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枪声
砰——砰——
前后两声枪响,间隔不到一秒,后一枪声,很短促,带着几分怆然。
人群一下子乱起来,由闹到极静,又从静到喧闹,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穿着警服军服的来来往往,不多时,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被人用担架抬着送上了救护车。
秦卿和代忖是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年轻美貌的小服务员一块出来,小服务员被两个女警察护送走,秦卿避开人群,怀里搂着小黑猫,戳超市后门屋檐下,深吸了口气,硝烟的味道她从来不喜欢,可也不讨厌。
周围路过的便衣警察,还有武警官兵,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窥,视线落在秦卿身上,有向往,有憧憬,也有不可思议。
秦卿现在这一身打扮,粉红色的防寒服,曼妙的好身材本包的严严实实,没有露出来,可秀丽的眉眼,飒爽的英姿,风韵无限,再加上怀里可爱的小猫,怎么看怎么迷人,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萌’!凡是男人,大概很少有人能忍得住不多望两眼……
偏偏这样能使无数青年才俊倾慕的漂亮女子,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神枪手,如此反差,还真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代忖拿出根烟,看了秦卿一眼,秦卿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便点上,蹲在石阶上面吞云吐雾。
秦卿对烟味算不上敏感,不像他们队里一帮专职的狙击手,例如沈醉沈大教官,当初还在第一线的时候,绝不会允许旁人在自己身边儿吸烟,为了保护眼睛,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她就不同,虽然不抽烟,却从不阻止旁人吸。
“你算是来得巧,要不是有你在,我看,这回的任务,就得砸锅,哎,这炸药一响,哥哥我可是得担责任的……”
代忖想到刚才自家小师妹一枪爆头,连磕绊都不打,干净又利落。他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既有些佩服,也有些酸楚。
他们三支队属于快反,里面都是精英,狙击手也不是庸才,不过,当时场面很乱,人质的脖子上都见了血,眼看着就要抽过去了。那个绑架人质的歹徒相当激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玉石俱焚……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
前后两声枪响,间隔不到一秒,后一枪声,很短促,带着几分怆然。
人群一下子乱起来,由闹到极静,又从静到喧闹,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穿着警服军服的来来往往,不多时,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被人用担架抬着送上了救护车。
秦卿和代忖是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年轻美貌的小服务员一块出来,小服务员被两个女警察护送走,秦卿避开人群,怀里搂着小黑猫,戳超市后门屋檐下,深吸了口气,硝烟的味道她从来不喜欢,可也不讨厌。
周围路过的便衣警察,还有武警官兵,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窥,视线落在秦卿身上,有向往,有憧憬,也有不可思议。
秦卿现在这一身打扮,粉红色的防寒服,曼妙的好身材本包的严严实实,没有露出来,可秀丽的眉眼,飒爽的英姿,风韵无限,再加上怀里可爱的小猫,怎么看怎么迷人,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萌’!凡是男人,大概很少有人能忍得住不多望两眼……
偏偏这样能使无数青年才俊倾慕的漂亮女子,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神枪手,如此反差,还真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代忖拿出根烟,看了秦卿一眼,秦卿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便点上,蹲在石阶上面吞云吐雾。
秦卿对烟味算不上敏感,不像他们队里一帮专职的狙击手,例如沈醉沈大教官,当初还在第一线的时候,绝不会允许旁人在自己身边儿吸烟,为了保护眼睛,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她就不同,虽然不抽烟,却从不阻止旁人吸。
“你算是来得巧,要不是有你在,我看,这回的任务,就得砸锅,哎,这炸药一响,哥哥我可是得担责任的……”
代忖想到刚才自家小师妹一枪爆头,连磕绊都不打,干净又利落。他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既有些佩服,也有些酸楚。
他们三支队属于快反,里面都是精英,狙击手也不是庸才,不过,当时场面很乱,人质的脖子上都见了血,眼看着就要抽过去了。那个绑架人质的歹徒相当激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玉石俱焚……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