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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骠骑

    倒霉,晚上从老妈那里吃饭回来,才发现U盘忘在单位没带回家,里边有码将码完的更新,于是回单位去取,来回折腾了一个半小时还多,回来后,在楼下边,看手机,结果撞在垃圾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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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烈出府前,却先去马棚中牵出一匹黑龙和红裳孕育出的黑色马驹,这马驹已经一岁多,是王烈去长安前的两个月在蓟城诞生的,是黑龙和红裳目前唯一的子女,是一匹漂亮的小公马,完全继承了黑龙和红裳的优点,生的高大却不似黑龙那般笨拙的模样,刚刚一岁口,身高已经超过了七尺,骨量极大,而且爆发力更胜黑龙,耐久力也不比黑龙差。

    王烈给它起名——惊云。

    小惊云早就认王烈为主,王烈已召唤它,就主动来到王烈身边。

    王烈有些不舍的摸了摸惊云的脑袋,惊云也不断在王烈身上拱来拱去,它还不知道自己的主人正准备把它送人。

    王烈犹豫了下,还是把惊云拴在黑龙的鞍桥上。

    那边红裳一看自己的子女被王烈牵走,若在往日却是不会怎样,今日却仿佛感觉到什么一般,不断嘶鸣着。

    王烈看了一眼红裳,心下不忍,好言劝慰道:“红裳,我这也是为你前主人赴约,而且我相信那小娘子会好好善待你孩子的,你莫着急,我对不起你们,将来一定不再让你们母子分离……”

    黑龙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不断打着响鼻,大眼睛翻着王烈,似乎在说:“臭小子,你要把我儿子送给谁?”

    王烈无奈,只好装聋作哑,一带缰绳,驱赶着黑龙、带着惊云向城外奔去。

    这边程翯和阿秀、荀灌三人也随后来到马棚,见红裳正焦躁不安的来回走动,忙仔细查看一番,见少了马驹惊云,却道:“红裳你莫急,是不是阿烈哥哥带走了惊云?”

    红裳连连晃动大脑袋,眼神中流露出焦虑。

    程翯忙安抚红裳道:“你等着,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惊云”

    说完,骑上红裳,那边阿秀也翻身上马,荀灌却和程翯同骑,追踪而去。

    等程翯和阿秀、荀灌出府,王烈早已经骑着黑龙失去了踪影。

    荀灌一看,急道:“姐姐,王将军肯定走远了,黑龙跑的又那么快,我们怕是追不上了。”

    但这一切又怎么能难倒和他一起长大的少女呢,程翯下马,仔细辨认了下路上的马蹄印,笑道:“他走不远的,红裳也不慢。”

    其实,王烈这一世在山林中行猎十余年,最擅长的不是骑射,也不是武功,而是追踪与反追踪以及设置各种陷阱。

    当日在鸡鸣山的密林里,凭借数百人,就击败石勒手下火鹤营的五百精锐汉军,斩杀十八骑之一的呼延莫,凭的就是对自身行踪的隐匿,以及陷阱的布置。

    因此,寻常人莫说跟踪王烈,距离很远就会被王烈发现不对,甚至伤在王烈的陷阱之下。

    王烈常年在山野中行猎养成的习惯,就是时刻对四周保持警惕,而且对外界的注视有一种天生的警觉,一个人只要注视他超过三息的时间,王烈肯定会警觉,并迅速判断出对方的位置。

    这也可以说是王烈的一个天赋。

    因此,这么多年,都很少有人能算计到王烈,也只有在盛乐城那次,为了救拓跋郁律,才被毒箭射中。

    可是,若说这世界上,或者说在青山村的一干猎户中,有谁能追踪上王烈,不被他发觉,那么也就只有程翯一人了。

    程翯本身自幼与王烈一起长大,七八岁开始,两个人就一起上山打猎,可以说对王烈的一举一动都极其熟悉,加上天生异能,通晓驱动蛇虫,鼻子一场灵敏,根本不用去注视他,就能根据王烈的气味追踪。

    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上,王烈也只有对程翯和苏良少数几个人是毫无提防心,所以也自然不会对她的跟随有什么警觉。

    但苏良不擅追踪,而两者兼备的程翯就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追踪王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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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烈这边纵马极快,黑龙心下担忧自己的孩子,本想磨蹭前行,但奈何惊云不明就里,出城后被王烈松开了缰绳后,就在一旁撒开四蹄狂奔,还得意的嘶鸣。

    气得黑龙连连瞪眼:“傻小子,你就快被王家臭小子送走了,你还得瑟个啥?”

    可惜它不能言,只能不断发出鼻音,表达自己的不满。

    王烈此刻也是心下矛盾,他养了惊云一年,尤其是惊云刚降生那一个月,可以说是日夜在马棚里,陪惊云吃睡,就怕惊云夭折。

    这个时代可没有抗生素、疫苗什么的,幼马的成活率并不高。

    因此,王烈和惊云感情早已深厚,这次送它去履行承诺,心下颇有不舍。

    但王烈又是分外重视承诺之人,这次若违约,一辈子心下都不不安。

    此刻,却是觉得失魂落魄一般,不由自主的跟着惊云的步伐,被黑龙载着,一路前行。

    也没注意行路的速度,因此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城南五里坡。

    五里坡名为坡,其实就是一片土丘,上边修建有几座木制的凉亭,据说是前朝所建,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奇迹的是历经数次战火,这里都未被人摧毁。

    想来这地方虽临近官道,但并不是什么要冲,加之凉亭这种建筑,人人都可在下边乘凉,这才免遭战火涂炭。

    而王烈入主幽州后,更是分外重视道路及这些附属设施的建设,管道平整,道路两边也都修葺的十分整齐。

    此刻,王烈纵马来到五里坡下,却见四周草木茂盛,此刻正是深秋时节,漫山遍野,枫红柳绿,稻黄果紫,一片五彩斑斓。

    王烈抬眼看去,只见官道上行人很多,来往平舒的旅者和商队也有在那坡下林荫处停留休息的。

    但大多数商队还是选择继续前行,毕竟这里距离平舒城已经很近,至多再有半个时辰就能入城休憩。

    反到是一些送行的人多会选择在这里告别,王烈来到坡下,就看见不下十几伙人在那边依依惜别。

    自古最苦伤离别,这些离别的人群中,有父母送子女的,有妻儿送丈夫的,也有兄弟送兄弟的,送行的人大都带着酒菜,或在坡下,或在半山的缓坡上,或在那坡顶的凉亭中,对着这青山红叶,诉说着离情。

    空气中似乎都弥散着弄弄的不舍和惆怅。

    看着这一切,王烈心底的某些东西似乎被轻轻拨动,时间仿佛回到了三年前,自己虽未与那小娘道别,但那小娘子的一句话却刻骨民心:“王家小郎,我等你三年,三年后你若不来江左,我就自来幽州寻你”

    如今,三年已过,物是人非,多少枯骨埋他乡,多少男儿难再起。

    而如今,那赴约之人却也来到了幽州,王烈他又当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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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从平舒城到五里坡的官道上,几人正急匆匆行来,当先一人却是黑面如锅,身材壮硕,一边纵马一边道:“你们几个快点,小郎君这都出去有快半个时辰了,再耽误一会他和那个小娘子肯定闹翻了。”

    他身后的几人顿时大怒:“胡大海,你怎么好意思说出这话,若不是你贪睡,叫不起你,我们何苦耽误这么久的时间,你这头猪”

    胡大海一听,讪讪道:“我昨夜不是夜担忧今日小郎君之事,有了心事;再者冉瞻,你有家室的人为什么不回府去住,非睡在军营,你那鼾声如雷,让老胡我彻夜难眠,这才让我迟迟不能入睡,今日起的晚了,你也要负责。”

    一旁的冉瞻冲胡大海一竖小指:“海叔,你打鼾的声音比我还大呢,我被你吵的也是一夜没睡好……再说,我刚挨了板子,疼痛难行,才没有回府……”

    胡大海看了看冉瞻发黑的眼圈,却笑道:“什么疼痛难行,我看你是怕回府挨你那婆娘教训吧?哈哈……”

    冉瞻一听大怒:“就你这怂样,不一样被马婶子收拾的不敢去她家,怎么有脸来笑我?”

    韩云此刻忍不住道:“你们两个身为长官,怎么还有心思斗嘴,让你们准备好的东西都准备好没?”

    胡大海和冉瞻忙道:“准备好了,这种事情他最拿手,我不行哎,到底我们谁是长官,你吩咐我们办事,还如此态度,可恶”

    说完互相一指,却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孙安却有些担忧道:“韩叔,你这招行嘛?我怎么觉得像是小孩子的游戏,万一被那谢家小娘子识破,我们岂不是又要被主公责罚?”

    韩云道:“既想帮你家大哥,又觉得老韩我的办法不好、怕被识破,那你想个办法出来?今日若不促成这件事情,怕是那小娘子明日就会离开幽州,到时候你看主公那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哪还有那副王家小郎君,笑傲幽州的风采了?”

    北宫纯老实稳重,也被几人拉来充数,听韩云这般说,却忍不住道:“可是,韩幢主,我也觉得你的这个计划未免太儿戏一些了吧,难道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么?”

    韩云老脸一红道:“我也知道儿戏了一些,可是这充忙间,我能有什么办法,没听孙小郎说么,两个人现在已经抗上了,我们有没有什么资格去调解,那就索性制造一点麻烦,让他们两人同心协力,解开误会。”

    北宫纯闻言,点点头。

    孙安却是看向胡大海和冉瞻两人:“那韩叔,我问你,制造麻烦的那两个家伙会怎样?”

    韩云一撇嘴,轻声道:“能怎样,最少也要被白阎王各打一百军棍吧。”

    孙安就算是个男儿汉,也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片刻下定决心:“韩叔好狡诈,这是赤~裸~裸的报复啊,今后可不能惹他,否则胡大海和冉瞻这两个平日臭嘴的家伙,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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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烈纵马绕着五里坡走了一圈,并没有看见那小娘子的身影。

    四周送行的百姓和旅者中,已经有人认出这个幽州的少年王者,忙让在路旁,口称见过大人。

    王烈却是忍住心中急躁,含笑点头,又四周转了一圈,仍然没有发现。

    索性一带黑龙,顺着蜿蜒的山路,直接冲向了山上凉亭。

    这五里坡并不是什么高山,坡的角度也并不陡峭,以黑龙和惊云的脚力都是轻松跨越,

    虽然速度慢了了一些,但却胜过走路。

    沿路的旅者都看着这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黑色长衫的少年,还在想这究竟是谁家的子弟,如此英武潇洒。

    有那认出王烈的,立刻对身边人道:“这就是我们幽州的少年将军王烈王明扬,怎么样,很英武吧?”

    却好像是在说自己有出息的子弟一般欣喜。

    五里坡本就不高,不过是五十余米,不过十几息,王烈和黑龙、惊云已经接近山顶,但最后十几米全是青石台阶,开始变得陡峭起来。

    王烈怕伤到了黑龙和惊云,却是翻身下马,牵着它们缓缓而行。

    台阶都是这两年重新修葺的,宽阔平整,马蹄踏上去也很平稳,缓缓而行,根本不虞伤到它们。

    此刻,王烈正身处在那五里坡坡顶下七八米的位置,这里却是一片面积约几十丈的平台,四周也被修葺上了栏杆,正适合观看风景。

    因为附近都是大片的平原,所以但放眼望去,这山虽高不过几十米,但脚下大地阡陌却纵横如画,金黄的稻谷,七彩的山林,碧蓝的天空,衬托着十几里外巍峨矗立的平舒城,却是天地辽阔,心胸激荡。

    这一刻,王烈心底刚刚那点焦躁却都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亲眼看着这自己创造出的繁荣平舒,王烈也是心有感慨。

    这这时,却忽然听得身后一阵拨动弦乐之音,刚刚就看见这山上凉亭似乎有人正送行道别,想来正是那送行之人正弹奏琴曲吧?

    但这琴曲却似乎有与平日说听的那些离别怨曲有所不同,王烈虽不曾回首,但只觉得那琴音似乎并无一般送行时的凄惨消沉,反而别有几分悲壮之意。

    是的,那琴音悲壮若厮,每一次弹拨更像是天边雷霆,更如金戈铁马。

    王烈顺着那琴音浮想开去,却仿佛看见天边惊雷滚滚,蹄音阵阵,而面对这些的是一个孤独的战士,这战士就站在他所在的这五里坡的坡顶,面对山坡下不断汹涌而来的敌人,面对那千军万马的怒吼,却是丝毫不惧。

    漠然,琴音一变,激昂之音如同战场上催人奋进的鼓点一般涌进旁听者的心里。

    王烈似乎看见在阵阵鼓声之中,那个孤独的战士已经冲下山坡,纵然是单骑独行,却自有一股一往无前的豪气,直冲进千军万马之中。

    就算我不是盖世的英雄,也拥有盖世的豪情。

    杀敌,杀敌,杀敌

    那来自异族,不断狞笑的敌人,那沾满了我亲朋鲜血的刀枪,那踏碎了我家园的铁蹄,这一切,都要用我的枪,我的愤怒来还给他们。

    琴音激越,激荡得王烈的热血上涌,手掌都忍不住抚摸在挂在黑龙身上的大枪之上。

    这大枪本无名,来自段末坯所赠,段末坯更不知道它得自何方。

    但他在几个主人的手上,却都饱饮敌血,甚至那墙头的一抹红缨,如今都已经被*涸的鲜血染成了暗黑之色。

    枪身似乎在紧随这琴曲嗡鸣,王烈的手指轻颤,似乎自己已经化身为那个战场上孤独的战士,胯下黑龙如电,穿梭往来在敌群中。

    刺杀,刺杀,刺杀,完全没有防守,眼看敌人一个个倒在自己的枪下。

    蓦然间,那连续的拨动弦乐之音忽然变缓,那孤胆的战士似乎已经受伤,但他仍然在奋战。

    可是,敌人已经从四面八方涌来,杀之不绝,斩之不断。

    最终,在这十面埋伏之下,战士抬头看着眼前这片天地,与自己的战马一起跌倒在尘埃里。

    一曲终了,王烈已经是泪流满面,这些日子被压抑的情感却在这一瞬间被引爆出来。

    王烈不是没有听过琴曲,庄蝶似男儿般的《胡笳十八怕》曾经让他叹为观止,刘琨的琴艺更是高超,王烈听过一次胡言差点感动到落泪。

    但而今,听到这个陌生的琴音,只是第一次听,却已经让他心情激荡的不能自己。

    随着最后一声琴音的落下,王烈只觉得心头的豪情似乎也被点燃一般,却是一把抓住大枪,就在身边这一片空地上舞动起来。

    一边舞枪,一边高声吟道:“我为少年王家郎,孤身骠骑战渔阳。为君固守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随着最后一句吟哦而出,王烈大枪的猛的一刺,面前坚硬的青石表面绽起一片火花,火花散去,竟然出现一道深深的裂口。

    磐石裂为两半。

    旁边几个正欲互相道别的人,刚刚就已经被那琴音所震撼,此刻又听得王烈这般豪言,挥枪如电,看到了这风云为之变色的裂石一枪,却是都齐声赞道:“好琴曲,好枪法,好歌,好一句纵死犹闻侠骨香”

    王烈收枪,然后扭头看向山顶的凉亭,却见一个身穿素白衣衫的女子正盘坐在亭中,一把瑶琴横放膝前,纤纤玉手在琴弦上轻轻抚过,一阵若有若无的琴音伴随着松涛之音慢慢消散。

    那少女一双妙目紧紧盯着王烈,片刻悠悠道:“我为少年王家郎,孤身骠骑战渔阳。为君固守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王家小郎,这才是真正的你么?”

    而那少女身后站立的婢女却是一脸崇拜的看着王烈,暗道:“怪不得小娘子日夜提及他,今日看他这诗这人这一杆大枪,却的确称得上是当世的英雄。”

    英雄少年,红颜灿灿,五里坡上,相对胜言。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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