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流星蝴蝶剑之高寄萍(一)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三天前的我,一醒过来发现自己又换了个地方。身体躺在一间小棚屋,穿的是满是补丁的灰色衣裳。熟悉的疼痛从太阳穴的部位传来,这具身体的信息已经源源不断往我脑袋里输送着了。
高寄萍,一个在我看来比聂小凤还悲剧的人物。战乱纷飞,常年饥荒,高寄萍的双亲都饿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还捡了四个小孩,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她什么都做过,在结了霜的地下挖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煤,在我过来之前,她甚至已经跟人谈好了价钱,两斤肥肉,把自己的第一次卖给一个屠户。
孟星魂这个名字特别熟,我想了一会儿,突然记起这是好久前看的一部港台电影了。梁朝伟杨紫琼领衔主演的。其实人年纪活得太久,记忆也就不太好使了,因为只愿意记得自己想记的东西,我之所以还能记得这部电影,除了我常常温故而知新,总是会想过去看过什么东东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片尾曲特别好听。
“高姐,这是今天我讨来的。给你吃!”小何恋恋不舍地把碗递了出去,眼睛一直粘在番薯上。
“你吃吧,高姐不要。”我对他笑了笑,把碗推了出去。高寄萍的记忆里,小何是最会撒娇卖乖的,也许是因为第一个被她捡到的缘故,小何对后来的三人十分看不顺眼,总觉得他们不仅分掉了自己的食物,还有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一人的高姐的关心。
小何在我和番薯间看了又看,咬了咬唇,“我不饿!”伴随他这句话的是肚子传来的咕咕声。小何的脸一瞬间红了起来。我忍着笑意,再次重重摇头,“我是说真的,刚醒来没有胃口,你自己吃吧。”
门又一次被推开了的时候,小何已经把碗藏在我的被子下面了。大腿贴着冰凉的陶碗,感觉十分怪异。
这一回进来的是叶翔。他捧着一只缺口的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菜糊。“吃药前要先吃点东西。”叶翔简短有力地说道,脸上没有一分多余的表情。像商量好的一样,石群和孟星魂也进来了。
对照着高寄萍的记忆,我一一认着眼前的四个小孩。印象中,孟星魂、高老大、叶翔和还未见过的小蝶是错综复杂的四角恋关系。叶翔喜欢高老大,高老大喜欢孟星魂,孟星魂和小蝶相恋,而小何和石群是没有出现过的NPC。难道在开场前就死了?我不由迷惑。
小何溜了溜眼睛,扑到我怀里,“高姐,你感觉好点了吗?”这样的年代,一点小病都可能害死一个人。小何他们并不知道高老大生病的那个晚上已经跟屠户约好了时间,若不是淋了雨,屠户害怕过了病气,她现在早就失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了。不,我叹了口气,对她来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我摸着手下根根分明的肋骨,笑道:“我没事了。”我示意四个人走近一点,看向他们说道:“我觉得我们要有一个计划,不能这样再下去了。”
四人懵懵懂懂地对望着,最年长的叶翔问道:“高姐有什么想法?”
“我从前一直没有对你们说过我家里的事情。其实我高家世代都是开镖局维生。据说我太祖父当年走镖时,救过一个高人,那高人年纪大了,又无儿无女,因此把他毕生绝学都传给我太祖父……”我随口编了个曲折又离奇的故事,告诉他们高家有一个世传的武学宝库,因为家乡闹大饥荒,我一个孤女怕露宝被抢,因而一直都不敢泄露自己的底细,后来捡到他们几个,又不知他们品行如何,一直不敢相告。现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他们都是好孩子,在我病重之时也没有丢下我,我才把秘密说了出来。
这段话里有很多漏洞,我并没有想着去弥补。只是十分平静地述说着一个很容易被推翻的谎言。他们不过是个小孩,于我没有生命威胁,我不需要在他们面前装傻充愣,若他们长大以后想明白了要走,我亦不会挽留,顶多也只是觉得可惜罢了。
叶翔和石群都是岁左右的男孩,孟星魂才六岁,最小的小何也不过才五岁,正是好奇心旺盛的年龄,对我所说的武功十分感兴趣。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教师历程。第一个教给他们的技能,是妙手空空。说起这个妙手空空,还是得感谢黄蓉,她从江南七怪的书生哪儿学来了在我跟前臭美,然后就教给我了。
高老大以前也带叶翔几人也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可惜十次里几乎有八次被人抓到,每次回家都是鼻青脸肿。不过!以后他们再也不会鼻青脸肿了,因为他们有了妙手空空……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的得意。
我给他们示范了妙手空空的要领之后,石群是第一个怀疑我的人。他的眼睛里经常露出探究的神色,他以为做得不露痕迹,但在他暗自观察的时候,我却经常感叹,高寄萍果然没有白养他一场。其他的人也许有所怀疑,但是他们早就被生活给折磨怕了。一个神秘的、强大得能保护他们的高寄萍,和一个必须出卖身体才能换得两餐温饱的高姐,非常容易看出的差异,但是没有人愿意揭开这层面纱。
如果可以,我并不想替代角色人物在亲人心目中的地位,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叹息,这话在替换了那么多人之后的我口中说出来,显然并不具有有说服力,但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石群很敏锐,他没有猜出高寄萍的身体换了个核,但是他却怀疑过我是别人易容代替的。那刚好是我教完他们易容术的第二天,晚饭时石群跟我拼酒,清明时节的菊花酒清香扑鼻,我在叶翔他们不赞同的眼神下一杯接着一杯,终于醉倒在桌子上。半夜,石群溜进了我的屋内。用我教的辨认易容术的手法摸索我的脸。
靠着秒手空空,我们迅速累积了一笔财富。二八定律在任何一个社会都起作用。有穷得必须出卖身体才能过活的人,也有一生下来就如珠似宝注定站在众人之上的宠儿。一段时间后,我带着叶翔几人离开了这里,换了一个小一点的城镇,在城郊买了一处三进的宅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又是一年年末。我带着他们几人忙里忙外,好不热闹。
“高姐,为什么要用西瓜壳煮麦芽糖?”孟星魂一边用松枝搅着绿色的西瓜煲,一边不解地问我,“我们又不是买不起锅……”他的语气突然低落了起来。
“想什么呢?”我弹了一下孟星魂的脑袋,最近富足的生活把几个人的皮肤养得滑不溜秋的,手感极佳。“趣味懂不懂?”我顺着他的头发一本正经说道。其实是我最近开始有怀旧情结了,昨晚梦见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这个情节,粘稠的麦芽糖沾满了女孩修长白皙的双手,男人低下头,缓慢而暧昧地舔舐……醒来之后,我身上布满薄汗,突然间想起了以为已经遗忘在记忆深处的那个男人……果然是最近日子过得太闲了!
“高姐,我剪好了!”小何清脆的嗓音打断我的失神。我回头,弯起嘴角,“真有天赋啊!”早上四人以拳头强硬分配任务,小何又一次垫底,不得不操起剪刀负责剪纸。孟星魂倒数第二,主管厨房,石群出门大采购,叶翔打扫卫生,我当然是在一旁验收成果的那个。
“高姐,你喜欢什么?我给你剪。”小何扔掉剪刀,扑到我身边美滋滋说道。
我一张张仔细地看着,小何的手艺很好,十二生肖栩栩如生,“给我剪个囍字吧。”我说道。
“啊?喜字不是成亲才能剪吗?”小何呆了下。
“收藏。”我拿起剪刀自己比划,对暗器十分得心应手的我于剪纸并不在行。
“高姐,你喜欢剪纸吗?”孟星魂突然问道。
“以前不喜欢,一切附庸风雅的东西我都讨厌。”这是高寄萍以前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了想,添了句:“以前没有条件。人要先满足生存需要,才能考虑更高的享受。”
“高姐,你还记得以前你说要给我做一双布鞋吗?”孟星魂继续追问,眼睛里闪着希望的光。
“不是布鞋,我只会编草鞋。”我不假思索道。
孟星魂笑得很开心,问题连弹般发出:“高姐,你以前不喜欢吃麦芽糖……”
“我现在也不喜欢吃,我喜欢看你煮!”
“高姐……”
最后小何也加入了问答行列,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给了他幻想的余地,刚才在犹豫的一瞬间,答案已经脱口而出,我忍不住摇头轻叹,原来潜意识里我对他们并不是不在乎。
小何任性刁蛮,叶翔固执,石群冷漠,只有孟星魂最敏感,而且还心软。我的变化,他一定看在眼睛,却不知道怎么发问。敏感的人喜欢多想,心软的人通常会犹豫不决。剑道讲究专注,对于习武的人来说,多想和不够果断绝对是阻止他们更上一层的致命缺陷。我一向爱才,孟星魂在武功一途极有天赋,若不及早解决心魔,他的进步也就到此为止了。
孟星魂大约认为我不是假冒的鬼怪,那天晚上嘴巴一直咧到耳朵后面,饭也多吃了两碗,到最后肚子都胀得站不起来了。我一边让人给他熬消食药,一边揉着他的肚子,孟星魂呆呆地看着我,眼睛发直。
“不许再看了!”我蒙住他的眼睛,淡淡道。他的耳根突然泛红了起来,害羞地撇过了脸。
“高姐,我来吧。”一旁不说话的叶翔突然走到我身边,我一个不察被他占了位置。平时我怎么没发现叶翔这么友爱兄弟?我站起来,满脑袋问号,看得忿忿的小何趁机牵住我的手,摇晃着撒娇:“高姐,我也吃胀了……”一边说一边拉着我的手到他软软的肚子上。我失笑,这个小何,这也能争?
除夕夜的时候,城里鞭炮震天,吃完年夜饭后,我拉着他们到大门口放鞭炮。叶翔买回来许多的炮仗,噼里啪啦的响声赶走了一年的阴霾,佃户们脸上都洋溢着喜庆的笑容。我给他们一户发了三贯钱,我一边发钱一边感觉十分良好,我想这附近的地主,没人能比我再慷慨了!
小何笑得很开心,穿着刚做的新衣裳,一手拿香,一手炮仗,跑前跑后,吓哭了不少孩子。我让孟星魂几人都跟在他身后一起玩。小何和孟星魂最近有些不对头,以前是小何单方面刁难,现在孟星魂也学会反击了。孟星魂听到我的话,小脸闷闷的,灿如星光的眼睛时不时回头看我,好像希望我能收回指令。
他也太听话了吧!我有点感叹。不仅是他,还有叶翔和石群,看得出来他们不太习惯这种热闹,举止十分拘谨,但因为我说出了口,他们还是尽力在融入人群。
仔细想想,除了那一次试探外,我说的话,他们似乎从不反驳。小何虽然任性,但我的话他也没有拒绝过。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失笑,若是我要他们去跳崖,这几个小家伙大概也会排成一排,然后噗噗噗跳下去……这么说来,幸好我对他们没有起坏心思……
扶额,我突然就对自身的人品有了一个高度的评价。
晚上守岁,疯玩了一天的小何很早就撑不住了,孟星魂也好不了多少。叶翔和石群年纪比较大,还坐得住。我让他们一人抱一个回屋。自己一人守着一壶清酒,对月自斟。今年的除夕并不十分冷,月朗星稀,梅花飘香。厅外突然响起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我喝得醉蒙蒙的,抬眼一看,是叶翔。
这几个孩子一直不喜欢丝绸做的衣服,叶翔最甚。他一直钟爱浅色麻布,而且只爱这一种。要不然怎么说他固执呢,帮他添衣服最不用发愁了。身着短打青衣的叶翔今晚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因为营养充足而拔高的身高已经有了大人的样子。他看起来有点惴惴,嗯……其实是我的感觉,叶翔这人一向面无表情,若不是我和他相处了几年,绝对捕捉不到这么精妙的情绪。
他坐在我身边,盯着酒壶,一言不发。
……我看着他,忍不住扬起眉毛,我似乎可以理解为他是想陪我守岁?人总是很奇怪,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寂寞,现在多了一个人,又开始不自在了。
“叶翔,困了吧?"我一个人守着就好。我带着宽容的笑颜鼓励地看着他:别管我了,去睡吧!
“不困!”叶翔不加思索答道。
“……”好吧。他好心陪我,我也不能太过拒绝不是?
叶翔显然不是个善言的人,而我一向一视同仁,咳咳,应该说对这几个孩子我一直抱持着保姆心态,除了衣食住行上的照顾,心灵上很少沟通,当然喜欢主动找我的小何例外。说到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我懒。
因此在这种需要我主动打破寒冰的时刻,我毫无疑问地冷场了。再加上酒精的影响,两张仇大苦深的脸相对无言。万般无奈之下,我终于开始没话找话,“叶翔,你以后想做什么?”
叶翔看了我一眼,并不吭声。
“……”好吧,我换个话题,“你最近的武功进展如何?”这个问题显然戳中他的兴奋点,叶翔顿了顿,开始汇报起最近的学武心得,一句接一句,滔滔不绝。四人之中,孟星魂的悟性最好,叶翔的剑最快,两人若能双剑合璧,不出十年,绝对能称霸江湖。
“……九阴真经博大精深,内里变化无穷,似乎蕴含无限可能。”叶翔犹豫了一下,看着我道:“我认为这其中必还藏着一套与之相配的功法。”
“你能领悟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我不教你,自有我的理由。”我微微一笑,高深道。其实是我受了电影的影响,流星蝴蝶剑,多美的名字啊!在我已经学会的武功中,就只有黄蓉在古墓客栈时闲来无事教给我的落英神剑能与之相媲美了。除了落英神剑外,我还教了他们九阴真经的内功口诀。这两样已经很够他们用了。要知道一个世界有一个世界的法则。在古龙的框架里,高手一般都是如西门剑神般讲究人剑合一,最好能练到化简于无形,无剑胜有剑才是王道。
叶翔又沉默了下来。我以为他不忿我没有把九阴真经教给他们,还解释了一句:“贪多嚼不烂,武学一道,唯精而已。”
“嗯。”叶翔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看看我,自以为不着痕迹又移开了眼看看月亮,再看看我,脸蛋噌地一下红起来了。
我摸了摸脸,没有异样啊,只不过对他弯了弯嘴角而已。我皱着眉头,看着他红红的侧脸,蓦地,脑袋就闪过一道光……这道光让刚才还有点晕乎的我瞬间清醒了不少。
我看着叶翔,心里不禁感叹:这小家伙不过才十三岁而已,还真是早熟。高寄萍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叶翔会喜欢上她,不,应该是我,一点也不奇怪。这具身体五官精致,长相美艳,加上家有薄产,要不是这些年来我贪图安逸一直不愿外出,恐怕提亲的人都得排到大门外了。这样想着,我顿时汗颜,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自恋……
我轻咳了一声,笑道:“时间过地真快,想当年刚遇到你们的时候,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活得下来呢。”
叶翔看看我,似乎不明白为何我突然如此感叹。
我慢悠悠地补充:“你们现在也长大了,是时候出去历练了。”
于是,在孙玉伯崛起的时候,叶翔等人也被我踢到江湖上去了。小何死活要留在我身边,我一个手刀把他打晕,扔给石群,他的责任心最强,小何扔给他是最好不过了。
高寄萍,一个在我看来比聂小凤还悲剧的人物。战乱纷飞,常年饥荒,高寄萍的双亲都饿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还捡了四个小孩,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她什么都做过,在结了霜的地下挖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煤,在我过来之前,她甚至已经跟人谈好了价钱,两斤肥肉,把自己的第一次卖给一个屠户。
孟星魂这个名字特别熟,我想了一会儿,突然记起这是好久前看的一部港台电影了。梁朝伟杨紫琼领衔主演的。其实人年纪活得太久,记忆也就不太好使了,因为只愿意记得自己想记的东西,我之所以还能记得这部电影,除了我常常温故而知新,总是会想过去看过什么东东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片尾曲特别好听。
“高姐,这是今天我讨来的。给你吃!”小何恋恋不舍地把碗递了出去,眼睛一直粘在番薯上。
“你吃吧,高姐不要。”我对他笑了笑,把碗推了出去。高寄萍的记忆里,小何是最会撒娇卖乖的,也许是因为第一个被她捡到的缘故,小何对后来的三人十分看不顺眼,总觉得他们不仅分掉了自己的食物,还有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一人的高姐的关心。
小何在我和番薯间看了又看,咬了咬唇,“我不饿!”伴随他这句话的是肚子传来的咕咕声。小何的脸一瞬间红了起来。我忍着笑意,再次重重摇头,“我是说真的,刚醒来没有胃口,你自己吃吧。”
门又一次被推开了的时候,小何已经把碗藏在我的被子下面了。大腿贴着冰凉的陶碗,感觉十分怪异。
这一回进来的是叶翔。他捧着一只缺口的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菜糊。“吃药前要先吃点东西。”叶翔简短有力地说道,脸上没有一分多余的表情。像商量好的一样,石群和孟星魂也进来了。
对照着高寄萍的记忆,我一一认着眼前的四个小孩。印象中,孟星魂、高老大、叶翔和还未见过的小蝶是错综复杂的四角恋关系。叶翔喜欢高老大,高老大喜欢孟星魂,孟星魂和小蝶相恋,而小何和石群是没有出现过的NPC。难道在开场前就死了?我不由迷惑。
小何溜了溜眼睛,扑到我怀里,“高姐,你感觉好点了吗?”这样的年代,一点小病都可能害死一个人。小何他们并不知道高老大生病的那个晚上已经跟屠户约好了时间,若不是淋了雨,屠户害怕过了病气,她现在早就失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了。不,我叹了口气,对她来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我摸着手下根根分明的肋骨,笑道:“我没事了。”我示意四个人走近一点,看向他们说道:“我觉得我们要有一个计划,不能这样再下去了。”
四人懵懵懂懂地对望着,最年长的叶翔问道:“高姐有什么想法?”
“我从前一直没有对你们说过我家里的事情。其实我高家世代都是开镖局维生。据说我太祖父当年走镖时,救过一个高人,那高人年纪大了,又无儿无女,因此把他毕生绝学都传给我太祖父……”我随口编了个曲折又离奇的故事,告诉他们高家有一个世传的武学宝库,因为家乡闹大饥荒,我一个孤女怕露宝被抢,因而一直都不敢泄露自己的底细,后来捡到他们几个,又不知他们品行如何,一直不敢相告。现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他们都是好孩子,在我病重之时也没有丢下我,我才把秘密说了出来。
这段话里有很多漏洞,我并没有想着去弥补。只是十分平静地述说着一个很容易被推翻的谎言。他们不过是个小孩,于我没有生命威胁,我不需要在他们面前装傻充愣,若他们长大以后想明白了要走,我亦不会挽留,顶多也只是觉得可惜罢了。
叶翔和石群都是岁左右的男孩,孟星魂才六岁,最小的小何也不过才五岁,正是好奇心旺盛的年龄,对我所说的武功十分感兴趣。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教师历程。第一个教给他们的技能,是妙手空空。说起这个妙手空空,还是得感谢黄蓉,她从江南七怪的书生哪儿学来了在我跟前臭美,然后就教给我了。
高老大以前也带叶翔几人也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可惜十次里几乎有八次被人抓到,每次回家都是鼻青脸肿。不过!以后他们再也不会鼻青脸肿了,因为他们有了妙手空空……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的得意。
我给他们示范了妙手空空的要领之后,石群是第一个怀疑我的人。他的眼睛里经常露出探究的神色,他以为做得不露痕迹,但在他暗自观察的时候,我却经常感叹,高寄萍果然没有白养他一场。其他的人也许有所怀疑,但是他们早就被生活给折磨怕了。一个神秘的、强大得能保护他们的高寄萍,和一个必须出卖身体才能换得两餐温饱的高姐,非常容易看出的差异,但是没有人愿意揭开这层面纱。
如果可以,我并不想替代角色人物在亲人心目中的地位,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叹息,这话在替换了那么多人之后的我口中说出来,显然并不具有有说服力,但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石群很敏锐,他没有猜出高寄萍的身体换了个核,但是他却怀疑过我是别人易容代替的。那刚好是我教完他们易容术的第二天,晚饭时石群跟我拼酒,清明时节的菊花酒清香扑鼻,我在叶翔他们不赞同的眼神下一杯接着一杯,终于醉倒在桌子上。半夜,石群溜进了我的屋内。用我教的辨认易容术的手法摸索我的脸。
靠着秒手空空,我们迅速累积了一笔财富。二八定律在任何一个社会都起作用。有穷得必须出卖身体才能过活的人,也有一生下来就如珠似宝注定站在众人之上的宠儿。一段时间后,我带着叶翔几人离开了这里,换了一个小一点的城镇,在城郊买了一处三进的宅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又是一年年末。我带着他们几人忙里忙外,好不热闹。
“高姐,为什么要用西瓜壳煮麦芽糖?”孟星魂一边用松枝搅着绿色的西瓜煲,一边不解地问我,“我们又不是买不起锅……”他的语气突然低落了起来。
“想什么呢?”我弹了一下孟星魂的脑袋,最近富足的生活把几个人的皮肤养得滑不溜秋的,手感极佳。“趣味懂不懂?”我顺着他的头发一本正经说道。其实是我最近开始有怀旧情结了,昨晚梦见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这个情节,粘稠的麦芽糖沾满了女孩修长白皙的双手,男人低下头,缓慢而暧昧地舔舐……醒来之后,我身上布满薄汗,突然间想起了以为已经遗忘在记忆深处的那个男人……果然是最近日子过得太闲了!
“高姐,我剪好了!”小何清脆的嗓音打断我的失神。我回头,弯起嘴角,“真有天赋啊!”早上四人以拳头强硬分配任务,小何又一次垫底,不得不操起剪刀负责剪纸。孟星魂倒数第二,主管厨房,石群出门大采购,叶翔打扫卫生,我当然是在一旁验收成果的那个。
“高姐,你喜欢什么?我给你剪。”小何扔掉剪刀,扑到我身边美滋滋说道。
我一张张仔细地看着,小何的手艺很好,十二生肖栩栩如生,“给我剪个囍字吧。”我说道。
“啊?喜字不是成亲才能剪吗?”小何呆了下。
“收藏。”我拿起剪刀自己比划,对暗器十分得心应手的我于剪纸并不在行。
“高姐,你喜欢剪纸吗?”孟星魂突然问道。
“以前不喜欢,一切附庸风雅的东西我都讨厌。”这是高寄萍以前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了想,添了句:“以前没有条件。人要先满足生存需要,才能考虑更高的享受。”
“高姐,你还记得以前你说要给我做一双布鞋吗?”孟星魂继续追问,眼睛里闪着希望的光。
“不是布鞋,我只会编草鞋。”我不假思索道。
孟星魂笑得很开心,问题连弹般发出:“高姐,你以前不喜欢吃麦芽糖……”
“我现在也不喜欢吃,我喜欢看你煮!”
“高姐……”
最后小何也加入了问答行列,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给了他幻想的余地,刚才在犹豫的一瞬间,答案已经脱口而出,我忍不住摇头轻叹,原来潜意识里我对他们并不是不在乎。
小何任性刁蛮,叶翔固执,石群冷漠,只有孟星魂最敏感,而且还心软。我的变化,他一定看在眼睛,却不知道怎么发问。敏感的人喜欢多想,心软的人通常会犹豫不决。剑道讲究专注,对于习武的人来说,多想和不够果断绝对是阻止他们更上一层的致命缺陷。我一向爱才,孟星魂在武功一途极有天赋,若不及早解决心魔,他的进步也就到此为止了。
孟星魂大约认为我不是假冒的鬼怪,那天晚上嘴巴一直咧到耳朵后面,饭也多吃了两碗,到最后肚子都胀得站不起来了。我一边让人给他熬消食药,一边揉着他的肚子,孟星魂呆呆地看着我,眼睛发直。
“不许再看了!”我蒙住他的眼睛,淡淡道。他的耳根突然泛红了起来,害羞地撇过了脸。
“高姐,我来吧。”一旁不说话的叶翔突然走到我身边,我一个不察被他占了位置。平时我怎么没发现叶翔这么友爱兄弟?我站起来,满脑袋问号,看得忿忿的小何趁机牵住我的手,摇晃着撒娇:“高姐,我也吃胀了……”一边说一边拉着我的手到他软软的肚子上。我失笑,这个小何,这也能争?
除夕夜的时候,城里鞭炮震天,吃完年夜饭后,我拉着他们到大门口放鞭炮。叶翔买回来许多的炮仗,噼里啪啦的响声赶走了一年的阴霾,佃户们脸上都洋溢着喜庆的笑容。我给他们一户发了三贯钱,我一边发钱一边感觉十分良好,我想这附近的地主,没人能比我再慷慨了!
小何笑得很开心,穿着刚做的新衣裳,一手拿香,一手炮仗,跑前跑后,吓哭了不少孩子。我让孟星魂几人都跟在他身后一起玩。小何和孟星魂最近有些不对头,以前是小何单方面刁难,现在孟星魂也学会反击了。孟星魂听到我的话,小脸闷闷的,灿如星光的眼睛时不时回头看我,好像希望我能收回指令。
他也太听话了吧!我有点感叹。不仅是他,还有叶翔和石群,看得出来他们不太习惯这种热闹,举止十分拘谨,但因为我说出了口,他们还是尽力在融入人群。
仔细想想,除了那一次试探外,我说的话,他们似乎从不反驳。小何虽然任性,但我的话他也没有拒绝过。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失笑,若是我要他们去跳崖,这几个小家伙大概也会排成一排,然后噗噗噗跳下去……这么说来,幸好我对他们没有起坏心思……
扶额,我突然就对自身的人品有了一个高度的评价。
晚上守岁,疯玩了一天的小何很早就撑不住了,孟星魂也好不了多少。叶翔和石群年纪比较大,还坐得住。我让他们一人抱一个回屋。自己一人守着一壶清酒,对月自斟。今年的除夕并不十分冷,月朗星稀,梅花飘香。厅外突然响起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我喝得醉蒙蒙的,抬眼一看,是叶翔。
这几个孩子一直不喜欢丝绸做的衣服,叶翔最甚。他一直钟爱浅色麻布,而且只爱这一种。要不然怎么说他固执呢,帮他添衣服最不用发愁了。身着短打青衣的叶翔今晚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因为营养充足而拔高的身高已经有了大人的样子。他看起来有点惴惴,嗯……其实是我的感觉,叶翔这人一向面无表情,若不是我和他相处了几年,绝对捕捉不到这么精妙的情绪。
他坐在我身边,盯着酒壶,一言不发。
……我看着他,忍不住扬起眉毛,我似乎可以理解为他是想陪我守岁?人总是很奇怪,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寂寞,现在多了一个人,又开始不自在了。
“叶翔,困了吧?"我一个人守着就好。我带着宽容的笑颜鼓励地看着他:别管我了,去睡吧!
“不困!”叶翔不加思索答道。
“……”好吧。他好心陪我,我也不能太过拒绝不是?
叶翔显然不是个善言的人,而我一向一视同仁,咳咳,应该说对这几个孩子我一直抱持着保姆心态,除了衣食住行上的照顾,心灵上很少沟通,当然喜欢主动找我的小何例外。说到原因,其实也非常简单——我懒。
因此在这种需要我主动打破寒冰的时刻,我毫无疑问地冷场了。再加上酒精的影响,两张仇大苦深的脸相对无言。万般无奈之下,我终于开始没话找话,“叶翔,你以后想做什么?”
叶翔看了我一眼,并不吭声。
“……”好吧,我换个话题,“你最近的武功进展如何?”这个问题显然戳中他的兴奋点,叶翔顿了顿,开始汇报起最近的学武心得,一句接一句,滔滔不绝。四人之中,孟星魂的悟性最好,叶翔的剑最快,两人若能双剑合璧,不出十年,绝对能称霸江湖。
“……九阴真经博大精深,内里变化无穷,似乎蕴含无限可能。”叶翔犹豫了一下,看着我道:“我认为这其中必还藏着一套与之相配的功法。”
“你能领悟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我不教你,自有我的理由。”我微微一笑,高深道。其实是我受了电影的影响,流星蝴蝶剑,多美的名字啊!在我已经学会的武功中,就只有黄蓉在古墓客栈时闲来无事教给我的落英神剑能与之相媲美了。除了落英神剑外,我还教了他们九阴真经的内功口诀。这两样已经很够他们用了。要知道一个世界有一个世界的法则。在古龙的框架里,高手一般都是如西门剑神般讲究人剑合一,最好能练到化简于无形,无剑胜有剑才是王道。
叶翔又沉默了下来。我以为他不忿我没有把九阴真经教给他们,还解释了一句:“贪多嚼不烂,武学一道,唯精而已。”
“嗯。”叶翔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看看我,自以为不着痕迹又移开了眼看看月亮,再看看我,脸蛋噌地一下红起来了。
我摸了摸脸,没有异样啊,只不过对他弯了弯嘴角而已。我皱着眉头,看着他红红的侧脸,蓦地,脑袋就闪过一道光……这道光让刚才还有点晕乎的我瞬间清醒了不少。
我看着叶翔,心里不禁感叹:这小家伙不过才十三岁而已,还真是早熟。高寄萍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叶翔会喜欢上她,不,应该是我,一点也不奇怪。这具身体五官精致,长相美艳,加上家有薄产,要不是这些年来我贪图安逸一直不愿外出,恐怕提亲的人都得排到大门外了。这样想着,我顿时汗颜,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自恋……
我轻咳了一声,笑道:“时间过地真快,想当年刚遇到你们的时候,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活得下来呢。”
叶翔看看我,似乎不明白为何我突然如此感叹。
我慢悠悠地补充:“你们现在也长大了,是时候出去历练了。”
于是,在孙玉伯崛起的时候,叶翔等人也被我踢到江湖上去了。小何死活要留在我身边,我一个手刀把他打晕,扔给石群,他的责任心最强,小何扔给他是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