些对她心怀不满的人看一看,与她做对,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而对于帮助过她的人,也到了论功行赏的时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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