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古董型的侵略者(上)
“开工了,开工了,你们这帮懒鬼!再不起来就没饭吃!”
清晨的港口还笼罩着淡淡的薄雾,码头上的苦力们就被监工的拳脚从窝棚里赶了出来,他们刚刚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工头那里分到了一点完全不够果腹的黑面包,还没来得及和着水咽下,就又是一顿劈头盖脑的鞭打,被心急的监工驱赶着去上工。
对于这些没有公民权的人类和矮人苦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半精灵监工可绝对没有半点客气,那鞭子是抽得又快又狠。苦力们只能无助地用手臂护住头和脸,一边躲避着雨点般的鞭达,一边哀号着向岸边堆积的货物奔去。
微弱的晨光中,精灵王国首都琉希帕的港口区已经变得人潮涌动。车轮的辘辘声、苦力的号子声,以及嘈杂的争吵声交织成一片。一辆辆装载着火药、枪械、弹药和粮食的马车在道路上来来往往;一队队携带着各种武器的士兵踏着整齐的步伐,从城市的各处向码头汇集;一艘艘大帆船在引水员的指导下依次*岸,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场面混乱而热闹。
庞大而混乱的人流在车辆和货堆间乱窜,几乎将码头变成了菜市场,时不时有小偷小摸或者肢体冲突之类的问题发生。几个年轻的警备队员又是拼命吹着口哨,又是拿着棍子没头没脑地乱打,竭力想要维持港口的秩序。但面对这样大规模的混乱,这些缺乏经验的家伙依旧是有心无力,毕竟他们刚上任不过几个月,而那些警备队的前辈则因为在中站错了队,基本上都还在劳改农场里。
丹尼尔站在港口的一座哨所边上,看着眼前喧闹的景象,无奈地长长叹气。
现在他身上穿的已经不再是那套陈旧的贵族礼服,而是一身簇新的浅绿色将官级军礼服,肩章上镶嵌着两颗闪耀地金星。四周垂着金银丝混合编织的流苏。胸前佩戴着华丽的宝石蓝绶带,还有一长串镶嵌着红宝石、蓝宝石、翡翠和钻石的金质勋章,在阳光下是说不出的耀眼。这些都是通过他在中浴血奋战得来的,虽然丹尼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打内战而再度成为将军。( )
“怎么了?出征前就站着发呆,还唉声叹气。这可是很不吉利的!”一个甜美悦耳的嗓音在丹尼尔背后响起,不用回头,重新复职地陆军中将就听出了对方的身份。
“等上了战场,哪里还会有这样的空闲?”丹尼尔转过身来。注视着自己的新上司,“或者您认为这次远征地前景很乐观,弗莱雅殿下?”
“总比呆在这座岛屿上无所事事要强上一些,不是吗?”弗莱雅公主夸张地皱了皱琼鼻。脸上尽是灿烂的微笑,但眼神深处,仍旧依稀可以找到一丝忧郁。
和时的一身戎装不同,现在的弗莱雅穿着一身鹅黄色地紧袖连衣裙。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下来,微微带着些自然的卷曲。连衣裙的袖口装饰有精致刺绣和系带,领子下方是两排凸条纹和金银丝装饰。长长地浅绿色细带从腰部回转到背后交叉,再转回到前身系了个小小的蝴蝶结。脚上则是一双小巧的鹿皮短靴,显得干净利落,却也不失妩媚。
不过。丹尼尔根本无心欣赏眼前地丽人。他伸手随便指了指聚集在码头附近地士兵。语气非常之沮丧,“全军区区一万三千人。其中地将近一半是临时征召的新丁,而且身上穿地、手里用的尽是些五花八门的老古董。就凭这点实力,竟然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征服一千五百万人口的新耐色瑞尔殖民地?他们又不是石器时代的野蛮人!”
“如果能调得出精锐部队,母亲早就把他们派来了。”弗莱雅公主收敛了笑容,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现在的琉希帕是怎样一副外松内紧的情况,你又不是不清楚。各大民兵组织、诸位神明的教会团体还有旧政权的残余分子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如果海军和王家卫队不保留下足够兵力来稳定局面,恐怕早就爆发新一轮内乱了。”
“恐怕不是担心发生内乱,而是担心在内乱之后分不到自己的一份好处吧!”通过这段时间的交往,丹尼尔很清楚眼前这位殿下是个有话就说的直脾气,所以交谈起来也没留心什么忌讳,“前阵子爆发的教派武斗已经够多了,可是王家卫队却连一次维持秩序的行动都
有心的家伙都可以看出你们驾御不了这些实力派,索自相争斗。相反,如果各势力之间全都团结一致,早已过气的王室又能压得住谁呢?”
“确实如此,但你也不要把自己说得像个外人,从血统和身份上,你都注定只能成为保皇派的一员!”弗莱雅伸出纤手,顽皮地在丹尼尔的额头上轻轻一点,“纯正的日精灵血统,标准的日精灵外貌:金皮肤、金头发、金眼睛,还有王室远亲的血缘关系——虽然这关系远得要查家谱才能找得到。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不清楚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在其他人眼里,你绝对是我一手破格提拔起来的亲信。要不然哪里会一下子从一个空头外交部长跳到手掌兵权的陆军中将?这样的你如果不站在王室这边,又有谁能相信,谁敢任用呢?”
“打住,打住,殿下,你是在说我还是在说某条纯血统名犬啊?”丹尼尔摸摸自己淡金色的皮肤,苦笑着承认了弗莱雅的说法,“确实,我是没什么选择余地,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唉,这日精灵的血统可是从来没给我带来过什么好处,倒是因为这个给薛佛拉斯教会那帮疑神疑鬼的家伙排挤得很惨。十几年前如果不是因为这身淡金色皮肤,我也不至于被大本营从军队里踢出来——那时候我就已经是陆军少将啦。如果没有这挡子事,我就是熬资格也该挂上中将衔了,又哪里用得着破格提拔呢?”
在这个名叫托瑞尔的世界上,共有六大精灵亚种:日精灵、月精灵、海精灵、木精灵、野精灵和黑暗精灵。月精灵又叫银精灵,长久以来都是最常见的精灵亚种,同人类和其他种族之间交流最多。黑暗精灵又叫卓尔精灵,大多数生活在地下的幽暗地域,数量上和月精灵差不多。原本曾经长期躲在地下城里不问世事,被视为神秘恐怖的存在。但是随着耐色瑞尔第二帝国的兴起和对幽暗地域的征服,现在的黑暗精灵基本上已经完全融入人类社会,其程度反而远远超过了月精灵。
海精灵全都生活在大海深处,因此与人类和其他精灵的来往都非常少,对常人来说只是传说中的存在。木精灵又称铜精灵,野精灵又称绿精灵,都是以其皮肤色泽得名。这两者的数量都很稀少,而且往往隐居在森林深处,与其他种族的来往不多,但近年来,这两族中颇有不少头脑简单的家伙被竖琴手同盟“恢复森林植被”的口号迷惑,成为这个绿色恐怖组织的打手、炮灰和肉盾,被世界各文明国度所切齿痛恨。
最后一支日精灵又叫做金精灵,长着淡金色的皮肤和满头金发,甚至连眼睛都是金色的。如果站在黑暗中,全身都会泛着金光。日精灵的数量虽然非常稀少,但地位很高,向来被认为是最高贵和最优秀的精灵,千万年来一直占据着精灵王廷,王室成员自然全都是最纯正的日精灵。可以说,日精灵是整个精灵族中的统治阶级。
现在的精灵王国,实际上能够控制的也就是全部的日精灵和大部分的月精灵而已,其他几支亚种都不在精灵王廷的管辖之中。而且由于日精灵数量稀少,又傲慢自大,从不承认自己这一亚种与外族或其他精灵通婚得到的“杂种”,相反倒是以在一个小***里相互通婚,保持血脉纯正为荣(将统治阶级通过血缘关系永远控制在本族范围之内,防止权利外流),近亲结婚之类的问题自然免不了发生。其后代的素质可想而知,不仅痴呆畸形的比例居高不下,连生育能力都一代不如一代了。
从精灵王廷建立以来,纯种日精灵的人口数量就翻着跟头一个劲地往下跌。而且由于吃够了近亲结婚的苦头,相当数量的日精灵开始与月精灵通婚,导致不受王室承认的“杂种”倒是越来越多。双重打击之下,到了现在,除了精灵王室之外要在其他地方找到一个纯种的日精灵,简直是比找一只三条腿的蛤蟆还要难,即使是在精灵的大本营永聚岛也不例外。血缘疏远的丹尼尔会受到王室如此的重视,连高贵的弗莱雅公主都想要收为臂膀。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在从军之时和过程中表现出了军事才能,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血统优良、是罕见的纯种日精灵,和王室成员属于“同类”的关系。毕竟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总是自己人用起来比较放心一些。
清晨的港口还笼罩着淡淡的薄雾,码头上的苦力们就被监工的拳脚从窝棚里赶了出来,他们刚刚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工头那里分到了一点完全不够果腹的黑面包,还没来得及和着水咽下,就又是一顿劈头盖脑的鞭打,被心急的监工驱赶着去上工。
对于这些没有公民权的人类和矮人苦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半精灵监工可绝对没有半点客气,那鞭子是抽得又快又狠。苦力们只能无助地用手臂护住头和脸,一边躲避着雨点般的鞭达,一边哀号着向岸边堆积的货物奔去。
微弱的晨光中,精灵王国首都琉希帕的港口区已经变得人潮涌动。车轮的辘辘声、苦力的号子声,以及嘈杂的争吵声交织成一片。一辆辆装载着火药、枪械、弹药和粮食的马车在道路上来来往往;一队队携带着各种武器的士兵踏着整齐的步伐,从城市的各处向码头汇集;一艘艘大帆船在引水员的指导下依次*岸,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场面混乱而热闹。
庞大而混乱的人流在车辆和货堆间乱窜,几乎将码头变成了菜市场,时不时有小偷小摸或者肢体冲突之类的问题发生。几个年轻的警备队员又是拼命吹着口哨,又是拿着棍子没头没脑地乱打,竭力想要维持港口的秩序。但面对这样大规模的混乱,这些缺乏经验的家伙依旧是有心无力,毕竟他们刚上任不过几个月,而那些警备队的前辈则因为在中站错了队,基本上都还在劳改农场里。
丹尼尔站在港口的一座哨所边上,看着眼前喧闹的景象,无奈地长长叹气。
现在他身上穿的已经不再是那套陈旧的贵族礼服,而是一身簇新的浅绿色将官级军礼服,肩章上镶嵌着两颗闪耀地金星。四周垂着金银丝混合编织的流苏。胸前佩戴着华丽的宝石蓝绶带,还有一长串镶嵌着红宝石、蓝宝石、翡翠和钻石的金质勋章,在阳光下是说不出的耀眼。这些都是通过他在中浴血奋战得来的,虽然丹尼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打内战而再度成为将军。( )
“怎么了?出征前就站着发呆,还唉声叹气。这可是很不吉利的!”一个甜美悦耳的嗓音在丹尼尔背后响起,不用回头,重新复职地陆军中将就听出了对方的身份。
“等上了战场,哪里还会有这样的空闲?”丹尼尔转过身来。注视着自己的新上司,“或者您认为这次远征地前景很乐观,弗莱雅殿下?”
“总比呆在这座岛屿上无所事事要强上一些,不是吗?”弗莱雅公主夸张地皱了皱琼鼻。脸上尽是灿烂的微笑,但眼神深处,仍旧依稀可以找到一丝忧郁。
和时的一身戎装不同,现在的弗莱雅穿着一身鹅黄色地紧袖连衣裙。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下来,微微带着些自然的卷曲。连衣裙的袖口装饰有精致刺绣和系带,领子下方是两排凸条纹和金银丝装饰。长长地浅绿色细带从腰部回转到背后交叉,再转回到前身系了个小小的蝴蝶结。脚上则是一双小巧的鹿皮短靴,显得干净利落,却也不失妩媚。
不过。丹尼尔根本无心欣赏眼前地丽人。他伸手随便指了指聚集在码头附近地士兵。语气非常之沮丧,“全军区区一万三千人。其中地将近一半是临时征召的新丁,而且身上穿地、手里用的尽是些五花八门的老古董。就凭这点实力,竟然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征服一千五百万人口的新耐色瑞尔殖民地?他们又不是石器时代的野蛮人!”
“如果能调得出精锐部队,母亲早就把他们派来了。”弗莱雅公主收敛了笑容,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现在的琉希帕是怎样一副外松内紧的情况,你又不是不清楚。各大民兵组织、诸位神明的教会团体还有旧政权的残余分子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如果海军和王家卫队不保留下足够兵力来稳定局面,恐怕早就爆发新一轮内乱了。”
“恐怕不是担心发生内乱,而是担心在内乱之后分不到自己的一份好处吧!”通过这段时间的交往,丹尼尔很清楚眼前这位殿下是个有话就说的直脾气,所以交谈起来也没留心什么忌讳,“前阵子爆发的教派武斗已经够多了,可是王家卫队却连一次维持秩序的行动都
有心的家伙都可以看出你们驾御不了这些实力派,索自相争斗。相反,如果各势力之间全都团结一致,早已过气的王室又能压得住谁呢?”
“确实如此,但你也不要把自己说得像个外人,从血统和身份上,你都注定只能成为保皇派的一员!”弗莱雅伸出纤手,顽皮地在丹尼尔的额头上轻轻一点,“纯正的日精灵血统,标准的日精灵外貌:金皮肤、金头发、金眼睛,还有王室远亲的血缘关系——虽然这关系远得要查家谱才能找得到。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不清楚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在其他人眼里,你绝对是我一手破格提拔起来的亲信。要不然哪里会一下子从一个空头外交部长跳到手掌兵权的陆军中将?这样的你如果不站在王室这边,又有谁能相信,谁敢任用呢?”
“打住,打住,殿下,你是在说我还是在说某条纯血统名犬啊?”丹尼尔摸摸自己淡金色的皮肤,苦笑着承认了弗莱雅的说法,“确实,我是没什么选择余地,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唉,这日精灵的血统可是从来没给我带来过什么好处,倒是因为这个给薛佛拉斯教会那帮疑神疑鬼的家伙排挤得很惨。十几年前如果不是因为这身淡金色皮肤,我也不至于被大本营从军队里踢出来——那时候我就已经是陆军少将啦。如果没有这挡子事,我就是熬资格也该挂上中将衔了,又哪里用得着破格提拔呢?”
在这个名叫托瑞尔的世界上,共有六大精灵亚种:日精灵、月精灵、海精灵、木精灵、野精灵和黑暗精灵。月精灵又叫银精灵,长久以来都是最常见的精灵亚种,同人类和其他种族之间交流最多。黑暗精灵又叫卓尔精灵,大多数生活在地下的幽暗地域,数量上和月精灵差不多。原本曾经长期躲在地下城里不问世事,被视为神秘恐怖的存在。但是随着耐色瑞尔第二帝国的兴起和对幽暗地域的征服,现在的黑暗精灵基本上已经完全融入人类社会,其程度反而远远超过了月精灵。
海精灵全都生活在大海深处,因此与人类和其他精灵的来往都非常少,对常人来说只是传说中的存在。木精灵又称铜精灵,野精灵又称绿精灵,都是以其皮肤色泽得名。这两者的数量都很稀少,而且往往隐居在森林深处,与其他种族的来往不多,但近年来,这两族中颇有不少头脑简单的家伙被竖琴手同盟“恢复森林植被”的口号迷惑,成为这个绿色恐怖组织的打手、炮灰和肉盾,被世界各文明国度所切齿痛恨。
最后一支日精灵又叫做金精灵,长着淡金色的皮肤和满头金发,甚至连眼睛都是金色的。如果站在黑暗中,全身都会泛着金光。日精灵的数量虽然非常稀少,但地位很高,向来被认为是最高贵和最优秀的精灵,千万年来一直占据着精灵王廷,王室成员自然全都是最纯正的日精灵。可以说,日精灵是整个精灵族中的统治阶级。
现在的精灵王国,实际上能够控制的也就是全部的日精灵和大部分的月精灵而已,其他几支亚种都不在精灵王廷的管辖之中。而且由于日精灵数量稀少,又傲慢自大,从不承认自己这一亚种与外族或其他精灵通婚得到的“杂种”,相反倒是以在一个小***里相互通婚,保持血脉纯正为荣(将统治阶级通过血缘关系永远控制在本族范围之内,防止权利外流),近亲结婚之类的问题自然免不了发生。其后代的素质可想而知,不仅痴呆畸形的比例居高不下,连生育能力都一代不如一代了。
从精灵王廷建立以来,纯种日精灵的人口数量就翻着跟头一个劲地往下跌。而且由于吃够了近亲结婚的苦头,相当数量的日精灵开始与月精灵通婚,导致不受王室承认的“杂种”倒是越来越多。双重打击之下,到了现在,除了精灵王室之外要在其他地方找到一个纯种的日精灵,简直是比找一只三条腿的蛤蟆还要难,即使是在精灵的大本营永聚岛也不例外。血缘疏远的丹尼尔会受到王室如此的重视,连高贵的弗莱雅公主都想要收为臂膀。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在从军之时和过程中表现出了军事才能,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血统优良、是罕见的纯种日精灵,和王室成员属于“同类”的关系。毕竟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总是自己人用起来比较放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