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乌兰哈特的遗物 01
跟泰格一起睡是幸福而又倒霉的。幸福的地方在于没有纳鲁那头色狼的威胁,屁股很安全……呃,只是相对而言,大家都懂的。不过胜在于可以反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这回你上,下回你下,也就扯平了。倒霉的地方在于泰格平时看上去很男人,可睡觉的时候却像个大男孩,平点没有平时英气勃勃的成熟男子形像。
他睡觉的时候极喜欢折腾,磨牙、打呼噜也就算了,最可恨的是他喜欢把胳膊或是腿架到孙志新身上,还喜欢把孙志新当抱忱使。他又生得手长腿长的健壮高大,一家伙横亘过来,压得孙志新出气不均,整晚上老是做恶梦被鬼压……更可怕的是泰格的手和腿还好像天生的会认主那般,孙志新前一刻才好不容易把它们移开,下一秒它们又热情霸道的压回来,还不知羞耻的到处乱摸乱蹭着点火,哪处敏感它就摸哪里。
还要不要人睡了?一整晚就在这样反抗与压迫中渡过,孙志新好似那农奴,泰格的脚脚手手正似那压在人民头上的大山,总也摆脱不了。
话说,莫非英伟的男子都这样?平时看上去阳刚成熟,睡着了就会退化成大小孩,睡个觉简直跟做体操似的永不安宁。
比如现在,孙志新头疼的看着泰格挤到自己怀里来的大头,很想对着他孩子似的睡颜问一句:这么挤到这里来,莫非你是想吃奶?还是当真童年过得太悲催,小时候缺奶,长大了缺爱?可惜我没有啊,就我这样的平板,挤出血都挤不出奶来!
孙志新肯定是没奶的,泰格在他胸前乱拱乱挤了一阵,啥也没吸到,最后只得醒了。
对于这点泰格和纳鲁很像,身体里面像是装着一座精准无比的时钟,一到点就会准时醒来。孙志新掐表算过,纳鲁醒的时间是早上六点,泰格是六点半,两人之间刚好差半个小时,出奇的精准。而自己却是不行,现代人的懒散风格使得自己早上很难得早起,就算醒了也喜欢继续赖着。现在的孙志新又多了一个爱好,就是看爱人的睡脸,看他醒过来睁开眼睛,眼瞳里映出自己清晰的影子,这会让人觉得有一种温馨的幸福感。
泰格慢慢睁开了眼睛,迷瞪了一会儿,又迅速转成清醒。
“你也醒了?”泰格问。
孙志新点点头,心付:你那大腿压在我肚皮上一整夜都揉来揉没个完结,跟被鬼压似的,谁还睡得着?
泰格笑眯眯的看着孙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孙志新嘴上啃了一记。夜里的火光还没熄,借着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玛,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爱。
“哎哟!”孙志新叫了一声,没好气的推他:“去洗脸,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恶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几声,抱住孙志新没头没脑的乱啃了一阵,这才起身去洗刷。
脏男人以前没有洗刷的习惯,和孙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孙志新爱洁,才学着像纳鲁那样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几分钟以后泰格带着一身清爽的气息回来,动手给自家吉玛煮东西吃。他并不习惯干这个,但他喜欢干这个。喂养孙志新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潜意识里想把孙志新喂成一头肥猪。
孙志新便看着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来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飞扬的脸上,下意识觉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这样了,幸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尔将哈里斯拖开,孙志新盯着哈里斯的金毛脑袋一边妒忌他的阳光英俊,一边恶毒的想,若是哈里斯会变身的话,铁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来的时间里,帐蓬里中四个男人加一头人狼大眼瞪小眼,实在闲在蛋疼。孙小鲁吭哧吭哧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浑身滚得全是灰尘,背后银星一直在追着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着跑进帐蓬,孙小鲁直接跳射到孙志新身上,银星追过来叼住它的背颈毛皮往后拖,把位置腾出来,自己眉开眼笑的趴到了孙志新身边。
孙志新无语得很,扯着银星趴到自己的右侧,把孙小鲁抓过来清理它身上的灰尘。小狼太淘气了些,很像个淘气的小男孩,总是干干净净净出去,再一身脏乱的回来,让孙志新这个当爹的头大不已。
帐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这还不算完,又过得一阵,布库和奥格也一前一后的钻进了帐蓬,泰格那帐蓬顿时被挤得人满为患。
孙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脸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脸色铁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万分想拿着大刀将这帮子人与狼全部撵出去。
可脸再铁青又能怎么地?这帮子人不是亲人便是好友,哪个都狠不起心肠撵走。泰格气怒之下,钻出帐蓬,一会儿再回来时提着一个皮囊回来。
看着这个没有见到过的皮囊,孙志新忍不住问道:“哪里来的?”
泰格扯开皮囊在里面翻翻捡捡,头也不抬的应道:“是乌兰哈特的东西,哥本和阿尔法在清理她的营地的时候发现了它。反正着今天闲着没有事情可以干,我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孙志新看着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阵乱掏,他英挺的眉皱了起来。
“咋啦?”孙志新问。
泰格皱眉道:“好些东西都不认识,不知道乌兰哈特从哪里抢来的。”
纳鲁偏头往皮囊里瞧,又伸鼻过去嗅嗅,打了个喷嚏以后摇摇头也表示不认得。至于迪塞尔和哈里斯,根本就不必去问,一个虽然现在看上去人模人样,但明显的像狼多过于像人,现在才开始真正过上人类的生活,另一个则是个只会憨笑的二货,问了也是白问。
布库正在敲两块石头,那是孙志新给他找来的燧石,小鬼头把这东西当玩具玩,正很来劲的使劲往外敲火花。听得泰格的话,布库停下动作,道:“为什么不给吉玛看看?他认得的东西最多。”
泰格不以为然的撇嘴:“她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除了那柄石锤,别的我还看不上眼。”
孙志新呵呵乐了两声:“拿过来。我还是看看吧,万一发现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场。”
奥格冷言冷语的讥道:“怎么不是白打?整个梭矛族穷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孙志新心道:你这个傲娇货,能入你眼的东西只怕数不出几样来……
奥格还在道:“我跟塔里木,齐格力一起带人去清理梭矛族的营地,只找到一些没吃完的食物。数量很少,我看那样子还很像当时吉玛跑回来时扔下的那些,被他们给捡到了。哼!”没好气的瞟了孙志新一眼,奥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玛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帮混蛋没得东西可以捡,一个个的早饿死了,还用打?”
当初要是能把它们保下来,谁会扔掉食物轻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气旋追着,谁都大恨爹娘只生了两条腿,还顾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孙志新于是猛向奥格射眼刀,觉得这死孩子才乖了几天,现在又很不可爱了,那嘴巴刁钻毒辣阴损缺德得真真欠抽!
奥格不知怎地就喜欢跟孙志新抬扛,把孙志新的眼刀只作没看见,又道:“我们翻遍了营地,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帐蓬的皮革,一些陶锅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让整个营地的人都很高兴。乌兰哈特那柄石锤也让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来被塔里木抢了去,说用不到吉玛的刀和剑,这东西使着也行。”
泰格正在将手里的皮囊递给孙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错,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也算得一笔财富。”
孙志新深以为然,只是估计乌兰哈特带领的游荡部族这样的易碎品肯定带得不多,所以这笔财富当然多不了。而且总是听人说起可以交换物品的其它部族,却总是没有亲眼见到过,因此所谓的财富目前只能是不动产,变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东西。
至于眼前这个皮囊,孙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认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话说史前时代的游荡掠夺民族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金子,还是宝石?有个屁用啊!一来社会的发展不见得就发展出了它们的硬通货用货,二来这样的东西在目前情况下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孙志新真的对皮囊里的东西没啥期待。
但手一伸进去,孙志新就有些微楞。
作者有话要说:
乌兰哈特的遗物,就像是摸奖,猜猜会摸到啥?
PS:
评留言,昨天有位书友砸到手指了,还缝了针,好像很惨很惨,大家为他祈福吧。可怜的娃……这几天那手先别用,就用脚吃饭吧。要对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这样,我们都是猴子变的,再倒回去用脚,应该能行……噗!
说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会给生活上带来多大的不方便。十指连心,受伤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连觉都不好睡。记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现在天气寒冷,包扎上也没事,一但折掉包扎后会好得比较快。另外忍忍痛,尽量不要吃止痛药,那玩意吃多了没好处。可以试试跟朋友聊天,或是看小说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会变得轻些。以前有个同事开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将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药!那厮只要一搓开麻将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谓麻将治百病,便是说的这个。
他睡觉的时候极喜欢折腾,磨牙、打呼噜也就算了,最可恨的是他喜欢把胳膊或是腿架到孙志新身上,还喜欢把孙志新当抱忱使。他又生得手长腿长的健壮高大,一家伙横亘过来,压得孙志新出气不均,整晚上老是做恶梦被鬼压……更可怕的是泰格的手和腿还好像天生的会认主那般,孙志新前一刻才好不容易把它们移开,下一秒它们又热情霸道的压回来,还不知羞耻的到处乱摸乱蹭着点火,哪处敏感它就摸哪里。
还要不要人睡了?一整晚就在这样反抗与压迫中渡过,孙志新好似那农奴,泰格的脚脚手手正似那压在人民头上的大山,总也摆脱不了。
话说,莫非英伟的男子都这样?平时看上去阳刚成熟,睡着了就会退化成大小孩,睡个觉简直跟做体操似的永不安宁。
比如现在,孙志新头疼的看着泰格挤到自己怀里来的大头,很想对着他孩子似的睡颜问一句:这么挤到这里来,莫非你是想吃奶?还是当真童年过得太悲催,小时候缺奶,长大了缺爱?可惜我没有啊,就我这样的平板,挤出血都挤不出奶来!
孙志新肯定是没奶的,泰格在他胸前乱拱乱挤了一阵,啥也没吸到,最后只得醒了。
对于这点泰格和纳鲁很像,身体里面像是装着一座精准无比的时钟,一到点就会准时醒来。孙志新掐表算过,纳鲁醒的时间是早上六点,泰格是六点半,两人之间刚好差半个小时,出奇的精准。而自己却是不行,现代人的懒散风格使得自己早上很难得早起,就算醒了也喜欢继续赖着。现在的孙志新又多了一个爱好,就是看爱人的睡脸,看他醒过来睁开眼睛,眼瞳里映出自己清晰的影子,这会让人觉得有一种温馨的幸福感。
泰格慢慢睁开了眼睛,迷瞪了一会儿,又迅速转成清醒。
“你也醒了?”泰格问。
孙志新点点头,心付:你那大腿压在我肚皮上一整夜都揉来揉没个完结,跟被鬼压似的,谁还睡得着?
泰格笑眯眯的看着孙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孙志新嘴上啃了一记。夜里的火光还没熄,借着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玛,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爱。
“哎哟!”孙志新叫了一声,没好气的推他:“去洗脸,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恶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几声,抱住孙志新没头没脑的乱啃了一阵,这才起身去洗刷。
脏男人以前没有洗刷的习惯,和孙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孙志新爱洁,才学着像纳鲁那样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几分钟以后泰格带着一身清爽的气息回来,动手给自家吉玛煮东西吃。他并不习惯干这个,但他喜欢干这个。喂养孙志新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潜意识里想把孙志新喂成一头肥猪。
孙志新便看着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来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飞扬的脸上,下意识觉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这样了,幸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尔将哈里斯拖开,孙志新盯着哈里斯的金毛脑袋一边妒忌他的阳光英俊,一边恶毒的想,若是哈里斯会变身的话,铁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来的时间里,帐蓬里中四个男人加一头人狼大眼瞪小眼,实在闲在蛋疼。孙小鲁吭哧吭哧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浑身滚得全是灰尘,背后银星一直在追着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着跑进帐蓬,孙小鲁直接跳射到孙志新身上,银星追过来叼住它的背颈毛皮往后拖,把位置腾出来,自己眉开眼笑的趴到了孙志新身边。
孙志新无语得很,扯着银星趴到自己的右侧,把孙小鲁抓过来清理它身上的灰尘。小狼太淘气了些,很像个淘气的小男孩,总是干干净净净出去,再一身脏乱的回来,让孙志新这个当爹的头大不已。
帐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这还不算完,又过得一阵,布库和奥格也一前一后的钻进了帐蓬,泰格那帐蓬顿时被挤得人满为患。
孙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脸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脸色铁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万分想拿着大刀将这帮子人与狼全部撵出去。
可脸再铁青又能怎么地?这帮子人不是亲人便是好友,哪个都狠不起心肠撵走。泰格气怒之下,钻出帐蓬,一会儿再回来时提着一个皮囊回来。
看着这个没有见到过的皮囊,孙志新忍不住问道:“哪里来的?”
泰格扯开皮囊在里面翻翻捡捡,头也不抬的应道:“是乌兰哈特的东西,哥本和阿尔法在清理她的营地的时候发现了它。反正着今天闲着没有事情可以干,我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孙志新看着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阵乱掏,他英挺的眉皱了起来。
“咋啦?”孙志新问。
泰格皱眉道:“好些东西都不认识,不知道乌兰哈特从哪里抢来的。”
纳鲁偏头往皮囊里瞧,又伸鼻过去嗅嗅,打了个喷嚏以后摇摇头也表示不认得。至于迪塞尔和哈里斯,根本就不必去问,一个虽然现在看上去人模人样,但明显的像狼多过于像人,现在才开始真正过上人类的生活,另一个则是个只会憨笑的二货,问了也是白问。
布库正在敲两块石头,那是孙志新给他找来的燧石,小鬼头把这东西当玩具玩,正很来劲的使劲往外敲火花。听得泰格的话,布库停下动作,道:“为什么不给吉玛看看?他认得的东西最多。”
泰格不以为然的撇嘴:“她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除了那柄石锤,别的我还看不上眼。”
孙志新呵呵乐了两声:“拿过来。我还是看看吧,万一发现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场。”
奥格冷言冷语的讥道:“怎么不是白打?整个梭矛族穷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孙志新心道:你这个傲娇货,能入你眼的东西只怕数不出几样来……
奥格还在道:“我跟塔里木,齐格力一起带人去清理梭矛族的营地,只找到一些没吃完的食物。数量很少,我看那样子还很像当时吉玛跑回来时扔下的那些,被他们给捡到了。哼!”没好气的瞟了孙志新一眼,奥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玛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帮混蛋没得东西可以捡,一个个的早饿死了,还用打?”
当初要是能把它们保下来,谁会扔掉食物轻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气旋追着,谁都大恨爹娘只生了两条腿,还顾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孙志新于是猛向奥格射眼刀,觉得这死孩子才乖了几天,现在又很不可爱了,那嘴巴刁钻毒辣阴损缺德得真真欠抽!
奥格不知怎地就喜欢跟孙志新抬扛,把孙志新的眼刀只作没看见,又道:“我们翻遍了营地,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帐蓬的皮革,一些陶锅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让整个营地的人都很高兴。乌兰哈特那柄石锤也让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来被塔里木抢了去,说用不到吉玛的刀和剑,这东西使着也行。”
泰格正在将手里的皮囊递给孙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错,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也算得一笔财富。”
孙志新深以为然,只是估计乌兰哈特带领的游荡部族这样的易碎品肯定带得不多,所以这笔财富当然多不了。而且总是听人说起可以交换物品的其它部族,却总是没有亲眼见到过,因此所谓的财富目前只能是不动产,变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东西。
至于眼前这个皮囊,孙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认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话说史前时代的游荡掠夺民族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金子,还是宝石?有个屁用啊!一来社会的发展不见得就发展出了它们的硬通货用货,二来这样的东西在目前情况下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孙志新真的对皮囊里的东西没啥期待。
但手一伸进去,孙志新就有些微楞。
作者有话要说:
乌兰哈特的遗物,就像是摸奖,猜猜会摸到啥?
PS:
评留言,昨天有位书友砸到手指了,还缝了针,好像很惨很惨,大家为他祈福吧。可怜的娃……这几天那手先别用,就用脚吃饭吧。要对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这样,我们都是猴子变的,再倒回去用脚,应该能行……噗!
说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会给生活上带来多大的不方便。十指连心,受伤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连觉都不好睡。记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现在天气寒冷,包扎上也没事,一但折掉包扎后会好得比较快。另外忍忍痛,尽量不要吃止痛药,那玩意吃多了没好处。可以试试跟朋友聊天,或是看小说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会变得轻些。以前有个同事开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将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药!那厮只要一搓开麻将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谓麻将治百病,便是说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