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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小偷

    十一一过,天便转凉,秋风瑟瑟,本来绿意盎然的大学校园,平添了几分晕黄的秋意。(读看看小说网)

    秦卿穿了身银色的长风衣,衣摆拖到足踝,里面咖啡色的毛衣,笔挺的长裤,半长的头发高高地扎起来,端的是青春靓丽。

    坐在长椅上,抱着笔记本办妥考研网上报名的事情,秦卿一抬头,天边染了红晕,傍晚已至,一直趴在脚边的虎子,机警地抖动着尖尖的小耳朵,时不时把充满忠诚的目光,转放到主人的身上。

    “完了?”

    和秦卿分享同一把椅子的少女笑眯眯扭头,手里的画板一收背身上,画笔油料往袋子里一塞,两个手扯着秦卿的胳膊站起身:“那陪我去逛街。”

    这位是艺术系的同学,叫李晓雪,学的是油画。大一,才十九岁,性格开朗活泼,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秦卿最近在大学城相当出名,可没几个人敢凑过来套近乎,还是学艺术的孩子们大胆,在秦卿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李晓雪每一次都要坐她旁边,自然而然就熟悉起来,毕竟,秦卿的性子远远说不上孤僻,有可爱的小姑娘刻意接近,又怎么会平白无故地冷淡人家。

    “你功课做完了?”

    李晓雪要完成一幅人物画,秦卿就是模特,还是免费的。

    “都画了半个月了,哪能不好?”

    李晓雪得意洋洋地拿出画板来显摆,“本姑娘可是出了名的快手呢。”

    小姑娘的‘功力’高深,这幅画果然不错,乍一看上去,画上的秦卿手执黑色长鞭,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铠甲,威风凛凛,只不过,完全夸张处理,简直不能说是写实,画上的人物,和秦卿最多也就是有那么三分像……

    秦卿失笑,摇了摇头,然后从善如流地站起来,和李晓雪一起出去逛街。

    小女孩儿们逛街,其实更多的是享受那种气氛,到不是一定要买什么,至少,秦卿陪着李晓雪从步行街东头走到西头,进进出出了二十多家服装店和礼品店,她都是只看不买。

    秦卿她以前从不喜欢逛街,出门买东西,一向是找准目标,买完就走,可这一次陪别人随意的,漫无目的地闲逛,到也不觉厌烦。(读看看小说网)

    中午,李晓雪进了一家服装店,秦卿就带着依旧精神抖擞的虎子坐在门外的烧烤摊上,要了四十块钱的羊肉串。

    秦卿和李晓雪一人十块的,另外二十块,那时虎子独享。它虎子很会吃,一只前爪踩住竹签,用嘴一捋,羊肉就落到嘴里,逗得旁边烤羊肉的大叔哈哈大笑,又主动给它加上了好几串。

    “好狗,这真是好狗,警犬还是军犬啊?”

    “看的出来?”秦卿惊讶。

    “呵呵,当然看的出来,刚才吃东西,你不说让吃,它连闻都不闻一下,我递给它肉都不吃,还得你接过去喂,这么好的狼青,肯定是受过训练的,咱们京城玩狗的那些人,可没几个玩狼青,也就军犬、警犬可能性大了。”

    还真是,秦卿笑眯眯地拍拍虎子的脑袋。

    就在这时,虎子的毛发忽然一竖,锋利的目光直直地瞪着服装店的方向,咽喉里呜呜作响。

    秦卿嘴角一弯,搂住虎子的脖子拍了拍,站起身走到服装店门口,推门进入。

    四五个人靠在柜台前面,李晓雪正拿着件儿紫色的蝙蝠衫和营业员降价儿,其中一个男人就站在她旁边,右手用他自己的皮包遮盖着,正从李晓雪的挎包里掏东西。

    这男人的动作相当的粗糙,显然不是熟手,不过,因为服装店这会儿人挺多,到没人发觉,秦卿觉得蛮有意思,一拍虎子的头,虎子猛地窜过去,两腿直立,一张嘴,一口叼住那男人的手腕。

    “啊——”

    那男人登时吓得两眼翻白,一头栽在地上,其他客人也吓了一跳,李晓雪一扭头,迷糊地眨眨。

    秦卿走过去,从那男人手里将钱包拿出来,塞进她的挎包,又帮她把拉链系好,才笑道:“以后别把包侧背,放前面最好了。”

    “小偷啊!”

    这时,大家伙才反应过来,好几个人都低头翻兜。还有两个男人对虎子相当感兴趣,虽然不敢伸手抚摸,却一个个低下头细看,还有人宠秦卿道——“同学,你这狗从哪儿买的,可真聪明。”

    秦卿但笑不语,拍了拍昂头挺胸的虎子以示鼓励。

    那男人此时也醒了,虎子下嘴知道轻重,根本没用力,他的手连皮都没破,会昏过去,纯粹是被虎子凶神恶煞的模样给吓的。

    一群客人,连同老板,都吵吵着要打电话报警。

    那男人哭丧着脸,也是一个劲儿地求饶,口口声声说不再犯了,这时第一次,还说家里有个残废孩子,他又下岗了,这是没办法,才出来找钱的。

    李晓雪这会儿回过味儿,一听男人这话,嘟着嘴,恶狠狠地一跺脚,声色俱厉:“不再犯?第一次?骗谁呢,哪个小偷都是这么说!报警,一定要报警,你们这些小偷也太猖狂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就敢偷东西。”

    秦卿到觉得没什么必要,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抓起来教训一顿,关上几天,放出来还是老样子,不会一关就变成好人。

    因为是闹市区,旁边又是学校,警察离得很近,许是有人报了警,所以来的很快,不过片刻,就有两个戴着大檐帽的民警进门。

    秦卿一看,得,什么也别说了。

    其中一个民警显然是认识这个男人,一进门就皱眉道:“老庄,你怎么又干这种事儿,上一次放你出来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

    一看见警察,那男人耷拉下脑袋,再也不说话,只是叹气。

    认识他的那个警察摇摇头,也没有上铐子,拉起他来就让同伴把人带走,随即对着义愤填膺的一帮服装店老板客人苦笑道:“这个人我认识,姓庄,以前在人民医院做大夫,就是咱们门口中医大学堂毕业的,医术还不错,只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好像是开错药害死了人,被关了两年出来,工作丢了,老婆跑了,就剩下一个左右脚不一样长的闺女……哎,他也是不像话,好好的一个大男人,不知道再找份份儿正经工作,居然搞起这些来……”

    “竟然是真的……”警察离开以后,李晓雪也没了再买衣服的兴趣,鼓着嘴,搂着秦卿的胳膊,嘀咕道,“哎,天底下的可怜人还真不少……希望这一次那个庄医生能长点教训,别在当小偷了,要不然,他闺女也跟着受罪……”

    秦卿挑眉,虽然不觉得这么个大男人,自己受不了挫折,走了歪道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地方,可也没多说什么。

    两个人外加一只狗,慢慢悠悠地逛回学校,秦卿一直把李晓雪送回她们宿舍大楼,这才转身回家。

    到了租住的房子门前,秦卿的脚步顿了顿,一只手握住枪,才拿出钥匙开门——

    “唔……好舒服,在往上一点儿……”

    大大的咖啡色牛皮沙发上,歪歪扭扭地坐着个大美女,高鼻梁,大眼睛,利落的短发,腿上只穿着个小小的热裤,露出洁白修长的美腿。

    这双美腿就摆在沈醉的眼前。

    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沙发上的美女懒洋洋地抬头,沈醉也扭过头,脸上浮现出一丝喜意。

    见到沈醉,秦卿也极高兴,嘴角顿时勾起一抹迷人的笑容,一挑眉,慢条斯理地将手里的枪放回枪套,脱下鞋子,甩开长风衣,然后一个猛扑……

    扑进了大美女的怀里。

    “露露,你可算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我还以为你死在外面了呢……”

    王露无语,一手按头,一手搂秦卿的肩膀,苦笑道:“天啊,我们卿卿姑娘这张嘴居然也学坏了,这是谁造的孽!”

    说着,她扶起秦卿,笑眯眯地把自己的左腿也抬起头,搁在浴巾上,示意沈醉继续按摩,似笑非笑地瞅了秦卿一眼,“借你家男人用一用,不介意吧?”

    秦卿失笑,眼角的余光扫了正咬牙切齿在厨房里一边儿做饭一边儿探头探脑的荣坤一眼:“我是不介意,不过,你男人貌似有点儿小心眼儿呢。”

    王露捂着嘴偷笑,其实,沈醉的动作很‘规矩’,下面有浴巾垫着,又带了手套,和专业的按摩师没有什么区别,不过,这样的动作确实有点儿亲密。荣坤吃醋,到也不是说不过去的。

    “罢了,不碍你的眼了。”

    王露收回已经消除酸涩疲劳的长腿,笑眯眯搂着秦卿坐沙发上,冲沈醉道,“大弟,你去忙你的,我和你老婆说会话。”

    王露是沈醉的表姐,亲表姐,两个人比亲姐弟也不差什么,关系极好,当初沈醉喜欢秦卿,一开始就告诉了王露,结果,杨梦泽就没少在王露手里吃亏,帮自家弟弟追女孩子,她一向是不遗余力的,应该说,虽然整个羽林训练营,支持杨梦泽的人占了绝大多数,但有王露女王在,他们可都不够看,可惜,王露到底比他们大,离开训练营太早,要不然,究竟谁有本事抱得美女归,还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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