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觅亲
胡三娇捧起窗台上摊凉的梗米粥,想了想,再到橱柜里弄了一阵,然后再朝二十米外的那间孤零零的小茅草屋走去。
依旧是对着半开的柴门侧身而入,胡三娇小心冀冀地不惊醒床上睡着的人儿。但傅清玉已经把被子蒙在头上,从被子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三娇,快把那可恶的药拿走,我已经好了,不想喝了。”
“不是药,是梗米粥,我娘特地为你熬的。”胡三娇老老实实道。
“你帮我捧过来。”傅清玉倏地掀了被子坐了起来,眼睛望着那碗粥,亮了起来。
香滑的梗米粥,她已经有好久没有吃过了。记忆中好像都吃些硬绷绷的菜团子,和着井水就送了下去。
胡三娇小心冀冀地捧了粥过来,把汤匙塞到傅清玉手里。傅清玉贪婪地嗅了一下,真的好香,是旺火熬制出来的粥特有的清香。她用汤匙搅动了一下,见洁白的粥里有些红色的东西。
“你加了红糖进去?”她抬头问胡三娇。
胡三娇点点头:“你身子不好,我想这东西对身子有好处。”
“多谢你。”傅清玉眨眨眼睛,心里洋溢着感动。
“你不要谢我。”胡三娇看了她一眼,咬一下嘴唇:“只要你不要恨我娘就成……我娘,我娘其实也是关心你的。”最后一句有些底气不足,胡三娇低下了头。
傅清玉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不会的。”她笑笑。人常说,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从她出生之后就一直呆在了胡家。江氏再对她怎么样,也没有弄死她,还供她吃穿,生了病也会请大夫,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活到现在,也不会活得手脚完整,活蹦乱跳的。
她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再说,胡三娇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
胡三娇收了碗,让傅清玉睡下,给她理了理被子,然后才蹑手蹑脚地关上柴门,走了出来。
她没有想到的是,此刻,半山腰上一排青碧的灌木丛,若隐若现地露出两个身影,正把目光齐齐投射到她身上。
“二公子,看来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这么年多了,那只老狐狸的尾巴还是被咱们给抓住了。”说话的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一身绀蓝色的暗花圆领箭袖衫,袖口处各钉了整整两排细小圆润的东湖珍珠,腰间系着富贵紫织锦腰带,悬挂着一枚张牙舞爪的麒麟玉佩,脚下踏着鹿皮靴子,手上搭着一件紫地缂丝貂毛大氅,看着像是官家子弟。
此刻,他正用一种接近于献诌讨好的神情看着身边的另一个少年。另一个少年比他还小一两岁,服饰没有他那般繁复,只不过穿了一件月牙白的织锦绣袍上衬上一两株翠竹,却把整个人的挺拔姿态展现了出来。再往脸上看,容颜俊美,却有些苍白,眼神锐利却冷漠如冰,薄唇轻抿,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流溢出来,转瞬间凝固在唇边。
他看也不看那个稍高的少年一眼,冷冷道:“丰之,你以为,是咱们的运气好吗?要不是事出突然,她直直奔这里而来,没像往常那般绕圈子。不然……哼,你以为那只老狐狸那么好对付的?”
那个叫做丰之的稍高少年马上敛了笑容,躬身连连称是。
不过,追踪了整整三年,如今终于有了眉目,林丰之在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之后,又情不自禁让得意的神色流露在眼眸之中。
“二公子,你看,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二公子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紧拧了眉头,暗自沉吟:“这个五姨娘生的女儿,真的对她那般重要?千藏万藏把她藏到了这里来?她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害咱们找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就藏在咱们的眼皮底下,真是……”林丰之有些懊恼,这事对于向来自信满满的他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找到就好,现在也不迟。”二公子略抬了一下眼眸,如初晨天边的第一道阳光般,绚烂夺目,迸射出略显喜悦的目光。
“恭喜二公子,找到了六小姐。”林丰之马上笑道。
二公子这时才真正露出笑颜。不管怎么样,娘亲的心愿总算了结了。
他记得清清楚楚,十一年前,躺在病榻上的母亲死死抓住他的手,喘着气道:“……你姨娘也是个可怜的人,年纪轻轻的就去了,如今连女儿也不见了,她临走之前托付我,无论如何也要把她的女儿找到……所以,你一定要答应娘亲,不管怎么样,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把你妹妹找到……”
娘亲说得惶急,居然连六妹妹的“六”字也忘了,五岁的他至今仍然记得,那个冰雪飘飞的夜里,母亲的冰冷的手死死地抓住他,眼睛里充满渴求地盯着他,直到他重重地点下头,应允了母亲,母亲才欣慰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如今,六妹妹已经找到,也算是了结了母亲的最后心愿了吧。
二公子再度把目光投到胡三娇身上。此时的胡三娇已经把碗拿去了厨房,然后又从厨房里跑出来,去了二十米外的那个傅清玉住的小茅草屋子。
“看来,胡家的小姑娘对六小姐不错。”林丰之顺着二公子的目光看过去,得出一个结论。
“患难之中见真情,就看这份真情有多真。”二公子说得冷漠,不为所动,脸上的神情喜怒莫辨。
林丰之有些把握不准二公子的脾气,试探地问道:“要不要试探一下?”
二公子微微颌首,算是点头赞同他的话:“我们要选的是盟友,当然要慎重。”
“这事还是我来吧。”林丰之殷勤道,看看手中那件二公子的紫地缂丝貂毛大氅,再关切地望了二公子一眼:“二公子,你身子才刚刚恢复过来,不宜过于劳累……”
“不用,还是我来。”二公子作了一个手势,打断了林丰之的话。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可见他的心中有多么深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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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对着半开的柴门侧身而入,胡三娇小心冀冀地不惊醒床上睡着的人儿。但傅清玉已经把被子蒙在头上,从被子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三娇,快把那可恶的药拿走,我已经好了,不想喝了。”
“不是药,是梗米粥,我娘特地为你熬的。”胡三娇老老实实道。
“你帮我捧过来。”傅清玉倏地掀了被子坐了起来,眼睛望着那碗粥,亮了起来。
香滑的梗米粥,她已经有好久没有吃过了。记忆中好像都吃些硬绷绷的菜团子,和着井水就送了下去。
胡三娇小心冀冀地捧了粥过来,把汤匙塞到傅清玉手里。傅清玉贪婪地嗅了一下,真的好香,是旺火熬制出来的粥特有的清香。她用汤匙搅动了一下,见洁白的粥里有些红色的东西。
“你加了红糖进去?”她抬头问胡三娇。
胡三娇点点头:“你身子不好,我想这东西对身子有好处。”
“多谢你。”傅清玉眨眨眼睛,心里洋溢着感动。
“你不要谢我。”胡三娇看了她一眼,咬一下嘴唇:“只要你不要恨我娘就成……我娘,我娘其实也是关心你的。”最后一句有些底气不足,胡三娇低下了头。
傅清玉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不会的。”她笑笑。人常说,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从她出生之后就一直呆在了胡家。江氏再对她怎么样,也没有弄死她,还供她吃穿,生了病也会请大夫,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活到现在,也不会活得手脚完整,活蹦乱跳的。
她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再说,胡三娇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
胡三娇收了碗,让傅清玉睡下,给她理了理被子,然后才蹑手蹑脚地关上柴门,走了出来。
她没有想到的是,此刻,半山腰上一排青碧的灌木丛,若隐若现地露出两个身影,正把目光齐齐投射到她身上。
“二公子,看来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这么年多了,那只老狐狸的尾巴还是被咱们给抓住了。”说话的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一身绀蓝色的暗花圆领箭袖衫,袖口处各钉了整整两排细小圆润的东湖珍珠,腰间系着富贵紫织锦腰带,悬挂着一枚张牙舞爪的麒麟玉佩,脚下踏着鹿皮靴子,手上搭着一件紫地缂丝貂毛大氅,看着像是官家子弟。
此刻,他正用一种接近于献诌讨好的神情看着身边的另一个少年。另一个少年比他还小一两岁,服饰没有他那般繁复,只不过穿了一件月牙白的织锦绣袍上衬上一两株翠竹,却把整个人的挺拔姿态展现了出来。再往脸上看,容颜俊美,却有些苍白,眼神锐利却冷漠如冰,薄唇轻抿,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流溢出来,转瞬间凝固在唇边。
他看也不看那个稍高的少年一眼,冷冷道:“丰之,你以为,是咱们的运气好吗?要不是事出突然,她直直奔这里而来,没像往常那般绕圈子。不然……哼,你以为那只老狐狸那么好对付的?”
那个叫做丰之的稍高少年马上敛了笑容,躬身连连称是。
不过,追踪了整整三年,如今终于有了眉目,林丰之在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之后,又情不自禁让得意的神色流露在眼眸之中。
“二公子,你看,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二公子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紧拧了眉头,暗自沉吟:“这个五姨娘生的女儿,真的对她那般重要?千藏万藏把她藏到了这里来?她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害咱们找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就藏在咱们的眼皮底下,真是……”林丰之有些懊恼,这事对于向来自信满满的他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找到就好,现在也不迟。”二公子略抬了一下眼眸,如初晨天边的第一道阳光般,绚烂夺目,迸射出略显喜悦的目光。
“恭喜二公子,找到了六小姐。”林丰之马上笑道。
二公子这时才真正露出笑颜。不管怎么样,娘亲的心愿总算了结了。
他记得清清楚楚,十一年前,躺在病榻上的母亲死死抓住他的手,喘着气道:“……你姨娘也是个可怜的人,年纪轻轻的就去了,如今连女儿也不见了,她临走之前托付我,无论如何也要把她的女儿找到……所以,你一定要答应娘亲,不管怎么样,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把你妹妹找到……”
娘亲说得惶急,居然连六妹妹的“六”字也忘了,五岁的他至今仍然记得,那个冰雪飘飞的夜里,母亲的冰冷的手死死地抓住他,眼睛里充满渴求地盯着他,直到他重重地点下头,应允了母亲,母亲才欣慰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如今,六妹妹已经找到,也算是了结了母亲的最后心愿了吧。
二公子再度把目光投到胡三娇身上。此时的胡三娇已经把碗拿去了厨房,然后又从厨房里跑出来,去了二十米外的那个傅清玉住的小茅草屋子。
“看来,胡家的小姑娘对六小姐不错。”林丰之顺着二公子的目光看过去,得出一个结论。
“患难之中见真情,就看这份真情有多真。”二公子说得冷漠,不为所动,脸上的神情喜怒莫辨。
林丰之有些把握不准二公子的脾气,试探地问道:“要不要试探一下?”
二公子微微颌首,算是点头赞同他的话:“我们要选的是盟友,当然要慎重。”
“这事还是我来吧。”林丰之殷勤道,看看手中那件二公子的紫地缂丝貂毛大氅,再关切地望了二公子一眼:“二公子,你身子才刚刚恢复过来,不宜过于劳累……”
“不用,还是我来。”二公子作了一个手势,打断了林丰之的话。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可见他的心中有多么深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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