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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抓捕

    津州西站,津州的货运站。

    天刚蒙蒙亮,一辆老掉牙的北京212驶进了西站,吉普车站前的广场停了一下,左右的看了看,驶进了车站左侧对面的一跳小巷。

    两人却正是柳罡和胡林旭,从酒厂刘厂长那里,柳罡他们并没有知道刘翰林的具体地址,只是知道了刘翰林的库房所在的位置,以及刘翰林的手机号码,不过,柳罡却并没有打这个电话,那兰兵长期的为刘翰林拉货,双方应该非常熟悉,难免会因此而惊动了兰兵,因此,他们连夜的赶到了这里。

    “37号,就这里!”吉普车走了不过几十米,两人的眼睛都盯在了一个门市上,门市的门牌上,那正是他们要找的位置,店铺的门关着,附近的店铺,也大都关着,只有一两家店铺开着,还有货车在上货。

    “先去吃点东西再过来。”柳罡看了看时间,才刚刚七点,开着车出了巷子,就在巷子口找了一家早餐店,走了进去,选了一张靠门的桌子坐了下来。

    不时的,有着货车进入,两人一边吃饭,一边眼睛扫视着那些过往的车辆,而柳罡除了扫视那些车辆,也注意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只不过,直到吃完早饭,也没有发现他们的目标。

    “我们走过去吧!”吃晚饭,柳罡起身慢慢的往那店铺方向走去,警车的目标太明显了些。

    离着店铺还有着十多米的时候,前方驶来一辆东风卡车,看着那辆东风,柳罡顿时的眼睛一亮,卡车的车牌上,赫然正是35974的数字。不过,卡车并没有停在那家店铺,而是继续的往他们这方开来。

    “柳所……”胡林旭也发现了那辆车。

    “恩,就是这辆车!”柳罡点点头,心底却是有些的亢奋,车是他们要找的车,车上的人,也正是画面上的那个男人。东风停在了27号铺子前。

    “兰兵,你是帮张老板拉?”铺子里走出一个伙计。

    “是啊,快上吧,早点送过去,还可以跑一趟呢。”司机笑着催促着。

    “你是兰兵?”柳罡两人走了过去。

    “你们是……”兰兵本能的后退半步,眼睛里瞬间的产生了一丝恐慌,不过,那丝恐慌仅仅是一闪即逝。

    “我们是临山县柳林派出所的,我们怀疑你和一宗案子有关,需要你配合调查,请随我们走一趟!”胡林旭亮出了警官证。

    “你们要抓我,逮捕证呢?”兰兵冷冷的看着两人,显然的不是不懂法律。

    “我们只是请你协助调查,配合公安机关查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胡林旭淡淡的回应着。

    “我可没时间陪你们去柳林走一趟!我的时间很宝贵!”兰兵的声音依旧冰冷。

    “我们会在这里派出所借一间屋子!”胡林旭淡淡的道。

    “你们上货,我很快就过来!”兰兵和店铺的人打了个招呼,两人一左一右,带着兰兵到了212上。

    “你开车!去车站派出所!”柳罡陪着兰兵坐在了吉普车的后面,他可不放心让胡林旭看兰兵,现在的兰兵,可是连手铐都没有戴。

    “我开车……”胡林旭有些头大,他也就勉强能开车,在这城里开车,他可没有那个胆子。

    “没事,开慢些……”柳罡正要关门,忽然的,腰间的传呼响了,他掏出传呼,却是顿时的精神一振,传呼上字不多,“一血样非死者二血样死者”。

    柳罡看了兰兵一眼,拿出了手铐,抬手将兰兵铐了起来,他等的,也就是这个结果,只要那血迹不是死者的,那就有了证明杀人凶手的证据。

    “警察同志,你为什么铐我?”兰兵并没有反抗,只是冷静的看着柳罡。

    “兰兵,你涉嫌一桩杀人弃尸案!”柳罡淡淡的看着兰兵。

    “警察同志,没有证据的事情,请不要乱说。”兰兵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屑。

    “证据,马上就会有了。”柳罡看了兰兵的手背一眼,兰兵的左手背上,有着一道浅浅的伤痕,伤痕很淡,已经结痂,几乎是本能的,兰兵将手左手缩了一下。

    “你的手被抓伤了,死者的手指上,留下了你的血迹!就这一样证据,就足够了,”柳罡淡淡的的摇了摇头,柳罡将传呼的消息给兰兵看了下,轻声的道,“坦白吧,至少也少受一份罪!”

    “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找来了,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吗?”兰兵看着柳罡,眼睛里有着不甘,不过,却是没有再否认,手臂上的伤其实很轻,当时的他因为紧张并没有发现,等到发现的时候,却是已经回程了,这几天,他的心底一直的不踏实,害怕留下点什么,甚至的想过回去重新处理那尸体,却怕反而的弄巧成拙,更何况,那尸体十天半个月也就腐烂了,就算留下点自己的血迹也分辨不出来,当然,最主要的是,无论是死者,还是他本人,都和那地方没有多大的关系,也找不到他头上。

    “你烧掉的那些衣服和麻布袋,并没有烧干净,还留下了一片,上面还有一粒高粱,茅坪那地方,用得到高粱的地方并不多。”对方显然也是准备坦白了,只是心底还有一些不甘心,柳罡也就干脆的让对方心服口服了,眼前的兰兵虽然是个杀人犯,感觉上,却也是一个敢作敢为的性格。

    “那些东西都被你们找到了,或许,这就叫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吧。”兰兵轻轻的叹了口气。

    从兰兵的嘴里,说出了一个故事,至少,柳罡心里希望那是一个故事,死者丁艳是兰兵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前女友,丁艳是一个印刷厂女工,下夜班时,遇到了色狼,恰好开车路过的兰兵救了她,以身相许的故事就此发生。

    兰兵非常的爱丁艳,虽然还没有结婚,他也就将他的钱一股脑儿的交给了她保管,他们布置了新房准备结婚,他却忽然的发现,丁艳竟然有了别的男人,而且,那个男人居然是他的战友,他最好的哥们。

    男人,都容忍不了这个,兰兵更是如此,于是,他设计了一场车祸,让自己的战友失去了双腿,又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新床上勒死了丁艳,又毁了丁艳的容,抛尸几百里之外的齐家沟。

    整个的案情,就这么简单。兰兵交代的很彻底,案发现场,几乎没有被破坏,那些首饰,也都放在他们的新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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