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射雕之姑娘,莫愁!(二)
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我在古墓中折腾来折腾去,古墓中的机关我闭着眼睛都能走,我觉得要是再待下去,我能将古墓里的机关都给破了。想了想,还是想下山。我想我前几辈子都安安分分的,这辈子,忽然想要挣钱。扶额,士农工商,这商是最后。但无妨,我觉得人只有钱足够多,即使身份再低贱,旁人都得礼让三分不是。
我从发现九阴真经后,就在自行修炼。我想,我现在的武功大概足以自保了!毕竟,郭靖练了九阴真经,小小年纪就那么厉害了,莫非我活了这么这么长,除了九阴真经,还有古墓派的武功和一阳指,难道会比不上那小子么?这样一想,心中底气可足了,二话不说就跟林苓去辞行。
这些年来,我在古墓里闹腾得估计林苓也头疼,她见我要下山,居然二话不说,十分爽快地通行。扶额,我原本还准备了一大堆的说辞准备拿来说服她的。孙婆婆则是拉着千叮万嘱的。
“姑娘,外面人心险恶,须得多加小心。”孙婆婆将我的包袱递给我。
我看着孙婆婆,我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孙婆婆,心中对她,是很亲近的。见她如此依依不舍,心中也难免有几分伤感,但人生在世,聚散有时,该走的还是得走。
“婆婆,我会小心的。”我接过孙婆婆给我的包袱,笑眯眯地说道。转头看向站在孙婆婆旁边的小龙女,弯下腰,“小师妹,我走了哦。”
小龙女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头。
这么轻描淡写……枉费我这些年来这么疼她,心中怎么想都不甘心,伸手捏捏她的小脸,“小师妹啊,师姐要走了,你不难过么?”
“难过什么?你又不是去了不会回来。师父说,如果你去了不再回来,就当古墓没你这个人。”
“……”我觉得我跟小龙女讲话,绝对是找打击。背着包袱,默默转身,“我走了,婆婆你们回去罢。”送君千里也终有一别,我也不太喜欢那种恋恋不舍的感伤,还是没心没肺点比较好。
离开了古墓,我身上背着包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忽然想起来有个小道士还不知道我要走,不过想想这半年来我时不时跑去山顶骚扰他练功,如今耳根能得清静,他估计乐得睡觉都能笑出来。想了想,还是不去跟他辞行,我跟他也没什么交情,真论交情,那就是我欺负他,他气得脸一阵青一阵白的交情。这种交情,就没必要去辞行了。日后青山绿水,有缘再见就是。
离开了古墓,一个人行走江湖的日子开始也挺有意思。偶尔路见不平,挥鞭相助,偶尔仗着一身好轻功,深夜飘入某个为富不仁的人家,当个梁上君子。这样的日子虽然惬意,但是我想我还是喜欢安定一点。
古墓派的武功讲究轻灵,轻功可称天下一绝,我擅长当梁上君子,但这终究不是谋生之道。更何况,我想要挣钱啊!这个钱,不是小钱,是大钱!
后来我到了嘉兴,嘉兴有个叫醉仙楼的酒楼,十分出名。我去过那里,各种小道消息,各种英雄好汉,那叫一个热闹。想了想,人家开酒楼,那我就开客栈。开客栈要很多钱,但是无妨,我身上虽然只有一个小小的包袱,但是里面有的是奇珍异宝跟大把的钞票!毕竟,我一路上撬了不少富贵人家的箱底……
要开客栈,要打点的事情很多,有两个尤为重要的就是官府和地痞流氓……幸好,有钱使得鬼推磨,这个世界上为官的人真的是清白的没几个,而地痞流氓,就是要用我手中鞭子来说话的!于是,我摇身一变,成了古墓客栈的老板,顺便成了嘉兴市井中那地痞流氓们的老大。
古墓客栈这个名字可不好听,我请来的掌柜厨子店小二乃至洗碗工,无不反对这个名字的。但是我身为古墓派的大弟子,绝对有责任光耀师门,于是,我仍旧执意要将我的客栈命名为古墓客栈。
我曾管理过一个国家,虽然那大理只是个小国,但是要忙的事情也实在不少,如今再来打理这个客栈,实在是小菜一碟。但是打理客栈容易,要招揽客人也就难了。古墓客栈,一听就是触人霉头的,谁愿意在这样的客栈大堂吃东西?谁愿意住这样的客栈?于是,我的客栈里,不管是掌柜还是厨子,或是小二及洗碗工,全部都闲得在客栈中拍苍蝇。
这日我想客栈中的新菜式,嫌客栈里的众人太吵,所以便独自一人走去郊外的小树林。原谅他们,他们都是我在那群“弟兄”中精挑细选的,他们或有一技之长,但因为从小孤苦无依,流落在市井之间,只求混得三餐温饱。在市井中混久了,一闲下来,各种小毛病就跑出来了,譬如说拿几颗在厨房中快烂的大白菜出来赌一把,你输几颗大白菜就得帮我做几天事情如此云云。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某个程度上我也算是贪乐之人,明白有的嗜好若是真要人改了,那还不如要了他们的命。反正他们那点嗜好也无伤大雅,只要不赌钱,我都随他们。但是我想,日后要是古墓客栈上了轨道,钱也多得没处花了,我再去开个赌场吧,那样生意肯定好好!扶额,我这样,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我转着手中的烤鸡,金灿灿的,香喷喷的。我深吸一口气,嗯,果然还是能做出来的。对于食物,我会吃会知道烹饪的方法,但却不会做,唯一会做的,就是这种烤鸡。这个大概是因为在终南山的时候,最容易捉到的野味是野鸡。所以我做的烤鸡,虽然不能说天下一绝,但绝对是色香味俱全!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我看着眼前的烤鸡,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也变好了,虽然我的古墓客栈没人住,但是那丝毫不妨碍我要继续的决心!正准备将手中的烤鸡撕开,忽然眼前一闪,似乎有个灰色的身影在我眼前晃过?我缓缓抬眼,也不由得一愣。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乞丐。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只见他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我眼中的小烤鸡,垂涎欲滴的模样。我目光往下移,只见他拿着绿竹杖的右手不见食指。
我眨了眨眼,问:“你想吃?”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这是自然。”
我将鸡撕开两半,将连着屁股的那一半递给他。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没一会儿功夫,地上只剩下几根骨头。然后他又看着我。
我看了看手中的那半鸡,又看向他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想了想,还是递给他,“如果你还饿,那你将我这一半也吃了吧。”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客气一下,说还是你吃吧。但是这个乞丐半点也不客气,接过我的那半边鸡,没两下,又吃完了。然后还拿起他背上的大葫芦,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酒,然后塞好,满足地抹了抹嘴巴。
他吃完了,然后看向我,问:“女娃娃,你不饿么?”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不饿。”不饿才怪,我只是跟他客气一下,谁知道他将我那一半烤鸡也吃完了!这么不懂得照顾小辈……七公,你挥霍了我对你的崇拜!
洪七公闻言,哈哈大笑,朝我飞过来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虽然我确定他没有恶意,但是得承认,这几个飞镖的来势劲道可不少。我见状,连忙避开,伸出右手一挥,便将那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夹在手指之间。一看,竟是几个金镖。所以,这是洪七公觉得吃了我的小烤鸡,所以给我几个金镖当是回报?
洪七公脸上则露出惊讶的神情,“女娃娃,你武功不错哇。”
我一怔,“女娃娃?”我从离开古墓之后,便是做男装打扮,至今无人识破,但是洪七公怎么认出来的。
“嗯,你不是女娃娃么?”洪七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嘿嘿,你伪装得不错,但是老叫花最灵的就是鼻子,你可以瞒过旁人,但可瞒不住我洪七。”
我看向洪七公,朝他抱拳:“久仰前辈大名,果然闻名不如见面。”我基本上不用姑娘家用的花粉,却想不到这样七公都能发现。
洪七公摸着胡子,嘿嘿笑了两声,“女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莫愁。”
“莫愁?”七公扬起了两道眉。
“嗯,莫愁。”我笑着重复。
“小莫愁,方才那个小烤鸡,你什么时候再做?”洪七公舔着嘴唇问我。
“等我想做的时候再做。”我笑道,然后看向洪七公,又说道:“前辈,你若是想吃好吃的,大可到我家做客,他们的厨艺比莫愁,可是高明了不止百倍!”我毫不心虚地吹嘘着我古墓客栈中的厨子之能。
洪七公是个经不起美食诱惑的人,一听我那么说,自然是跟着我一起去了古墓客栈。虽然我不会做菜,但是我懂烹饪的方法,于是便将我过去所吃过的好吃又新奇的菜式都一一让厨子做出来,每天都换一下式样,居然也撑了一个月。
当然,我天天让厨子给七公做好吃的,也是有代价的。我去布庄做了几十个大大的布袋,并在布袋的右下角绣了四个小字——古墓客栈。虽然是小小的四个字,但是在那灰不溜的布料上很是显眼。
七公拿着我给他的灰袋子,扬起了眉头,“小莫愁,这就是你要我帮你做的事情?让我丐帮的有袋长老都背着你给的这个包?”
我笑道:“七公,你们行走江湖,肯定要带不少东西。这个袋子让那些长老们背着不是很方便么?”顿了顿,我又微笑着补充,“请七公吩咐长老们,若是旁人问起这个袋子,请他们务必要说,这是由古墓客栈无偿提供。”这世界上,有个词叫宣传,还有一个词叫跟风。我的客栈名字难听点有什么关系,有身为天下第一帮的丐帮长老们帮我宣传,还怕江湖好汉们会觉得我的古墓客栈触霉头么?
七公端详着手中的灰色袋子,皱着眉头,然后看向我,沉声说道:“好你个小莫愁!居然想出这种法子来招揽生意。”
我看向七公,长叹一声,力作沉痛状,说道:“唉,请七公原谅,这人要吃饭啊!我古墓客栈这么大一家子,我不吃他们也得吃啊,莫愁实在是迫于无奈才会出此下策。七公胸襟似海,定然不会与莫愁一般见识。”
七公听了我的话,哈哈大笑,手中的打狗棒敲了一记我的额头,说道:“你这顶高帽我带得好生不安。不过嘛……我洪七一言九鼎,既然说了会允你一件事,绝不会食言。但小莫愁,下不为例!”
我抬手摸了摸有些生疼的额头,忍不住弯起嘴角,朝七公一揖,笑道:“多谢七公!嗯……日后若是丐帮中弟子有难,均可到古墓客栈求助,只要莫愁力所能及,一定鼎力相助。”我果然很适合做商人,各种拉拢关系的手段都用上了。当然,我对七公的为人,是真心的佩服。
自从丐帮中的长老背了古墓客栈提供的大灰袋后,古墓客栈的生意果然好了起来。虽然还不至于客似云来,但是毕竟是热闹起来了,那群闲得拍苍蝇的家伙也开始忙得团团转了。我见如此,心中美得直冒泡。
客栈上了轨道,自然就想起黑不拉几的古墓。于是派人买了两个马车车厢的蜡烛跟一大堆干货大米派人送去终南山的古墓。两个月后,我派去的人回来了,并带来林苓的一封信,寥寥的只有几个字,“孽徒,以后别再买蜡烛回来!”
我从发现九阴真经后,就在自行修炼。我想,我现在的武功大概足以自保了!毕竟,郭靖练了九阴真经,小小年纪就那么厉害了,莫非我活了这么这么长,除了九阴真经,还有古墓派的武功和一阳指,难道会比不上那小子么?这样一想,心中底气可足了,二话不说就跟林苓去辞行。
这些年来,我在古墓里闹腾得估计林苓也头疼,她见我要下山,居然二话不说,十分爽快地通行。扶额,我原本还准备了一大堆的说辞准备拿来说服她的。孙婆婆则是拉着千叮万嘱的。
“姑娘,外面人心险恶,须得多加小心。”孙婆婆将我的包袱递给我。
我看着孙婆婆,我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孙婆婆,心中对她,是很亲近的。见她如此依依不舍,心中也难免有几分伤感,但人生在世,聚散有时,该走的还是得走。
“婆婆,我会小心的。”我接过孙婆婆给我的包袱,笑眯眯地说道。转头看向站在孙婆婆旁边的小龙女,弯下腰,“小师妹,我走了哦。”
小龙女淡淡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点头。
这么轻描淡写……枉费我这些年来这么疼她,心中怎么想都不甘心,伸手捏捏她的小脸,“小师妹啊,师姐要走了,你不难过么?”
“难过什么?你又不是去了不会回来。师父说,如果你去了不再回来,就当古墓没你这个人。”
“……”我觉得我跟小龙女讲话,绝对是找打击。背着包袱,默默转身,“我走了,婆婆你们回去罢。”送君千里也终有一别,我也不太喜欢那种恋恋不舍的感伤,还是没心没肺点比较好。
离开了古墓,我身上背着包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忽然想起来有个小道士还不知道我要走,不过想想这半年来我时不时跑去山顶骚扰他练功,如今耳根能得清静,他估计乐得睡觉都能笑出来。想了想,还是不去跟他辞行,我跟他也没什么交情,真论交情,那就是我欺负他,他气得脸一阵青一阵白的交情。这种交情,就没必要去辞行了。日后青山绿水,有缘再见就是。
离开了古墓,一个人行走江湖的日子开始也挺有意思。偶尔路见不平,挥鞭相助,偶尔仗着一身好轻功,深夜飘入某个为富不仁的人家,当个梁上君子。这样的日子虽然惬意,但是我想我还是喜欢安定一点。
古墓派的武功讲究轻灵,轻功可称天下一绝,我擅长当梁上君子,但这终究不是谋生之道。更何况,我想要挣钱啊!这个钱,不是小钱,是大钱!
后来我到了嘉兴,嘉兴有个叫醉仙楼的酒楼,十分出名。我去过那里,各种小道消息,各种英雄好汉,那叫一个热闹。想了想,人家开酒楼,那我就开客栈。开客栈要很多钱,但是无妨,我身上虽然只有一个小小的包袱,但是里面有的是奇珍异宝跟大把的钞票!毕竟,我一路上撬了不少富贵人家的箱底……
要开客栈,要打点的事情很多,有两个尤为重要的就是官府和地痞流氓……幸好,有钱使得鬼推磨,这个世界上为官的人真的是清白的没几个,而地痞流氓,就是要用我手中鞭子来说话的!于是,我摇身一变,成了古墓客栈的老板,顺便成了嘉兴市井中那地痞流氓们的老大。
古墓客栈这个名字可不好听,我请来的掌柜厨子店小二乃至洗碗工,无不反对这个名字的。但是我身为古墓派的大弟子,绝对有责任光耀师门,于是,我仍旧执意要将我的客栈命名为古墓客栈。
我曾管理过一个国家,虽然那大理只是个小国,但是要忙的事情也实在不少,如今再来打理这个客栈,实在是小菜一碟。但是打理客栈容易,要招揽客人也就难了。古墓客栈,一听就是触人霉头的,谁愿意在这样的客栈大堂吃东西?谁愿意住这样的客栈?于是,我的客栈里,不管是掌柜还是厨子,或是小二及洗碗工,全部都闲得在客栈中拍苍蝇。
这日我想客栈中的新菜式,嫌客栈里的众人太吵,所以便独自一人走去郊外的小树林。原谅他们,他们都是我在那群“弟兄”中精挑细选的,他们或有一技之长,但因为从小孤苦无依,流落在市井之间,只求混得三餐温饱。在市井中混久了,一闲下来,各种小毛病就跑出来了,譬如说拿几颗在厨房中快烂的大白菜出来赌一把,你输几颗大白菜就得帮我做几天事情如此云云。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某个程度上我也算是贪乐之人,明白有的嗜好若是真要人改了,那还不如要了他们的命。反正他们那点嗜好也无伤大雅,只要不赌钱,我都随他们。但是我想,日后要是古墓客栈上了轨道,钱也多得没处花了,我再去开个赌场吧,那样生意肯定好好!扶额,我这样,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我转着手中的烤鸡,金灿灿的,香喷喷的。我深吸一口气,嗯,果然还是能做出来的。对于食物,我会吃会知道烹饪的方法,但却不会做,唯一会做的,就是这种烤鸡。这个大概是因为在终南山的时候,最容易捉到的野味是野鸡。所以我做的烤鸡,虽然不能说天下一绝,但绝对是色香味俱全!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我看着眼前的烤鸡,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也变好了,虽然我的古墓客栈没人住,但是那丝毫不妨碍我要继续的决心!正准备将手中的烤鸡撕开,忽然眼前一闪,似乎有个灰色的身影在我眼前晃过?我缓缓抬眼,也不由得一愣。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乞丐。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只见他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我眼中的小烤鸡,垂涎欲滴的模样。我目光往下移,只见他拿着绿竹杖的右手不见食指。
我眨了眨眼,问:“你想吃?”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这是自然。”
我将鸡撕开两半,将连着屁股的那一半递给他。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没一会儿功夫,地上只剩下几根骨头。然后他又看着我。
我看了看手中的那半鸡,又看向他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想了想,还是递给他,“如果你还饿,那你将我这一半也吃了吧。”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客气一下,说还是你吃吧。但是这个乞丐半点也不客气,接过我的那半边鸡,没两下,又吃完了。然后还拿起他背上的大葫芦,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酒,然后塞好,满足地抹了抹嘴巴。
他吃完了,然后看向我,问:“女娃娃,你不饿么?”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不饿。”不饿才怪,我只是跟他客气一下,谁知道他将我那一半烤鸡也吃完了!这么不懂得照顾小辈……七公,你挥霍了我对你的崇拜!
洪七公闻言,哈哈大笑,朝我飞过来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虽然我确定他没有恶意,但是得承认,这几个飞镖的来势劲道可不少。我见状,连忙避开,伸出右手一挥,便将那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夹在手指之间。一看,竟是几个金镖。所以,这是洪七公觉得吃了我的小烤鸡,所以给我几个金镖当是回报?
洪七公脸上则露出惊讶的神情,“女娃娃,你武功不错哇。”
我一怔,“女娃娃?”我从离开古墓之后,便是做男装打扮,至今无人识破,但是洪七公怎么认出来的。
“嗯,你不是女娃娃么?”洪七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嘿嘿,你伪装得不错,但是老叫花最灵的就是鼻子,你可以瞒过旁人,但可瞒不住我洪七。”
我看向洪七公,朝他抱拳:“久仰前辈大名,果然闻名不如见面。”我基本上不用姑娘家用的花粉,却想不到这样七公都能发现。
洪七公摸着胡子,嘿嘿笑了两声,“女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莫愁。”
“莫愁?”七公扬起了两道眉。
“嗯,莫愁。”我笑着重复。
“小莫愁,方才那个小烤鸡,你什么时候再做?”洪七公舔着嘴唇问我。
“等我想做的时候再做。”我笑道,然后看向洪七公,又说道:“前辈,你若是想吃好吃的,大可到我家做客,他们的厨艺比莫愁,可是高明了不止百倍!”我毫不心虚地吹嘘着我古墓客栈中的厨子之能。
洪七公是个经不起美食诱惑的人,一听我那么说,自然是跟着我一起去了古墓客栈。虽然我不会做菜,但是我懂烹饪的方法,于是便将我过去所吃过的好吃又新奇的菜式都一一让厨子做出来,每天都换一下式样,居然也撑了一个月。
当然,我天天让厨子给七公做好吃的,也是有代价的。我去布庄做了几十个大大的布袋,并在布袋的右下角绣了四个小字——古墓客栈。虽然是小小的四个字,但是在那灰不溜的布料上很是显眼。
七公拿着我给他的灰袋子,扬起了眉头,“小莫愁,这就是你要我帮你做的事情?让我丐帮的有袋长老都背着你给的这个包?”
我笑道:“七公,你们行走江湖,肯定要带不少东西。这个袋子让那些长老们背着不是很方便么?”顿了顿,我又微笑着补充,“请七公吩咐长老们,若是旁人问起这个袋子,请他们务必要说,这是由古墓客栈无偿提供。”这世界上,有个词叫宣传,还有一个词叫跟风。我的客栈名字难听点有什么关系,有身为天下第一帮的丐帮长老们帮我宣传,还怕江湖好汉们会觉得我的古墓客栈触霉头么?
七公端详着手中的灰色袋子,皱着眉头,然后看向我,沉声说道:“好你个小莫愁!居然想出这种法子来招揽生意。”
我看向七公,长叹一声,力作沉痛状,说道:“唉,请七公原谅,这人要吃饭啊!我古墓客栈这么大一家子,我不吃他们也得吃啊,莫愁实在是迫于无奈才会出此下策。七公胸襟似海,定然不会与莫愁一般见识。”
七公听了我的话,哈哈大笑,手中的打狗棒敲了一记我的额头,说道:“你这顶高帽我带得好生不安。不过嘛……我洪七一言九鼎,既然说了会允你一件事,绝不会食言。但小莫愁,下不为例!”
我抬手摸了摸有些生疼的额头,忍不住弯起嘴角,朝七公一揖,笑道:“多谢七公!嗯……日后若是丐帮中弟子有难,均可到古墓客栈求助,只要莫愁力所能及,一定鼎力相助。”我果然很适合做商人,各种拉拢关系的手段都用上了。当然,我对七公的为人,是真心的佩服。
自从丐帮中的长老背了古墓客栈提供的大灰袋后,古墓客栈的生意果然好了起来。虽然还不至于客似云来,但是毕竟是热闹起来了,那群闲得拍苍蝇的家伙也开始忙得团团转了。我见如此,心中美得直冒泡。
客栈上了轨道,自然就想起黑不拉几的古墓。于是派人买了两个马车车厢的蜡烛跟一大堆干货大米派人送去终南山的古墓。两个月后,我派去的人回来了,并带来林苓的一封信,寥寥的只有几个字,“孽徒,以后别再买蜡烛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