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小提琴王子
笛子独奏很一般,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刚才薛冰的口误上,等到吹笛子的犊子可怜兮兮地下了台,薛冰红着脸走了上来:“下一个节目,一年三班的小提琴独奏,表演者凌沧。”
随后,一身西装的凌沧信步走上台来,稳稳的用左颚和肩膀夹住琴,把琴弓搭在了弦上。
台下顿时响起一片低语声:“这小子是谁啊,真帅!”
“听说就是一年三班的那个犀利哥,这会儿怎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此时的凌沧哪里像平常那样不修边幅,完完全全就像是一个绅士一般。笔挺的西装衬托出优雅的气质,英俊的面庞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深邃的目光闪烁着自信,脸上洒满阳光般的笑容。再配合以几乎完美的身材比例,这个样子的凌沧征服了台下许多女生的心。
当琴弓和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台下立即归于寂静,可仅仅在一分钟过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贵族学校不仅贵在学费和学生的身份上,也贵在自身气质上。一中从教职员工到学生,懂音乐的不在少数,他们马上就听了出来,凌沧不仅会拉小提琴,拉的还是鲜有人敢挑战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
这首曲子出自被称作“小提琴之神”、“音乐之王”的帕格尼尼之手,原乐谱本来是降E大调,但因为实在太难了,一般演奏时都会改成D大调。
打一个不是很恰当的比方,就好比波兰蒸馏伏特加Spirytus,多数人因为其度数太高,所以引用时要兑些其他东西,调制成鸡尾酒。
凌沧的演奏是真正的降E大调,简直如同帕格尼尼附体,完美的诠释了这首曲子。就像纯正的Spirytus,直沁人心脾,令人迷醉。
音乐演奏有两个关键所在,一个是技巧,另一个是对乐曲气质的把握。凌沧无论哪一点,都有着令人称道的表现,而且台风颇佳。
凌沧的目光淡淡看着琴弦,脸庞略透出一点忧郁。随着乐曲的节奏,身体微微的摇晃,看起来已经不是小提琴在发声,而是凌沧本身就是这首曲子。
很多音乐演奏,演的不怎么样,演奏者自己倒是奏在其中。只见一个个双眼紧闭,嘴唇咧到后脑勺,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倒胃口,哪里还有心情去聆听。
掌声不断响起,当凌沧结束演奏时,掌声达到了**,不时有人高喊道:“小提琴王子!”
“天啊!”沈凡蕾双手合十,目光炯炯的看着台上:“这还是咱们班的那个凌沧吗?”
“没想到他拉的还真不错!”梁翔宇不懂音乐,不过听得也很过瘾:“看来咱们班拿第一,是没有问题了。”
“别这么说。”吴志涵插了一句:“丁世佳还没出场呢!”
接下来的节目就不怎么吸引人了,一年一班的室内乐团虽然再次出场,却搞得一塌糊涂。不是这个学生突然不会拉琴了,就是那个学生突然自顾自得唱上不相干的歌。
整个演奏断断续续的进行着的时候,凌沧回到了自己班级这里。
迎接凌沧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丁雪菡走过来热烈的拥抱了一下凌沧:“漂亮,真没想到,你在小提琴的造诣上竟然这么高。要是没有意外的话,你稳拿第一。”
丁雪菡把凌沧当成孩子,凌沧可没把丁雪菡当成大人。两人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凌沧充分感受到那坚挺的酥胸多么富有弹性,差一点就揽住丁雪菡的纤腰不肯放开。
丁雪菡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下身裤子的款型略有些收紧,不仅令臀部更浑圆饱满,还凸显两条**纤纤笔直。她的脸上画着淡淡妆,清纯甜美的笑容透露着对自己学生的骄傲。
“城里的老师就是漂亮啊……”凌沧暗自感叹:“为啥我初中的班主任就是个彪形大汉,还长了一巴掌宽的护心毛呢……”
丁雪菡哪里知道凌沧正在YY自己,告诉沈凡蕾等人:“今天凌沧表现不错,过两天我请大家吃饭,就当是给凌沧庆功了。”
“老师请学生吃饭,真难得啊……”梁翔宇拍了拍凌沧的肩膀,颇有些失落的说:“我们这还是占了你的光!”
“我是占了沈凡蕾的光。”凌沧把小提琴还给沈凡蕾,由衷的说了一句:“谢谢你,这是一把好琴。”
“不客气。”沈凡蕾打开琴箱,手指在琴弦上缓缓掠过,若有所思地说:“这把琴在你的手里,才没有浪费它的价值。”
“我还是第一次用这么好的琴……”凌沧微微叹了一口气:“面板用的是产自欧洲的鱼鳞云杉,反射板用的是高档黄杨木,连配件用的都是玫瑰木,而且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这你都看出来了?”
“玫瑰木非常漂亮,不过有一个缺点,就是使用时间长了,弦轴孔会变大。这把琴的弦轴孔没有什么变化,说明所选玫瑰木品质极佳。”顿了顿,凌沧接着说道:“更重要的是,这把琴是卡尔.贝克完全手工制作。”
卡尔.贝克是仍然在世地、最富盛名的制琴大师,制出的琴由于音色极佳,因而每把都卖到天价。他的琴成为音乐大师们的首选,还有很多人买来甚至不是为了用,只是为了收藏。只是因为他年岁渐高,所以早在多年前就已收山,将事业传给了后辈和弟子。想让他出山重新制琴,可不是花钱就行的,还需要有天大的面子。
也就是说,这一把琴的价值,根本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如果一定要定个价,那么拿到高档琴行挂上一百万的标签,眨眼地功夫就会被人买走。
凌沧早年在山里的时候,用的是另一位制琴大师的杰作,虽然同样价格不菲,不过比起卡尔.贝克的这把琴,还是差上许多。
只可惜在结束小提琴课之后,音乐老师把琴带走了,这是凌沧那个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的父亲的安排。否则凌沧会拿到城里卖个好价钱,让自己可以住到学生公寓去。
沈凡蕾很奇怪的问:“你怎么看出来这些的?”
“这里……”凌沧把琴反过来,指了指背面的两个签名,一个是卡尔.贝克,另一个则是沈凡蕾。
“其实……这把琴是我的。”沈凡蕾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爸爸想让我学小提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买了这把琴。可学琴太吃苦,我的手指磨破了好几次,于是改学了钢琴。这琴的轴线孔没有变化,也是因为基本没怎么用过。”
如果沈凡蕾把这把琴送给凌沧,那凌沧今后三年住学生公寓的钱都有了,毕业之后还能在明海市再买栋房子。不过沈凡蕾没这么大方,收起琴后只是告诉凌沧:“晚上去酒吧,我请客,给你庆功。”
“喂,你们俩个别唠了,丁世佳上场了……”梁翔宇拍拍凌沧和沈凡蕾的肩膀,不无担心的提醒道:“你们赶紧看看啊!”
每一所学校都有校花,自然也就会有校草,花花草草方显当代学生本色。
丁世佳家境富有,人长得高大帅气,站在那里就像一缕阳光一样让人感到舒服。
英俊多金的男生往往受女生欢迎,丁世佳在学校有很多粉丝,每一个都想和他谈恋爱,其中还有不少想和他亻故爱。据说他的书桌里经常塞满女生写的情书,还有比较大胆的,把自己的内裤和胸罩也放进去。
没人知道丁世佳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虽然有无数绯闻缠绕着他,但目前为止还有那个女生被公开承认是他的女朋友。
“丁世佳,我爱你!”
“佳样,你是最棒的!”
台下女生顿时喊成一片,还亮出不少自制的标语,乍一看和明星登场没两样。
吴志涵摇摇头,感慨道:“这些丁字裤太疯狂了?”
凌沧奇怪地追问道:“什么丁字裤?”
“丁世佳的粉丝,自称是丁字裤。”吴志涵露出一丝**的笑容,低声补充了一句:“据说,她们里面穿的真都是丁字裤哦!”
“别说没用的了!”梁翔宇指了指台上,颇有些忧心地说:“凌沧,你本来可以稳拿第一,但丁世佳这一亮相就不好说了。”
“他能干什么,不就是唱点流行歌曲吗。”沈凡蕾不屑的摇摇头:“怎么能和凌沧比?!”
只要经常去K歌,唱功自然会提升。而如果想在古典音乐有上佳表现,需数年艰苦磨练作为根基,还要有足够的天分。
唱流行歌曲与古典音乐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技术含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吸引人。这就是为什么,这年头超女快男泛滥成灾,好点的古典音乐会却要很长时间才能碰到一次。
也就是明海一中的师生综合素质较高,如果放到其他某些学校,凌沧拉小提琴的功夫,只怕台下要有很多人睡着了。
“喂,你怎么这么说啊……”梁翔宇嘿嘿笑了两声,问沈凡蕾:“你不喜欢丁世佳?”
“我为什么喜欢他?”沈凡蕾微微摇摇头,淡淡的说:“我喜欢有味道的男生,丁世佳看起来太娘了!”
“我也有味道啊,你怎么不喜欢我?”
“你的味道都在脚上!”
丁世佳的头发略有些长,染成了深咖啡色,用啫喱水做出很前卫的造型。在杨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出来他脸上画着妆,嘴唇上好像还涂了透明唇膏。
多年前一部《流星花园》,四个貌似很帅气的男生,引领了当今对男人的审美观念。总体概括一下,就是美容、化妆、留长发、说话嗲声嗲气。这股风刮到今日越发猛烈,搞得很多男人除了站着撒尿以外,和女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以至于,和今天的很多男人比起来,当年的F4倒还算是爷们。如果要说纯爷们,这年头得到女人堆里去找了。
丁世佳唱的是《死了都要爱》,唱功颇佳,台风也很不错,确实会对凌沧构成强力威胁。与之相应的,丁字裤们也更加疯狂,跟着一起合唱了起来,其中有的因为太过投入,结果泣不成声。
艺术节会评奖,虽然不是通过民主投票,完全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决定,但他们多少会考虑学生们的意见。
丁世佳是凌沧的“意外”,他的粉丝太多也太疯狂,从眼下的局面来看,“艺术节第一名”最后会鹿死谁手,实在难说。
沈凡蕾等人正忧心冲冲,台上突然起了变故。丁世佳很努力地唱着,歌声却变成了:“死了都要BLA,不淋漓BLA不BLA,BLA~BLA~BLA~BLA……”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哄堂大笑,丁字裤也傻眼了,坐在那里不吭声。
张智气坏了,不顾表演正在进行,拿起话筒就喊道:“丁世佳,你到底是上来表演的还是耍宝的?”
“我……”丁世佳满脸委屈的看着张智,支支吾吾的想要解释,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文涛摆摆手,轻声说道:“把歌唱完。”
丁世佳见自己还能正常说话,急忙接着伴奏又唱了起来:“死了都要BLA……”
台下再次爆发大笑,嫉妒丁世佳的男生们跟着一起“BLA”,喜欢丁世佳的女生们不住的摇头叹息:“佳样这是怎么了……”不嫉妒也不喜欢丁世佳的男生女生们,则抱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的笑上几声。
终于,丁世佳坚持把整首歌BLA完,灰头土脸的下了台。所有人都知道,丁世佳这次只怕连个慰问奖都拿不到。
有了之前的这几道大菜,接下来的节目就不重要了,谁都不指望还能再来一次**。
等到艺术节文艺汇演正式结束,校方很快就公布了获奖名单。不出众人所料,凌沧获得了第一名,亲手从李文涛手里接过奖状和红包,还得到了一句:“继续努力”的褒勉。
随后,一身西装的凌沧信步走上台来,稳稳的用左颚和肩膀夹住琴,把琴弓搭在了弦上。
台下顿时响起一片低语声:“这小子是谁啊,真帅!”
“听说就是一年三班的那个犀利哥,这会儿怎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此时的凌沧哪里像平常那样不修边幅,完完全全就像是一个绅士一般。笔挺的西装衬托出优雅的气质,英俊的面庞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深邃的目光闪烁着自信,脸上洒满阳光般的笑容。再配合以几乎完美的身材比例,这个样子的凌沧征服了台下许多女生的心。
当琴弓和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符的时候,台下立即归于寂静,可仅仅在一分钟过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贵族学校不仅贵在学费和学生的身份上,也贵在自身气质上。一中从教职员工到学生,懂音乐的不在少数,他们马上就听了出来,凌沧不仅会拉小提琴,拉的还是鲜有人敢挑战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
这首曲子出自被称作“小提琴之神”、“音乐之王”的帕格尼尼之手,原乐谱本来是降E大调,但因为实在太难了,一般演奏时都会改成D大调。
打一个不是很恰当的比方,就好比波兰蒸馏伏特加Spirytus,多数人因为其度数太高,所以引用时要兑些其他东西,调制成鸡尾酒。
凌沧的演奏是真正的降E大调,简直如同帕格尼尼附体,完美的诠释了这首曲子。就像纯正的Spirytus,直沁人心脾,令人迷醉。
音乐演奏有两个关键所在,一个是技巧,另一个是对乐曲气质的把握。凌沧无论哪一点,都有着令人称道的表现,而且台风颇佳。
凌沧的目光淡淡看着琴弦,脸庞略透出一点忧郁。随着乐曲的节奏,身体微微的摇晃,看起来已经不是小提琴在发声,而是凌沧本身就是这首曲子。
很多音乐演奏,演的不怎么样,演奏者自己倒是奏在其中。只见一个个双眼紧闭,嘴唇咧到后脑勺,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倒胃口,哪里还有心情去聆听。
掌声不断响起,当凌沧结束演奏时,掌声达到了**,不时有人高喊道:“小提琴王子!”
“天啊!”沈凡蕾双手合十,目光炯炯的看着台上:“这还是咱们班的那个凌沧吗?”
“没想到他拉的还真不错!”梁翔宇不懂音乐,不过听得也很过瘾:“看来咱们班拿第一,是没有问题了。”
“别这么说。”吴志涵插了一句:“丁世佳还没出场呢!”
接下来的节目就不怎么吸引人了,一年一班的室内乐团虽然再次出场,却搞得一塌糊涂。不是这个学生突然不会拉琴了,就是那个学生突然自顾自得唱上不相干的歌。
整个演奏断断续续的进行着的时候,凌沧回到了自己班级这里。
迎接凌沧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丁雪菡走过来热烈的拥抱了一下凌沧:“漂亮,真没想到,你在小提琴的造诣上竟然这么高。要是没有意外的话,你稳拿第一。”
丁雪菡把凌沧当成孩子,凌沧可没把丁雪菡当成大人。两人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凌沧充分感受到那坚挺的酥胸多么富有弹性,差一点就揽住丁雪菡的纤腰不肯放开。
丁雪菡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下身裤子的款型略有些收紧,不仅令臀部更浑圆饱满,还凸显两条**纤纤笔直。她的脸上画着淡淡妆,清纯甜美的笑容透露着对自己学生的骄傲。
“城里的老师就是漂亮啊……”凌沧暗自感叹:“为啥我初中的班主任就是个彪形大汉,还长了一巴掌宽的护心毛呢……”
丁雪菡哪里知道凌沧正在YY自己,告诉沈凡蕾等人:“今天凌沧表现不错,过两天我请大家吃饭,就当是给凌沧庆功了。”
“老师请学生吃饭,真难得啊……”梁翔宇拍了拍凌沧的肩膀,颇有些失落的说:“我们这还是占了你的光!”
“我是占了沈凡蕾的光。”凌沧把小提琴还给沈凡蕾,由衷的说了一句:“谢谢你,这是一把好琴。”
“不客气。”沈凡蕾打开琴箱,手指在琴弦上缓缓掠过,若有所思地说:“这把琴在你的手里,才没有浪费它的价值。”
“我还是第一次用这么好的琴……”凌沧微微叹了一口气:“面板用的是产自欧洲的鱼鳞云杉,反射板用的是高档黄杨木,连配件用的都是玫瑰木,而且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这你都看出来了?”
“玫瑰木非常漂亮,不过有一个缺点,就是使用时间长了,弦轴孔会变大。这把琴的弦轴孔没有什么变化,说明所选玫瑰木品质极佳。”顿了顿,凌沧接着说道:“更重要的是,这把琴是卡尔.贝克完全手工制作。”
卡尔.贝克是仍然在世地、最富盛名的制琴大师,制出的琴由于音色极佳,因而每把都卖到天价。他的琴成为音乐大师们的首选,还有很多人买来甚至不是为了用,只是为了收藏。只是因为他年岁渐高,所以早在多年前就已收山,将事业传给了后辈和弟子。想让他出山重新制琴,可不是花钱就行的,还需要有天大的面子。
也就是说,这一把琴的价值,根本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如果一定要定个价,那么拿到高档琴行挂上一百万的标签,眨眼地功夫就会被人买走。
凌沧早年在山里的时候,用的是另一位制琴大师的杰作,虽然同样价格不菲,不过比起卡尔.贝克的这把琴,还是差上许多。
只可惜在结束小提琴课之后,音乐老师把琴带走了,这是凌沧那个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的父亲的安排。否则凌沧会拿到城里卖个好价钱,让自己可以住到学生公寓去。
沈凡蕾很奇怪的问:“你怎么看出来这些的?”
“这里……”凌沧把琴反过来,指了指背面的两个签名,一个是卡尔.贝克,另一个则是沈凡蕾。
“其实……这把琴是我的。”沈凡蕾不太好意思的笑了笑:“爸爸想让我学小提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买了这把琴。可学琴太吃苦,我的手指磨破了好几次,于是改学了钢琴。这琴的轴线孔没有变化,也是因为基本没怎么用过。”
如果沈凡蕾把这把琴送给凌沧,那凌沧今后三年住学生公寓的钱都有了,毕业之后还能在明海市再买栋房子。不过沈凡蕾没这么大方,收起琴后只是告诉凌沧:“晚上去酒吧,我请客,给你庆功。”
“喂,你们俩个别唠了,丁世佳上场了……”梁翔宇拍拍凌沧和沈凡蕾的肩膀,不无担心的提醒道:“你们赶紧看看啊!”
每一所学校都有校花,自然也就会有校草,花花草草方显当代学生本色。
丁世佳家境富有,人长得高大帅气,站在那里就像一缕阳光一样让人感到舒服。
英俊多金的男生往往受女生欢迎,丁世佳在学校有很多粉丝,每一个都想和他谈恋爱,其中还有不少想和他亻故爱。据说他的书桌里经常塞满女生写的情书,还有比较大胆的,把自己的内裤和胸罩也放进去。
没人知道丁世佳是怎么处理这些东西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虽然有无数绯闻缠绕着他,但目前为止还有那个女生被公开承认是他的女朋友。
“丁世佳,我爱你!”
“佳样,你是最棒的!”
台下女生顿时喊成一片,还亮出不少自制的标语,乍一看和明星登场没两样。
吴志涵摇摇头,感慨道:“这些丁字裤太疯狂了?”
凌沧奇怪地追问道:“什么丁字裤?”
“丁世佳的粉丝,自称是丁字裤。”吴志涵露出一丝**的笑容,低声补充了一句:“据说,她们里面穿的真都是丁字裤哦!”
“别说没用的了!”梁翔宇指了指台上,颇有些忧心地说:“凌沧,你本来可以稳拿第一,但丁世佳这一亮相就不好说了。”
“他能干什么,不就是唱点流行歌曲吗。”沈凡蕾不屑的摇摇头:“怎么能和凌沧比?!”
只要经常去K歌,唱功自然会提升。而如果想在古典音乐有上佳表现,需数年艰苦磨练作为根基,还要有足够的天分。
唱流行歌曲与古典音乐完全是两个层面的东西,技术含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但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吸引人。这就是为什么,这年头超女快男泛滥成灾,好点的古典音乐会却要很长时间才能碰到一次。
也就是明海一中的师生综合素质较高,如果放到其他某些学校,凌沧拉小提琴的功夫,只怕台下要有很多人睡着了。
“喂,你怎么这么说啊……”梁翔宇嘿嘿笑了两声,问沈凡蕾:“你不喜欢丁世佳?”
“我为什么喜欢他?”沈凡蕾微微摇摇头,淡淡的说:“我喜欢有味道的男生,丁世佳看起来太娘了!”
“我也有味道啊,你怎么不喜欢我?”
“你的味道都在脚上!”
丁世佳的头发略有些长,染成了深咖啡色,用啫喱水做出很前卫的造型。在杨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出来他脸上画着妆,嘴唇上好像还涂了透明唇膏。
多年前一部《流星花园》,四个貌似很帅气的男生,引领了当今对男人的审美观念。总体概括一下,就是美容、化妆、留长发、说话嗲声嗲气。这股风刮到今日越发猛烈,搞得很多男人除了站着撒尿以外,和女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以至于,和今天的很多男人比起来,当年的F4倒还算是爷们。如果要说纯爷们,这年头得到女人堆里去找了。
丁世佳唱的是《死了都要爱》,唱功颇佳,台风也很不错,确实会对凌沧构成强力威胁。与之相应的,丁字裤们也更加疯狂,跟着一起合唱了起来,其中有的因为太过投入,结果泣不成声。
艺术节会评奖,虽然不是通过民主投票,完全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决定,但他们多少会考虑学生们的意见。
丁世佳是凌沧的“意外”,他的粉丝太多也太疯狂,从眼下的局面来看,“艺术节第一名”最后会鹿死谁手,实在难说。
沈凡蕾等人正忧心冲冲,台上突然起了变故。丁世佳很努力地唱着,歌声却变成了:“死了都要BLA,不淋漓BLA不BLA,BLA~BLA~BLA~BLA……”
台下顿时响起一阵哄堂大笑,丁字裤也傻眼了,坐在那里不吭声。
张智气坏了,不顾表演正在进行,拿起话筒就喊道:“丁世佳,你到底是上来表演的还是耍宝的?”
“我……”丁世佳满脸委屈的看着张智,支支吾吾的想要解释,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文涛摆摆手,轻声说道:“把歌唱完。”
丁世佳见自己还能正常说话,急忙接着伴奏又唱了起来:“死了都要BLA……”
台下再次爆发大笑,嫉妒丁世佳的男生们跟着一起“BLA”,喜欢丁世佳的女生们不住的摇头叹息:“佳样这是怎么了……”不嫉妒也不喜欢丁世佳的男生女生们,则抱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的笑上几声。
终于,丁世佳坚持把整首歌BLA完,灰头土脸的下了台。所有人都知道,丁世佳这次只怕连个慰问奖都拿不到。
有了之前的这几道大菜,接下来的节目就不重要了,谁都不指望还能再来一次**。
等到艺术节文艺汇演正式结束,校方很快就公布了获奖名单。不出众人所料,凌沧获得了第一名,亲手从李文涛手里接过奖状和红包,还得到了一句:“继续努力”的褒勉。