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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 前世今生(下)

    “嗷”一阵狼嚎的声音传来。请记 住我】

    天问恢复了知觉,他的四肢都被荆棘给破了,不过也是这样,他才没有继续滚下去,可那些藤蔓里估计有毒,虽然不是很剧烈,但是有麻痹神经的作用,天问一步都走不了。

    眼见天色渐暗,在这荒郊野岭过夜明显不是什么好主意,黑暗中那些绿油油的光点让天问心里满是凉意。他试图爬出去,可山势陡峭,他的双臂也没有力气,尝试了几次,天问差点跌落谷底,天问不敢再试了。

    老僧临终时的话虽然没有点醒天问,但天问如此近的感受死亡,让天问产生了对死亡的恐惧,原来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此刻他重新燃起了对生命的渴望,他不能死,这条命是雨乔用一生的幸福替他争取过来的,从雨乔嫁给林枫那个混蛋的时候,天问这条命就是属于夏雨乔的,谁都不能拿走,老天都不能。

    “救命呀,救命呀。”天问大喊救命,明知道这样没用,可看着渐渐逼近的狼群,天问也是别无他法。

    就在头狼扑向天问的时候,天问闭上了眼睛,他似乎能够感受到狼的獠牙**他的动脉中的那种刺痛感。

    “砰。”

    预想的死亡没有来临,反倒是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传进天问的耳朵里。

    天问眼睛眯成一条缝,一个身穿劲装的女子手拿烧火棍站在他面前,那头想要攻击他的狼,被打翻在地,呜呜的直叫唤,其余的狼既不散去,也不敢进攻。

    这个女子眉毛很浓很黑,一头马尾辫,贴身的劲装更显出她火爆的身材。

    女子的烧火棍狠狠的敲着了受伤的狼的脑袋上,脑浆四溅,天问觉得胃一阵翻涌,虽然觉得女子的手段有些狠辣,但是那只狼刚刚想要杀他,死了也是活该,怨不得别人,何况天问自己也杀过人,而且还是不久之前。

    狼群被血腥味激怒了,数十条狼围向女子,天问撑着周围的树勉强站了起来,他想要去救那个女子,也许这无济于事,但他是个男人,不能让女人顶在他前面。

    可没走两步,天问又跌倒在地上,天问闭上的眼睛,他不想看到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在他面前香消玉殒。【更新最快读看 看小说网】

    “喂,喂,还趴着呢,你想在这里睡觉么?”天问感觉自己的腰被人踢了踢。

    天问睁开眼睛,发现所有的狼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浓郁的血腥味涌进了天问的鼻子。

    “你把它们都杀了?”天问实在难以想象一个女子能够击毙十多头凶狠的狼,他印象中的女子形象都像夏雨乔和他去世的母亲一样是那种温婉柔弱。

    “废话,我不杀它们,难道等着它们杀了我和你么?”女子投给天问一个白痴的眼神。

    “不知小姐芳名,小生项天问,得小姐相救,铭感五内。”天问给女子磕了个头,圣人说过男儿生来只跪天跪地跪父母双亲跪君王,可天问已经不把世俗礼教放在眼里了,对这个救他一命的女子,天问打从心里感激。

    “别给我整这些酸溜溜的东西,我叫楚红袖,你叫我红袖就行了。”女子扶起天问。

    “那红袖小姐,你家住在这里么,怎么天快黑了还到山里来,你家里人不担心么?”

    “我说了,我是红袖,不是什么红袖小姐,我是山里的猎人,今天我是来这里砍柴的,谁曾想遇到了你,至于我家里人放不放心,你看看那儿就知道了。”

    天问沿着红袖指的方向看去,一位身穿青白色素棉衣的女子躲在一棵树后,见到红袖指她,才慢悠悠的走出来,天问顿时惊为天人,眼前这个女子正是太美了,天问知道自己不该有这种唐突的想法,可心是不受大脑控制的。

    雨乔是一朵蔷薇花惹人怜爱,那站在天问面前的女子就是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超凡脱俗,朴素的衣着掩饰不了她盖世的风姿,女子被问天看的双颊泛红,这降临凡尘的女子多了一分人性化,天问简直是看呆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呀。”红袖吃味的说到。

    “没,我没看什么?”天问慌乱的遮掩道。

    “还没看,你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是不是要我那块镜子给你照照你的熊样。”红袖一点都不给天问留面子。

    “红袖。”女子嗔怪道。

    “好了好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她是我姐姐楚青璇,他是我刚刚救得家伙。”

    见红袖如此损他,仅有的一丝好感瞬间荡然无存。

    “小生项天问。”

    “公子好。”

    “小生、小生的,根本是个落魄书生,还不愿意承认。”

    天问总感觉红袖好像总是针对他,可是红袖却又救了他,这种矛盾的现象,天问只好归结为是红袖的个性使然。

    天问的脚变得越来越无力,无论他如何想坚持,还是跪在了地上。

    “天问公子,你没事吧。”

    青璇赶忙收手去扶天问,青璇飘动的发丝偶然间触碰到天问的鼻子,天问下意识的嗅了一下,幽兰的香气很淡却沁人心脾。

    青璇的力气很小搀不动天问,红袖实在看不过去,不顾天问的反对,就直接把天问扛到肩上。

    半夜时分,天问来到了一个小茅草屋,茅屋很简朴但收拾的有条有理很干净,茅屋一共只有两间房、厨房、饭厅、茅厕,屋内的摆设也是百姓家中最普通的那些。

    天问被安置在有白色床单的卧铺上,同样的味道,这里是青璇的香闺,天问有些不好意思。

    “红袖,我去做饭,你给天问公子上药吧。”青璇说着就往厨房走。

    红袖拉住了青璇,说道,“我才不给他上药呢,姐,你就不怕我拧断了他的小胳膊小腿?”

    青璇面有难色,红袖直接把药瓶塞到青璇手里,然后就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青璇小心翼翼把药均匀的涂抹在天问的每一处伤口上,两个人都不说话,天问偷偷的看了青璇两眼,但是青璇故意装作没看见,气氛变得很微妙。

    “公子好像不是本地人,为什么会掉的山里呢?”为了打破尴尬,青璇好不容易找了个不错的问题。

    “我,我是被人掳过来,我逃跑的时候失足掉了下来。”天问说的是实情,只是故意忽略了林枫抓他和老僧那两段,想到为他牺牲的雨乔,天问的心又沉了下去,也不知道雨乔在林府过的怎么样,林枫有没有欺负她。

    “原来是这样,天问公子,伤口我都包扎好了,相信不久你体内的毒就能全被排出来。”

    青璇收拾好东西就走了出去,望着消失在门帘之后的青璇,天问有种失落的感觉,可想到雨乔,他又觉得自己太不该了,躺在床上的天问思来想去、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一夜无眠,直到天蒙蒙亮,太累了的天问才进入了梦乡。

    当问天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从床上爬起来的,天问发现青璇和红袖都不在家,饭厅唯一的饭桌上摆放着一碗清淡的白粥和几个咸菜。

    腹中空空如野的天问坐下来品尝青璇的手艺,可能是放的时间有点长了,粥有些凉,但配合着小菜,天问感到这是他一生吃到过最美味的佳肴。

    他所追求的不过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如果不是为了父亲为了雨乔,他宁愿寄情于山水间,喝着山涧的甘泉水,吟诵着自己喜爱的诗句,有闲情时画上一幅水墨画,可现在这一切都变成了虚无缥缈的梦。

    走到院子前,看到青璇和红袖中的花花草草和蔬菜,天问的心都变得平静祥和多了,这些花草蔬菜都是那么的普通,却有着温室里花草没有的生命力。天问决定了,他要留下来,过去的一切他想要淡忘,人本来就是要向前看,珍惜现在所能够拥有的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好的选择。

    天问铲除田园里的杂草的时候,红袖的喊叫声传来。

    “天问,不好了,姐姐被人掳走了。”

    听到这个噩耗,天问觉得刚刚重建的人生再次崩塌,难道他真的是一个不祥人,所有他想要爱想要保护的人,到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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