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草原风气夕阳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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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花马王回想起这些旧事隐秘的时候,王帐外面忽然有些喧闹声,隐隐约约的传递到他的耳朵里。
花马王眉头顿时便紧紧蹙起,心头略微有些不快,这便起身飞至王帐顶上。在夕阳斜晖的照耀下,他在一棵柱梁上落脚。
王帐巍峨耸立,花马王居高临下,俯视四方,只见面前景色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天空和草地。蓝天白云、绿荫草地一直蔓延至视线不可及之处,尽显雄壮的天地景色。
其时,有强风临面,站立于高处,狂风怒啸声如同怪兽戾吼。数百丈远隐约传来的含糊话语,在天地伟力面前就是最微不足道的渺小存在。
可当花马王稍一凝神细听,便轻而易举的清晰的听见,在左边远方一处军帐簇簇的地方,正遥遥传来汉子的说话声和马、羊等畜生的嘶鸣声。
那些随着强劲有力的风声而来的话语,却都是阵阵稀奇古怪的大吼——一时间唯有“一库呀没跌,一库呀没跌’的高声叫嚷不绝于耳。这些声音虽然低弱,几不可闻,但是却能让人听到其中蕴含那份撕心裂肺的,就好像是有件无比恐怖大事马上就要发生了一样。
对此,端坐王帐之顶的花马王挑了挑眉头便挪开了探寻的目光,再没有半点理会的意思。他是草原千、万马贼之首,自然知道那些人狼虎鬼叫的在嚷些什么了。‘一库呀没跌’乃是胡语,意指那些可以把羊羔都刮跑的草原上强风。
花马王帐下的马寇久在边地,和胡人联络广泛,不仅仅有大量胡人为他效力,便是他麾下的大周儿郎说上几句胡语也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远处马羊群群,那些身影一边发出烦躁的噪音,一边忙忙碌碌,准备将混乱不堪羊群赶到避风处。花马王闻了闻风中的湿气,便知道这场‘一库呀没跌’来的太过迅速太过突然,那批马羊恐怕要在这次天灾中折损不少。
马羊等牲口是马贼在草原上存活的重要补给来源,花马王麾下的寻常马贼都是些孔武有力的健壮汉子,每日无肉不欢,这些人只有吃饱喝足之后才会卖力为他送死。而那些军中精锐的炼气士,则更是吃喝进补的大户!草原上的资源贫乏,即便花马王拥有众多不俗的炼气法门,可是他面对有限的条件,依旧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助他手下众多徘徊在真灵三天的炼气士度过炼气伐体这道关卡。
昔日,方兴站在东平方家这个巨人的肩膀上,齐聚天材地宝和难得法器一昼一夜便轻松度过伐体功成的关卡,可谓神速!
然而花马王麾下的那些真灵三天的炼气士,各个寒门的低微出身,哪里能寻得方兴那份世家子的的得天独厚?他们既没有东平方家给予方兴的那些天材地宝,也没有那尊让人觊觎不已的药王鼎。
故而他们的淬炼身体的办法,依旧古老而艰难——每日吃饱喝好,养足精神和血气之后,大磨练淬炼身体、震髓、剔骨!那是真正以汗水和血水换来的成就,也是寻常寒门子弟赖以迈过真灵第二天的不二法门。其中的艰辛,远非方兴的一蹴而可领会得了的!
因此这些牲口,虽然再微不足道,但是炼气士和拿刀提枪的马贼面前,却是依赖生存的宝贵资源。
“再过半刻钟的时间,‘一库呀没跌’就要过来了。”花马王为寇之前,曾经跟随主公度过一段军伍生涯。对麾下六千多张嘴的吃食也清楚。
他低头掐指算了一下,心中暗忖道:“这些畜生是救不回来了,看来最近几日就要找个地方补充一下粮草。”
“拿东平境内的几个世家开刀如何?”
“不行!不能打草惊蛇!”
对东平郡的谋算,仅在马贼魁首的脑海中一闪,便立即被他否定了。平常时候的小打小闹没有关系,这是马贼和东平世家的正常冲突。可现在是数千人的吃喝补给,这么大的动静必然会引起东平世家的强力防弹。
花马王虽修为高深,并不畏惧这些边地的世家,可他在东平还有一件大事要做,眼下万万不能引起世家的关注。他容忍血屠巨凶在他面前猖獗,也不过是为了这个凶名赫赫,威震幽州的巨凶能够为他吸引一些关注的眼睛,好让他抽出手来完成他心底的大事。
“也罢,反正现在吃食还可以支持一段时间,而即将到来的大事中恐怕要折损不少人马,补给的压力也可减轻。真到枯竭的时候,去草原深处的胡部抢些马匹羊羔好了!最近那些胡部的迹象有些不稳了!”
转念一想,花马王即打定了主意,然后便站在原处眺望远方美景。按理说如此资源面临折损的危机,他即便不亲自动手挽救一二,那也该督促他人完成转移牲口的任务才是。可是,他见之、知之后,却如不倒泰山一样,立在王帐上,不动、不言。不仅是他不动手,就是其他军帐之上登高临风的炼气士们,也无人动容。众多实力高强,远迈凡人的炼气修士们,都只是坐看风劲越来越强,而那些忙碌的身影也越来越手慌脚忙。
这种驱赶牲口的贱业岂是吞云吐雾的炼气士们做的事?即便花马王和众多炼气士们都知道这些羊、马提供的肉和奶对他们很重要,可是他们依旧无动于衷。这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凡灵有别!
没有了羊、马和吃食大不了找些肥头大耳的土豪抢些回来罢了,可是若是沦落和凡夫俗子一起操劳贱业,那可就是大打乱了体统,是万万行不得的事儿!
花马王捋捋胡须,目光扫略中,也不曾在那处多留半息时间。对他而言,什么马,什么炼气士都没有意义。他现在最迫近的,最为全神投入的便是要杀一个人,杀一个刚到他眼皮底下的人!为了完成这个愿望,他可以容忍血屠巨凶,寻常牲口又算得了什么呢?就是他麾下的炼气士也都可以作为死士断送了事。
“海锐呀海锐!当年你和我共佐主公,可至中途你却背信弃义,弃我等离去。如今主公已经不在了,可我丁普郎还在。以前你在中原,我奈你不得。眼下你竟然为逆朝效力,闯到这东平来,这就是自寻死路!我定要斩你,以你之头祭祀主公!”
迎着风,看着夕阳落山,花马王心中既有狂风聚雨将至之感,也有夕阳落山美景不再之意。当年他和海锐一起在主公帐前立誓,要共保主公万安无视。可没想到到后来,海锐竟然不辞而别,弃他而去。后来主公落败身死,海锐的那次背叛就在他的心里深深扎下了一根利刺,揪心之感日夜不息。
这次海锐来到东平,正好给了他一个一雪前耻的天赐良机。海锐此行,身边虽有三大后天宗师拱卫,可是如今的丁普郎已经迈入通神第三天,成为一位元胎通神期的先天大宗师。即便硬撼三大后天宗师,甚至四位,他也有自信斩杀仇敌!唯一需要忧虑的便是海锐若是和东平世家合流,要是情况这样发展的时候,那可就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了。
“幸好还有血屠巨凶这个搅屎棍可以替我遮挡一些耳目。”花马王暗自冷笑,血屠巨凶修为之高,在东平屈指可数,猖狂的他,肯定万万没有想到在花马王的眼中,他竟然只是一个引人注意的‘搅屎棍’。
这时候,远处喧闹的噪音似乎削减不少。花马王抬头望去,却见那些人影和牲口群中,有一个身材均称的男子挥舞手臂。这个男人立在白皑皑的羊群中,被各色的马匹和人影簇拥着,就好像是一个巨人挥开海水,开辟出一条路上通途一样。他每一次挥动手臂,就有气息强夯,气势却柔和的劲气涌出,将他身体周围的牲口统统击飞至百丈之外。
这幅景象,就像是那些羊羔和马匹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狠狠一击,然后却缓缓倒飞而去,最后安然无恙的落地。
“咩咩咩……”有不少羊羔被击飞百丈之后,落地时还撒开蹄子,欢快的四处奔跑,然后被跟进的男人继续击飞,再击飞。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数次后,大片的羊群就被击到避风处了。
那位举重若轻,劲气熊烈中又藏灵动之意的男人,简单的数击,便为那些焦头烂额的牧羊人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顿时就有数声感激之声出来。花马王无奈的以手捂眼,这个爱管多事的人,他不用去猜,也不用听音,就可以知道是谁。
在马贼群中唯一不以‘凡灵有别’为行事准则的,唯有他的心腹爱将左凌霄了。果不其然,仅是数息之后,左凌霄便已经踏云飞腾而至。
“拜见吾王!”左凌霄对花马王抱拳一礼,便自在一旁,神色犹豫,似乎有话要说。
花马王目光审视,却察觉到他脸上的一处鞭痕,即便左凌霄已经极力掩饰,可是这道痕迹还是逃不过他的目光。心中微微一叹,花马王对此中缘由心知肚明。他这位心腹爱将年纪轻轻,修为不俗,却偏偏要喜欢上一位和他同为帐下马贼的寡妇。
正当花马王回想起这些旧事隐秘的时候,王帐外面忽然有些喧闹声,隐隐约约的传递到他的耳朵里。
花马王眉头顿时便紧紧蹙起,心头略微有些不快,这便起身飞至王帐顶上。在夕阳斜晖的照耀下,他在一棵柱梁上落脚。
王帐巍峨耸立,花马王居高临下,俯视四方,只见面前景色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天空和草地。蓝天白云、绿荫草地一直蔓延至视线不可及之处,尽显雄壮的天地景色。
其时,有强风临面,站立于高处,狂风怒啸声如同怪兽戾吼。数百丈远隐约传来的含糊话语,在天地伟力面前就是最微不足道的渺小存在。
可当花马王稍一凝神细听,便轻而易举的清晰的听见,在左边远方一处军帐簇簇的地方,正遥遥传来汉子的说话声和马、羊等畜生的嘶鸣声。
那些随着强劲有力的风声而来的话语,却都是阵阵稀奇古怪的大吼——一时间唯有“一库呀没跌,一库呀没跌’的高声叫嚷不绝于耳。这些声音虽然低弱,几不可闻,但是却能让人听到其中蕴含那份撕心裂肺的,就好像是有件无比恐怖大事马上就要发生了一样。
对此,端坐王帐之顶的花马王挑了挑眉头便挪开了探寻的目光,再没有半点理会的意思。他是草原千、万马贼之首,自然知道那些人狼虎鬼叫的在嚷些什么了。‘一库呀没跌’乃是胡语,意指那些可以把羊羔都刮跑的草原上强风。
花马王帐下的马寇久在边地,和胡人联络广泛,不仅仅有大量胡人为他效力,便是他麾下的大周儿郎说上几句胡语也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远处马羊群群,那些身影一边发出烦躁的噪音,一边忙忙碌碌,准备将混乱不堪羊群赶到避风处。花马王闻了闻风中的湿气,便知道这场‘一库呀没跌’来的太过迅速太过突然,那批马羊恐怕要在这次天灾中折损不少。
马羊等牲口是马贼在草原上存活的重要补给来源,花马王麾下的寻常马贼都是些孔武有力的健壮汉子,每日无肉不欢,这些人只有吃饱喝足之后才会卖力为他送死。而那些军中精锐的炼气士,则更是吃喝进补的大户!草原上的资源贫乏,即便花马王拥有众多不俗的炼气法门,可是他面对有限的条件,依旧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助他手下众多徘徊在真灵三天的炼气士度过炼气伐体这道关卡。
昔日,方兴站在东平方家这个巨人的肩膀上,齐聚天材地宝和难得法器一昼一夜便轻松度过伐体功成的关卡,可谓神速!
然而花马王麾下的那些真灵三天的炼气士,各个寒门的低微出身,哪里能寻得方兴那份世家子的的得天独厚?他们既没有东平方家给予方兴的那些天材地宝,也没有那尊让人觊觎不已的药王鼎。
故而他们的淬炼身体的办法,依旧古老而艰难——每日吃饱喝好,养足精神和血气之后,大磨练淬炼身体、震髓、剔骨!那是真正以汗水和血水换来的成就,也是寻常寒门子弟赖以迈过真灵第二天的不二法门。其中的艰辛,远非方兴的一蹴而可领会得了的!
因此这些牲口,虽然再微不足道,但是炼气士和拿刀提枪的马贼面前,却是依赖生存的宝贵资源。
“再过半刻钟的时间,‘一库呀没跌’就要过来了。”花马王为寇之前,曾经跟随主公度过一段军伍生涯。对麾下六千多张嘴的吃食也清楚。
他低头掐指算了一下,心中暗忖道:“这些畜生是救不回来了,看来最近几日就要找个地方补充一下粮草。”
“拿东平境内的几个世家开刀如何?”
“不行!不能打草惊蛇!”
对东平郡的谋算,仅在马贼魁首的脑海中一闪,便立即被他否定了。平常时候的小打小闹没有关系,这是马贼和东平世家的正常冲突。可现在是数千人的吃喝补给,这么大的动静必然会引起东平世家的强力防弹。
花马王虽修为高深,并不畏惧这些边地的世家,可他在东平还有一件大事要做,眼下万万不能引起世家的关注。他容忍血屠巨凶在他面前猖獗,也不过是为了这个凶名赫赫,威震幽州的巨凶能够为他吸引一些关注的眼睛,好让他抽出手来完成他心底的大事。
“也罢,反正现在吃食还可以支持一段时间,而即将到来的大事中恐怕要折损不少人马,补给的压力也可减轻。真到枯竭的时候,去草原深处的胡部抢些马匹羊羔好了!最近那些胡部的迹象有些不稳了!”
转念一想,花马王即打定了主意,然后便站在原处眺望远方美景。按理说如此资源面临折损的危机,他即便不亲自动手挽救一二,那也该督促他人完成转移牲口的任务才是。可是,他见之、知之后,却如不倒泰山一样,立在王帐上,不动、不言。不仅是他不动手,就是其他军帐之上登高临风的炼气士们,也无人动容。众多实力高强,远迈凡人的炼气修士们,都只是坐看风劲越来越强,而那些忙碌的身影也越来越手慌脚忙。
这种驱赶牲口的贱业岂是吞云吐雾的炼气士们做的事?即便花马王和众多炼气士们都知道这些羊、马提供的肉和奶对他们很重要,可是他们依旧无动于衷。这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凡灵有别!
没有了羊、马和吃食大不了找些肥头大耳的土豪抢些回来罢了,可是若是沦落和凡夫俗子一起操劳贱业,那可就是大打乱了体统,是万万行不得的事儿!
花马王捋捋胡须,目光扫略中,也不曾在那处多留半息时间。对他而言,什么马,什么炼气士都没有意义。他现在最迫近的,最为全神投入的便是要杀一个人,杀一个刚到他眼皮底下的人!为了完成这个愿望,他可以容忍血屠巨凶,寻常牲口又算得了什么呢?就是他麾下的炼气士也都可以作为死士断送了事。
“海锐呀海锐!当年你和我共佐主公,可至中途你却背信弃义,弃我等离去。如今主公已经不在了,可我丁普郎还在。以前你在中原,我奈你不得。眼下你竟然为逆朝效力,闯到这东平来,这就是自寻死路!我定要斩你,以你之头祭祀主公!”
迎着风,看着夕阳落山,花马王心中既有狂风聚雨将至之感,也有夕阳落山美景不再之意。当年他和海锐一起在主公帐前立誓,要共保主公万安无视。可没想到到后来,海锐竟然不辞而别,弃他而去。后来主公落败身死,海锐的那次背叛就在他的心里深深扎下了一根利刺,揪心之感日夜不息。
这次海锐来到东平,正好给了他一个一雪前耻的天赐良机。海锐此行,身边虽有三大后天宗师拱卫,可是如今的丁普郎已经迈入通神第三天,成为一位元胎通神期的先天大宗师。即便硬撼三大后天宗师,甚至四位,他也有自信斩杀仇敌!唯一需要忧虑的便是海锐若是和东平世家合流,要是情况这样发展的时候,那可就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了。
“幸好还有血屠巨凶这个搅屎棍可以替我遮挡一些耳目。”花马王暗自冷笑,血屠巨凶修为之高,在东平屈指可数,猖狂的他,肯定万万没有想到在花马王的眼中,他竟然只是一个引人注意的‘搅屎棍’。
这时候,远处喧闹的噪音似乎削减不少。花马王抬头望去,却见那些人影和牲口群中,有一个身材均称的男子挥舞手臂。这个男人立在白皑皑的羊群中,被各色的马匹和人影簇拥着,就好像是一个巨人挥开海水,开辟出一条路上通途一样。他每一次挥动手臂,就有气息强夯,气势却柔和的劲气涌出,将他身体周围的牲口统统击飞至百丈之外。
这幅景象,就像是那些羊羔和马匹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狠狠一击,然后却缓缓倒飞而去,最后安然无恙的落地。
“咩咩咩……”有不少羊羔被击飞百丈之后,落地时还撒开蹄子,欢快的四处奔跑,然后被跟进的男人继续击飞,再击飞。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数次后,大片的羊群就被击到避风处了。
那位举重若轻,劲气熊烈中又藏灵动之意的男人,简单的数击,便为那些焦头烂额的牧羊人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顿时就有数声感激之声出来。花马王无奈的以手捂眼,这个爱管多事的人,他不用去猜,也不用听音,就可以知道是谁。
在马贼群中唯一不以‘凡灵有别’为行事准则的,唯有他的心腹爱将左凌霄了。果不其然,仅是数息之后,左凌霄便已经踏云飞腾而至。
“拜见吾王!”左凌霄对花马王抱拳一礼,便自在一旁,神色犹豫,似乎有话要说。
花马王目光审视,却察觉到他脸上的一处鞭痕,即便左凌霄已经极力掩饰,可是这道痕迹还是逃不过他的目光。心中微微一叹,花马王对此中缘由心知肚明。他这位心腹爱将年纪轻轻,修为不俗,却偏偏要喜欢上一位和他同为帐下马贼的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