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落北,》 尽显侠女风范。
“我们那个故事什么时候取结果,总得有个截止时间吧?”我弹去消息。大文学
可正当我在键盘上敲出的那些字眼的时候他瞬间弹了消息过来。“还没睡啊?刚刚看到一篇日志,是关于治疗冻疮的。我转载到了空间里,你去看看嘛。”他说。
“嗯。”原来我的感觉一点都没有出错,那篇日志他的确是为我而转。
“我已经进逗文看过了,目前我的那篇成绩的确比你那篇要理想些。虽然月西北审核之后说我俩都平分秋色,但从点击上来看我的始终高于你。呵呵、截止日期就定在这期末尾吧,这样对大家都公平。”
“这个时间我也同意。大文学那就到时候看嘛、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我输了你不还是得答应我那个条件么?哈哈、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无所谓…”尽管依然做着比较,但总而言之最后都算是我胜出,我横竖都不吃亏。
“哎、便宜你了。都怪我之前预料失误。”他发来一委屈的表情说。
“呵呵…早点休息…”随后我关了电脑,躺进了被窝…
陆云枫提及去百工堰烧烤的时间定在了周日,人员他也已经约好,就我们四个人。我俩加上苏筱荨以及陆云枫他一高中兄弟。这些都是周五那晚我们出去散步时他告诉我的。因为要陪同寝室一女子去荷花池采购东西,所以周六早上我不得不冒着冷风从窝里爬起来。大文学我真的特不想起床,要不是看在她不识路的份儿上,就算她请八大轿子来抬我我都不会去。哎、这人心眼长好了有时候还真不是好事儿,容易吃亏。好人难做啊!
我极不情愿而又外表毫无怨言的同宿舍那女子坐车来到了荷花池。一路上我都听着MP3里面的那些音乐用以舒缓情绪。这里的环境还是跟以前没什么两样,人潮涌动、各种复杂的事总会在这里上演。偷窃之类的行为对于这里是再寻常不过的。看着眼前一幕幕混乱的场景我将手机牢牢的拽在了手中。同宿舍那女子也相当的小心。我还是依旧来时的样子,将Mp3放在书包里面听着歌,并没有摘下耳麦。我也并没有将书包跨到自己的胸前来。
突然间我脑海中闪现出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想法。我这人一辈子最讨厌的那类人就是小偷。高三的时候反正我是被偷怕了的,虽然那时候被偷的大都是衣服和鞋子,而且也不是什么牌子货,但究竟还是偷走了我那么多。就连我的一双拖鞋也一并拿走。只能说明那小偷真的是穷到家了,而且很变态,同寝室姐妹的黑色丝袜也没能逃过一劫。
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来进行抓逮,可终究无济于事。如今再一次来到荷花池,我还真想现场逮一个小偷然后送到警局。如果让我撞上有谁行窃,说真的我倒很想管一管,但终究我不会理睬。毕竟出门在外的、多管闲事不好。只要是不威胁到自己财产安全,最好还是不要插脚。女娃儿不比男娃儿,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与魁梧的身材。
但是此刻,我在心底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我很随意而且大摇大摆的迈着步伐,压根儿就没在意背在肩上书包里面的那支MP3。反正我也放着音乐,耳麦听得很清晰,我就是要故意招惹那些小偷上钩。如果真有傻子让我遇见,那么在他拔掉耳麦掏走MP3的那一刻我一定第一时间抓住他。毕竟我已经将声音的分贝调到了最大,一旦断音,我立马就行动。反正那支MP3也贡献了我那么久,也该到了退休的年纪。如果有幸没被偷走,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我很淡定的往前走着,并没有注意我身后是否跟随着某个人。就在我们快要穿过对面的那条马路时,我的耳麦突然间失去了声音。随即我神速般的别过头去,只见一只粗糙的大手从我的背包里面抽离。
可正当我在键盘上敲出的那些字眼的时候他瞬间弹了消息过来。“还没睡啊?刚刚看到一篇日志,是关于治疗冻疮的。我转载到了空间里,你去看看嘛。”他说。
“嗯。”原来我的感觉一点都没有出错,那篇日志他的确是为我而转。
“我已经进逗文看过了,目前我的那篇成绩的确比你那篇要理想些。虽然月西北审核之后说我俩都平分秋色,但从点击上来看我的始终高于你。呵呵、截止日期就定在这期末尾吧,这样对大家都公平。”
“这个时间我也同意。大文学那就到时候看嘛、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我输了你不还是得答应我那个条件么?哈哈、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无所谓…”尽管依然做着比较,但总而言之最后都算是我胜出,我横竖都不吃亏。
“哎、便宜你了。都怪我之前预料失误。”他发来一委屈的表情说。
“呵呵…早点休息…”随后我关了电脑,躺进了被窝…
陆云枫提及去百工堰烧烤的时间定在了周日,人员他也已经约好,就我们四个人。我俩加上苏筱荨以及陆云枫他一高中兄弟。这些都是周五那晚我们出去散步时他告诉我的。因为要陪同寝室一女子去荷花池采购东西,所以周六早上我不得不冒着冷风从窝里爬起来。大文学我真的特不想起床,要不是看在她不识路的份儿上,就算她请八大轿子来抬我我都不会去。哎、这人心眼长好了有时候还真不是好事儿,容易吃亏。好人难做啊!
我极不情愿而又外表毫无怨言的同宿舍那女子坐车来到了荷花池。一路上我都听着MP3里面的那些音乐用以舒缓情绪。这里的环境还是跟以前没什么两样,人潮涌动、各种复杂的事总会在这里上演。偷窃之类的行为对于这里是再寻常不过的。看着眼前一幕幕混乱的场景我将手机牢牢的拽在了手中。同宿舍那女子也相当的小心。我还是依旧来时的样子,将Mp3放在书包里面听着歌,并没有摘下耳麦。我也并没有将书包跨到自己的胸前来。
突然间我脑海中闪现出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想法。我这人一辈子最讨厌的那类人就是小偷。高三的时候反正我是被偷怕了的,虽然那时候被偷的大都是衣服和鞋子,而且也不是什么牌子货,但究竟还是偷走了我那么多。就连我的一双拖鞋也一并拿走。只能说明那小偷真的是穷到家了,而且很变态,同寝室姐妹的黑色丝袜也没能逃过一劫。
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来进行抓逮,可终究无济于事。如今再一次来到荷花池,我还真想现场逮一个小偷然后送到警局。如果让我撞上有谁行窃,说真的我倒很想管一管,但终究我不会理睬。毕竟出门在外的、多管闲事不好。只要是不威胁到自己财产安全,最好还是不要插脚。女娃儿不比男娃儿,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与魁梧的身材。
但是此刻,我在心底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我很随意而且大摇大摆的迈着步伐,压根儿就没在意背在肩上书包里面的那支MP3。反正我也放着音乐,耳麦听得很清晰,我就是要故意招惹那些小偷上钩。如果真有傻子让我遇见,那么在他拔掉耳麦掏走MP3的那一刻我一定第一时间抓住他。毕竟我已经将声音的分贝调到了最大,一旦断音,我立马就行动。反正那支MP3也贡献了我那么久,也该到了退休的年纪。如果有幸没被偷走,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我很淡定的往前走着,并没有注意我身后是否跟随着某个人。就在我们快要穿过对面的那条马路时,我的耳麦突然间失去了声音。随即我神速般的别过头去,只见一只粗糙的大手从我的背包里面抽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