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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乱起(新书求收藏、红票)

    大明永历二十八年,清康熙十三年,西历主诞后一六七四年三月,尽管西面的大陆上因为清廷削藩的原因已经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但在明媚春光照耀下的台湾海峡却似乎依然还处在远离战争的宁静当中。{更新最快读看 看小说网}:。

    此时自白沙岛水寨出发的两艘郑军快哨船正一前一后沿着澎湖列岛以西二十水里的航道巡航着---由于金厦两地的弃守滋长了福建清军进一步窥视台湾的野心,因此这些郑军将士不得不横戈待枕时刻提防着对岸派来窥视的敌船。

    很快,他们发现了今天巡航的第一个目标,这是一艘三桅的卡拉维尔型快帆船,看桅杆上悬挂的彩旗图样应该是来自菲律宾总督区的西班牙武装商船,而从其低沉的吃水和顶风而行的航向来看,应该是刚刚从那霸交易完折返的。

    船上的红夷此刻也发现了郑军的舰船,不一会一侧的炮窗打开了,一团团硝烟升腾起来,雷霆般的声音随即响彻起来。不过可不要误会了,对方可不是在向他们眼中的小不点示威,却是在鸣放礼炮,以此作为对于在东北亚海域具有无可争议的统治地位的郑氏海军致敬。

    对于对方的示好,郑军的快哨船丝毫没有半点的领情,船侧三十二支船桨上下翻动,船速如离弦之箭,在极近的距离上飞快的掠过对方,甚至首船一度还用船上唯一的船首炮作出瞄准的样子,然而才在对方惊骇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大人,东北方向。”继续北上的郑军快哨船又航行了半个多时辰左右,此时站在刁斗中的了望哨突然发出一声警报。“有千料福船一艘,挂着黄龙旗,是鞑子福建水师的船。”

    为首快哨船的副领班闻言当即三步并作两步爬上了刁斗,仔细分辨了半天,这才滑下桅杆,脸色沉重的确认着:“大人,丁二狗没看错,却是清军的千料(注:本文中取一料=60KG荷载)大船。”

    掌船的正领班犹豫了一下;“看清楚除了这一条大船以外,后面还有其他的清狗吗?”

    “没有。”一脸络腮胡子的副领班给出了个肯定的答案。“卑职看得很清楚,五水里内绝对没有第二条鞑子战船了。”

    “只有一条船?鞑子打的是什么鬼主意?难不成以为一条船潜入不容易被发现吗?”

    摸着下巴的正领班还在思索着敌军的用意,头顶上的了望哨又大声报告着:“大人,鞑子好像也发现咱们了,啊,不对,不可能,大人快看,对面的敌舰突然降帆了。【】”

    “降帆了?”正领班和副领班面面相觑,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海战中最讲究的是船速和占据风向,一旦没了速度,那再大的船、再多的炮也只能被对手慢慢凌迟了,因此敌舰如此行动让他们有些不明所以。

    “打旗号给柳宿十一,让它准备掉头,“犹豫了一会,正领班作出了决断,没错,对手已经一副任人宰割的架势,这个时候自己却吓得不敢上前,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就算是陷阱也要踩上去试一试才是。“我们过去看看,对了,再让柳宿十一瞅好了,万一是鞑子的圈套,千万别顾及咱们,立刻赶回澎湖安抚司报信??????”

    “我这算是夺舍重生吗?”躺在实木花雕牙床上,问着木头淡淡的香气,方明如此自问着自己。“这该不是玄幻吧?”一想到自己意识消散前依稀听到的那句响彻天地的话,方明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世间真的有可以逆流时间掌控命运的主宰吗?”

    但不管他信与不信,此刻他顶着数百年前的古代少年的身躯,躺在一张后世堪称瑰宝的大床上静静听着夜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与其纠缠的分辨自己是怎么来的,与其哀怨的留恋前世的一切,倒不如认真考虑一下这一世人生未来的前路。

    一想到这,方明立刻开始查阅起被自己吞没的少年灵魂残留的记忆,然而他的脸突然拉的很长:“搞个毛啊,怎么会是郑克臧这个倒霉鬼,神啊,该不是又在耍我吧。”

    郑克臧,朱成功之孙、朱锦之子,原本顺理成章是明郑台湾的继承人,然而却因为权臣谋权而被刺死,死后还在台湾留下了“夫死妇也死、君亡明也亡”的悼词。

    联想在前世自己在写作时曾经在度娘上检索到词条,方明就有些哭笑不得,外有满清内有权奸,果然夺舍是逆天之举啊。不过自己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方明,不,郑克臧自然不愿意只活区区六年,为了自己的小命他也要抗争到底??????

    郑克臧还在暗暗发誓,门扉就被轻轻敲响了,一个鸡公般尖锐的声音传了进来:“钦舍,该用起床了,吴师傅已经在演武坪等着呢。”

    “这是金十九,侍奉自己的内侍首领。”一组记忆瞬间在郑克臧的脑海中浮现,尽管清廷对朱锦的正式称谓依旧是明招讨大将军世子,但这并不妨碍已经被英国人称为台湾国王的朱锦在安平城内如明清宫廷一般使用阉人。

    “钦舍,起床了。”见到屋子里没有动静,金十九又呼唤了一声,随即听到一阵翻身的动静,金十九直起腰冲着身后的小内侍一点头,于是由他带头,几个内侍悄然无声的走了进去。“钦舍,来先擦一把脸,再穿上外衣??????”

    作为一方势力的长子,十二岁的郑克臧每天要做的功课不少,其中清晨起来练武便是一项。过去的时候,贪睡的孩童自然希望能赖床就赖床,但是现在,知道自己前路渺茫的郑克臧却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钦舍今天很精神啊。”看着小胳膊小腿的郑克臧不但满头大汗的完成既定的训练量,而且还自发的拉腿、蛙跳,负责教训郑克臧的武师情不自禁的夸赞着。“停一停,喝口水,擦把汗,休息一会再练。”

    “多谢师范。”郑克臧拱手称谢着,这异常的举动让师范在狐疑中也觉得心里喜滋滋的。

    喝完了冷白开,郑克臧又练了一会,金十九来接他去母亲陈昭娘所住的荷院用早餐。尽管郑克臧是朱锦的长子,但其母亲陈昭娘并非是延平郡王朱锦的正牌妻妾,其出身不过是朱锦四弟郑智的一个乳母。

    既然曾经充当过郑智的乳娘,可以想象陈昭娘原本应该是有过丈夫和生育史的。但当时十九岁的朱锦依然不顾部将的指责以及父亲朱成功的愤怒爱上了这个女人,由此可以推断,其必然拥有惊人的美貌。

    不过除了出众的容貌以外,陈昭娘的柔情也是作为隆武朝兵部尚书唐显悦之女的朱锦正室唐和娘所缺乏的,以至于由此独占了朱锦大部分的宠爱,也因此积蓄了郑氏一族内部大量的不满。这些积怨,虽然因为朱锦在世时的力挺而无法化为报复的力量,但一旦朱锦这颗参天大树不在了,却是日后根基不稳的郑克臧败亡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一点作为重生者他自然有着清晰认识、深刻的了解。

    “看起来接下来几年首要的就是掌握一支直接听命于己的武装。”

    走在去荷院的路上,郑克臧如此决定着,当然作为不过十二岁的少年要想获得一支如臂使指的武装就不能单纯指望自己虎躯一振,众将便纷纷拜倒殷服。在有兵就是草头王的明清世替之际,即便是郑氏私军中的那些跟随郑氏三代的老臣子也不是眼下的郑克臧轻易可以收服的,还要另辟蹊径才是。

    从演武坪到荷院的这点路程在郑克臧的思索中很快就走完了,郑克臧前脚刚刚走进荷院,眼前就闪现出一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子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郑克臧这一世肉身的生父、东宁之主、郑氏三代目、又名郑经的朱锦。

    心知昨夜朱锦又在陈昭娘处过夜的郑克臧立刻跪伏下来:“父王,儿子给父王请安了。”

    “钦舍来了,起来吧。”朱锦看着心爱的儿子,脸上带着喜色。“来,一边坐。”父子俩刚刚坐定,一阵环佩叮当声响了起来,一个婀娜的妇人从内间走了出来,一见这个妇人,朱锦的脸色更加欢喜。“昭娘,怎么洗漱了那么久。”

    郑克臧却不能跟朱锦一样托大,当即重新站起来施礼:“儿子见过阿母!”

    “钦舍,头上怎么这么多汗,来人,快拿手巾来替大公子擦擦。”说着,陈昭娘白了朱锦一眼。“肯定是你爹爹让你一路跑来的,也不知道心疼儿子。”

    虽然陈昭娘的责问看起来有些不问青红皂白,但语气中透着软绵绵的情意,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朱锦立时配合的作出一番色授魂与的架势来,不禁让郑克臧低头好笑,但同时也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温馨。

    小小的插曲很快过去了,几人用了早饭,郑克臧正准备告退回屋准备吕夫子的课程,突然一名内侍闯了进来,却是朱锦贴身之人:“王上,军情急报,几位大人已到外殿。”

    军情急报?父子俩同时皱起了眉头。

    郑克臧算了算,没错,该是三藩乱起,耿精忠邀请明郑出兵的时候了,一念及此,郑克臧突然拉住朱锦的手:“父王,又要打仗了吗?”

    陈昭娘也捂着嘴听着朱锦的回复,朱锦不悦的瞪了内侍一眼,冲着郑克臧温言到:“还不知道呢?总不会打到台湾来的。”

    郑克臧再问:“那父王是要去大陆了吗?钦舍要很长时间看不到父王了吗?”

    “这个可不好说呀!”朱锦摸了摸郑克臧的头,扭头给了陈昭娘一个抱歉的笑容。“父王要去听听几位重臣的意见,才好知道是不是要去大陆。”

    好不容易把朱锦的话头引了过来,郑克臧按耐着狂跳的心脏,用小儿女的口吻问道:“那儿子能一起去听嘛?”

    “钦舍!”陈昭娘怕朱锦生气,忙不迭的拉住儿子。“军国大事,你父王会处置,你一个小孩子,过去凑什么热闹。”

    “钦舍想去也没什么。”朱锦却对陈昭娘的反应不以为然。“日后这台湾总归要交给他的,去听听也好。”说到这,朱锦吩咐着。“跟吕夫子打个招呼,钦舍今天的课就先停了,钦舍,走,父王带你上殿见识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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